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第13/21页)

福尔摩斯走到门口,他不想再多逗留了。

“我还是不打扰了,你们继续吧。”他说。

“噢,”霍顿好像大梦初醒一样,过了一会儿才回答,“好吧。”

“谢谢你的合作。”

“不用客气。”

“再见,阿诺德。”福尔摩斯说道,然后走出来,随手关上了身后的门。

“干活吧!”霍顿说。他看看一地的照片,“帮我捡起来吧,阿诺德。”

“悉听尊便!你是老板。”

他们把照片又放回抽屉,霍顿又开口了,说道:“他是个不错的小伙子,当警察有点可惜了!”

“是啊,”阿诺德赤身裸体地站着,两只手上都是裸照,“看上去和那些脏乎乎的条子不是一路货色,是吗?”

尽管霍顿问他何出此言,阿诺德只是耸耸肩,不说话。关自己什么事儿呢。不过是有点可惜了,这个警察竟然会对女人感兴趣,真是可惜了一张那么帅气的脸。

福尔摩斯在外面站了足足有一分钟。他不知道为什么全身都在颤抖,就好像他身体里有个小发动机在突突作响。他捂了捂胸口,心跳有点快,仅此而已。每个人都这么干过,不是吗?他感觉自己好像犯了什么罪,他想,事实确实如此。他偷偷拿了别人的东西,偷偷地!这难道不是盗窃吗?小时候,他也从商店里偷过东西,但是不管偷了什么,他都全部扔掉。小孩子们不都这么干过吗?是不是……难道不是吗?

他从口袋里掏出这次出手斩获的“赃物”,一张照片。照片有点折了,他放在掌心压平。一位女士,推着婴儿车从他身边走过,看到他手里的照片,匆匆走开了,回头看了他一眼,满是鄙视。没关系的,女士,我是警察。他笑笑自己的幼稚想法,接着研究手上的裸照。照片看上去只是有一点点放荡,仅此而已。是一个年轻女人,四肢伸平,躺在宽大的丝织物上。照片是从高处取的景,她就那么躺着,嘴微微张着,不太老练地翘起嘴唇,眼睛眯着,做出一副很享受的样子。这些倒都正常,最有意思的是模特的身份。

因为福尔摩斯确信这个女孩就是特蕾西,他在案发现场见过她的照片。他受命要去挖她的底细的女孩,是死者的女友。她摆着造型,一丝不挂,一点都没有羞赧的样子,还很享受。

鬼使神差,雷布思又回到了这所房子,他也不知道到底什么在召唤着他,吸引着他。他又把手电筒对准了墙上查理的大作,努力地想搞清楚创作者到底在想些什么。他为什么要费尽心机地去理解这个人渣呢,查理?也许就是一种挥之不去的直觉,总感觉查理跟这个案子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什么案子?”

这次,他真正大声说出了口。什么案子?根本就没有“案子”,即使有也不是刑事法庭所理解的案件。只是牵涉了一些人,有些错事,有些没有答案的问题,甚至还有违法行为。但是根本就没有立案。这最要命了。哪怕是一点儿有逻辑的线索呢,哪怕是一点儿条理明确的东西,可以让他继续查下去也好啊。哪怕是有一点案情记录,他都可以实实在在地拿在手里,然后说,看,就在这儿。但是没有!有的就是像蜡烛油一样的虚无缥缈的东西。蜡烛烧过,还会留下痕迹,不是吗?没有什么东西会消失,彻底消失;相反,它们会变换形状,变换成分,抽换意义。但是一个五角星套在两个同心圆里,算是什么东西?在他看来,倒是像小时候玩过的锡纸警长的徽章:德克萨斯州的执法人员,坐在他的塑料椅子中,连开六枪。

别人看来,这就是魔鬼的化身。

他转过身去,一边回想起小时候自己带着那个肩章是多么的自豪,一边走上楼去。就是在这个位置,他发现了断裂的领带夹。他迈过去,走进罗尼的卧室。径直走到窗边,透过木板缝隙,看到楼下开过来一辆车,慢慢停到自己的车旁。正是从警局一路跟踪他过来的那辆车。他立刻认出也是那辆福特雅仕,就是那天午夜停在他家门前,又匆匆开走的那辆车。它竟然跟到这儿来了,就停在他自己的破车旁。司机也跟到这儿来了,车子是空的。

他立刻听到地板咯吱作响,知道司机就在他的身后。

“你肯定很熟悉这个地方,”他说,“竟然没有弄出太大的声响。”

他转过身,手电筒照在那个人的脸上,他留着黑色短发。来人遮住眼睛,躲开光束。雷布思把手电照向来者的身体。

那人穿着警服。

“你是尼尔,”雷布思冷静地说,“还是该叫你尼利?”

“叫我尼尔就行,只有朋友才叫我尼利。”

“那我不是你的朋友。”雷布思点点头,表示认可,“但罗尼是你的朋友,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