没有麻烦就没有生意(第7/23页)

我站起身来,喝了一大口威士忌,四下环顾。周围没人。房间里空空如也。周围一片寂静,唯有迷人的香水留下的余韵。有一种香水直到消失时你才会留意到,仿佛树上最后一片树叶一般。我又摸了摸头部,用手帕碰了碰那黏糊糊的伤口,看来还不值得大惊小怪,于是我又喝了一口酒。

我坐下时把酒瓶放在膝盖上,倾听着某处传来的车水马龙声渐渐远去。这是一间陈设精致的房间。哈里特·亨特里斯小姐是个漂亮的女孩。她认识了几个坏朋友,可谁又不是呢?我会批判这一类事。我又灌了一口酒。现在酒瓶里的酒比刚才少了很多。它很温柔,你几乎没有察觉到在下咽。它没有带走你一半的扁桃体,就像某些我必须喝的玩意。我又喝了很多。我的头现在不疼了。我感觉好多了。我想高唱《丑角》[9]的序曲。是的,她是个漂亮女孩。如果她在自食其力,那么她干得不赖。我支持她。她出色极了。我享用了更多她的威士忌。

酒瓶里还剩一半。我轻轻地晃了晃,把它塞进了自己的外套口袋里,把帽子随便套在头上,然后离开。我走进了电梯,没有撞到走廊两边的墙壁,飘飘忽忽地下了楼,大步流星地走进了大堂。

霍金斯,那个保安,又靠在了桌子一头,呆呆地注视着阿里巴巴的油壶。还是那个服务员,用鼻子蹭他那小巧可爱的胡子。我向他微笑。他也向我笑笑。霍金斯也向我微笑致意,我也以笑容回敬。大家都棒极了。

我第一次走前门,给了门卫二十五美分,顺着台阶飘然而下,沿着人行道走到了大街上,找到了我的车。加利福尼亚的黄昏很快落下了帷幕。这是一个迷人的夜晚。西边的启明星明亮如街灯一般,亦如生活,更似亨特里斯小姐的双眸那般璀璨,也像一瓶苏格兰威士忌。这倒提醒了我。我掏出了方形的酒瓶,小心地倒出一些,然后塞上瓶塞,又塞入口袋中。还剩下很多,足够我撑回家。

回家路上我闯了五个红灯,不过我运气还不错,没人追捕我。我把车停在公寓门口附近,靠近路沿。我乘电梯上了楼,有点艰难地打开房门,好不容易拿出了那瓶酒。我把钥匙插进门里,打开门,走进房间,摸到电灯开关。在完全精疲力竭之前,我又喝了一些我的“良药”。于是我走向厨房,去找些冰块和姜汁啤酒,准备畅饮一番。

我觉得公寓里有股怪怪的味道——一下子说不上来是什么味儿——一种药味。不是我留下的,我出门时也没有这味道。不过我觉得不必较真。我走向厨房,不过只走到半路。

他们从壁床旁边的更衣室里出来了,几乎是肩并肩——他们两个——拿着枪。那个高个子咧着嘴笑。他的帽子压得低低的,长着一张楔形脸,底下越来越小,就像一张方块A的下半段。一双漆黑水润的双眼,鼻子毫无血色,也许是用白蜡做的。他的枪是长筒的柯尔特护林者手枪,瞄准器已经被锉掉了。这意味着他认为他是好人。

另外一个长得像只小裩犬的流氓,一头粗硬的红发,头上没戴帽子,眼神黯淡苍白,一对招风耳,一双小脚蹬着一双脏兮兮的白色运动鞋。他手上那把自动手枪看起来太重,他无法举起,可他似乎很享受举着枪的样子。他张大嘴巴,呼哧呼哧地喘气,我刚才留意到的味道正是从他的嘴里冒出来的气流——是薄荷脑的味道。

“举起手来,你——”他说。

我举起双手。除此之外也无可奈何了。

那个小个子绕到边上,从侧面靠近我。“对我们说,我们逃不掉的,”他讥笑道。

“你们逃不掉的,”我说。

高个子继续肆无忌惮地狞笑,他的鼻子看上去仍然像是白蜡做的。小个子吐了口痰在我的地毯上。“呀!”他走近我,斜着眼,用那把大手枪戳戳我的下巴。

我下意识地躲开。一般来说,在这种情况下,我必须笑纳这种挑衅。可我感觉要比一般情况好。我打遍天下无敌手。我三下五除二,缴了他们的枪,一把掐住那小个子的喉咙,狠狠用肚子撞了他,一手捏住他那只握枪的小手,把枪打落在地。简直是小菜一碟。不费吹灰之力,除了他的呼吸比较难闻。他被打得口吐白沫,满嘴嘟嘟囔囔,咒骂不休。

那个高个子站在一边,斜视着我,但并没有开枪。他没有挪动位置。眼神似乎有点儿焦虑,我觉得,可我无暇来确定。我在那个小流氓身后,弯着腰,一手掐住他,一手抓住他的枪。可这么做错了。我本应该掏出我自己的枪。

我将他重重地推开,他踉踉跄跄地撞上了一把椅子,栽倒在地,于是便对着椅子一阵乱踢。高个子男人哈哈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