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口女(第5/22页)

“那还用说。对一个人是好是恶,都得有缘分。相憎或相恋,都得先相识。之所以从没把我娘当一回事,反而是因为和她没缘分。从没认识过,想怨她也怨不成。”

“原来如此。那么,你想说的是什么?”

“我想说的……”又市朝地板上一躺,此处是仲藏位于浅草外的住处,“不过是憎恨究竟是什么。人与人相处,不是藐视便是景仰。但遭藐视便要动怒的,唯有藐视他人者。瞧不起人的一旦被人瞧不起,便要动气。景仰他人者一旦被别人景仰,反而要害怕。想示好却突然挨顿揍,当然教人生气;但若先有可能会挨揍的觉悟,却见对方示好,可就没什么好动怒的了。”

小股潜,你到底想说些什么?仲藏叼起烟杆问道。

“虐待继子这种事时有所闻,但一个不懂事的小鬼头,真有人能恨到将他给杀了?”

“当然可能。没人爱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即便将孩子抱起来摸摸脑袋疼惜,被孩子的小脚给踢一记,也要火冒三丈吧。”

这只能怪你自己生得丑,又市揶揄道:“但真会恨到痛下毒手?”

“没人会杀害自己的孩子,或许得将孩子视为己出才做得到。”

“我倒认为视为己出,反而更下不了手。”

“这似乎也有理。”

“是吧?血脉是否相连,根本没什么关系。”

有道理。长耳拉长语音说道,双手朝胸口一抱:“如此看来,血缘什么的或许没多少关系。爱之愈深,恨之愈烈,骨肉相残,本就不是什么罕见之事,何况世间亦不乏杀害亲生子女的父母。反之,也不乏对养子养女疼爱有加的父母。总之,看来情况是因人而异。”

“并非因人而异……或许是鬼迷心窍吧。”又市回道。

“我……是如此认为。这与血缘应该没有什么关系。真要杀人时,哪还分什么亲生子女还是他人子女。怀胎十月之苦、样貌相似之情,遇上这种时候,悉数要给抛得一干二净。”

“意思是,这阿缝夫人也遇上了这种时候?”

“正好相反。”

又市依然质疑:“怎么看都是鬼迷心窍。”

“难道你是说咱们该相信角助那家伙的直觉?”

我可不相信什么直觉,又市回答:“不过是无论如何也无法信服。孩子大家都宠爱,但桀骜不驯的孩子谁都不宠。我儿时便是如此。不过,做母亲的真可能不宠孩子?”

“这……”长耳蹭了蹭耳朵,点燃一管烟说道,“我和母亲没什么缘分。但也不记得母亲对我有哪里不宠。”话毕,长耳将火使劲抛入烟盆中,接着又开口说道,“也不知武家会是什么情形。也算不上继母,但代我母亲照顾我的人可就没那么宠我了。不过,过继给人家时,我已有十二岁了。”

“瞧你这副庞然巨躯,十二岁时大概就长得像头熊了吧?但魂归西天的正太郎年仅五岁呢。不管是五岁还是四岁,疼惜孩子毕竟是人之常情。虽说或许他恰巧是个桀骜不驯的孩子,也或许阿缝夫人对他没多疼惜。即便如此……”

“怎么?”

别忘了阿缝夫人刚生了个孩子,又市起身说道:“有了自己生的孩子,身旁又有个别人生的五岁孩子——不,即便是别人生的,毕竟两个都是自己的孩子,真可能凭血脉有无相连,就判哪个生,哪个死?”

我也弄不懂,被又市这么一问,长耳感叹地说道:“两相比较,认为自己生的孩子更可爱,想必是人之常情吧。”

“她自己生的孩子可还没长到可比较的年纪。”

“哦?”

“长耳的,那孩子可是刚出生,看起来还像条虫呢。待多长个几岁,有个人形了,或许还能比较比较。比出差距了,可能会独宠其中一个,疏远另外一个。如此一来,便难保不鬼迷心窍,甚至可能变为痛下毒手的厉鬼。人,不就是这么回事?不过……照料刚出世的婴孩,可是很累人的。不同于长屋那些生许多孩子的人家,这家人贵为旗本,宅邸内或许聘有女仆、奶妈、保姆什么的,并将孩子委由这些仆佣看顾。若是如此,岂可能将自己生下的孩子交由奶妈照顾,自己则照料原配的孩子?”

“这理应不可能。”

“你说是不是?秃子,你想想,这委托人可是宣称自己虐待了正太郎,将他给活活饿死。若就此判断,不就表示正太郎那孩子的照料与饮食,都是委托人自己打理的?”

“的确如此。”

“那不就表示——孩子一生下,立刻又开始干活儿?委托人没说活儿是委由他人代办。应该是自己来的。”

杀害继子这种事,想必无法委他人之手。即便是女用人,听到须杀害将继承主公衣钵的长子这种命令,想必也难以服从。总之,女用人谋害少主这种事,应是绝无可能,更遑论婆婆忍心下此毒手。如此看来,必是阿缝本人所为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