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第14/21页)
“他不光是我的朋友,雷布思探长。”来者走进房间,“他是我哥哥。”
整个卧室没有可坐的地方,但两个人也都无所谓了,因为他们都坐不住,就算能坐下,也坚持不了一两秒钟。两个人的全身都充斥着能量,尼尔急于讲述他的故事,雷布思急于获取信息。雷布思走到窗子前面,选作他的地盘。他低着头,开始来回踱步,走过来,走过去,无法停下来凝神静听。尼尔站在门口,来回晃动着门把手,整扇门“嘎吱”一声开了,他又开始来回推拉门,门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手电筒正好派上用场,二人的影子照在墙上,叙述者和倾听者,拉长了很多。
“当然,我知道他都在干些什么,”尼尔说,“他是比我大一些,但我总是了解他多一些,他不怎么了解我。我是说,我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那你知道他吸毒。”
“知道。我们还在上学的时候,他就开始吸毒了。他被学校抓住过一次,差点开除了。三个月后,学校让他回去参加了考试。他竟然通过了大部分课程,比我过的还多。”
是的,雷布思想,崇敬会让人模糊了视线,分不清现实。
“考完试,他就离家出走了。好几个月,杳无音信。我父母都快急疯了。后来他们就把这一页彻底翻过去,就像从来没有他这个人一样。在家里,我提都不敢提他的名字。”
“但是他联系你了?”
“对,他给我写了封信,托朋友带给我的。他很聪明,这样就瞒过了父母。信上说,他来爱丁堡了,说他很喜欢爱丁堡,还说他找了份工作,谈了个女朋友。就这些而已,没有地址,也没有联系方式。”
“他常写信吗?”
“偶尔会写。他撒了很多谎,夸张了很多。他跟我说他要买上保时捷,买了房子以后才回老家,他要证明给父母看,他不是不中用的东西。然后,很久没有他的信。我毕业后,就当了警察。”
“到爱丁堡来了?”
“倒也不是直接就来的,但是,最终在这儿落脚了。”
“就是为了找他?”
尼尔笑了。
“才不是呢。我也渐渐忘了他了,毕竟我还有自己的生活。”
“然后发生了什么?”
“有天晚上,我巡逻的时候抓住了他。”
“什么巡逻?”
“我的辖区在穆塞尔堡一带。”
“穆塞尔堡?离这儿不近呢。你说你‘抓住了他’是什么意思?”
“倒不是逮到他为非作歹,他也没做什么。但是他当时已经飘飘欲仙了,而且身上还有伤。”
“他跟你说他在做什么吗?”
“没有,没说我也能猜到。”
“什么?”
“给在卡尔顿山附近找乐子的人当活靶子。”
“有意思,别人也跟我提过这事儿。”
“确有其事。对不愿卖身的人来讲,是个来钱的捷径。”
“也就是说,罗尼不愿意卖身。”
“有时候,他也会,但是有时他……我也不是很清楚。可能我并没想象中那么了解他吧。”
“所以,你开始来看他?”
“第一天晚上,我得把他送回家。第二天,我又来了,他见到我,很惊讶,他甚至完全不记得头天晚上是我把他送回来的。”
“你有没有劝他戒毒?”
“一开始不是没试过。”尼尔沉默了。门的合页部位吱吱嘎嘎响着。他最终说,“但是他好像心里很有数。我知道,现在看来,真是很蠢,我竟然相信了他。头一天晚上见到他时,我就该想到了!但这毕竟是他自己的选择,就像他不断提醒我的那样。”
“他怎么看待你这个当警察的弟弟?”
“他觉得很有意思。不过说实话,我可从来没有穿警服来过。”
“直到今天晚上。”
“对。不管怎么说,是的,我来过几次。大部分时候,我们就坐在屋里,他也不想让别人看到我。怕别人能看出什么猫腻。”
这次,雷布思笑了,“你不会也跟踪过特蕾西吧?”
“特蕾西是谁?”
“罗尼的女朋友,她昨天晚上跑到我家去了,说有人跟踪她。”
尼尔摇摇头,说道:“不是我。”
“但你昨天夜里在我家门前晃荡呢!”
“对。”
“罗尼死的那天晚上,你在这儿吗?”这话问得很唐突,但不得不问。尼尔松开手中的门把手,沉默了二三十秒,深深吸了一口气。
“我是在这儿待了一会儿,是的。”
“你掉了这个?”雷布思掏出断裂的领带夹,微弱的手电筒光下,尼尔什么都看不出来。他倒是用不着看仔细,就猜出来了。
“是我的领带夹吗?我还纳闷呢。那天我的领带夹坏了,领带还在我这儿呢。”
雷布思并不想把领带夹还给他,相反,他又放回了口袋里。尼尔点点头,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