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去似朝云(第12/14页)

众人一看,尸首边的地上果然刻有“亠”字样,全大道右手食指指甲缝中也有泥土。

冯大乱道:“看全大道颈处淤痕,他死前应该是跪在地上,被人用软剑裹住了脖子逼问。他大概也料到对方不会放过他,将死之时,自然要刻下凶手名字,留给后来人做线索。根据你们刚才的说法,那对姓张的夫妇晚上才一路打听寻来老字街,可见之前并不认识全大道。就算他们找上门后主动报上了姓名,这‘亠’字仍然跟弓长张相差甚远。沈小官刚才也说了,南京城中只有三柄软剑,既然不是张小官,又不是那对姓张的夫妇,自然就是那许先生了。”

沈周道:“我只是说据我所知,南京城中有三柄软剑,并不是一定只有三柄软剑,也许还有我不知道的呢。而且这‘亠’字,可能是许,更可能是文,那一横,都过了‘丶’了。”

虽然勉强辩解,其实心中也越来越怀疑是许洞杀人,根本动机就是全大道认出了他,他身份泄露,惹来诸多祸事,遂用软剑杀人灭口。却不料全大道暗中在地上划下暗记,留下了线索。

冯大乱虽然只是个差役,却是阅人无数,一眼看出了沈周的心虚,笑道:“这话怕是沈小官自己都不信吧。你想庇护那许先生,是也不是?”沈周难堪之极,道:“这个……”

包拯忽道:“许先生的嫌疑小,张望归夫妇的嫌疑要大得多。冯翁到底是老公门,发现了全大道留下的字迹,可以作为佐证。但这里面有两点疑问:第一,我们来这里之前,有一男一女也在路口打听了全大道的住处,时间相差不大。我们进来院子时,房间里还有人影晃动,听到建侯出声喊叫后,才紧急跳后窗逃走。换句话说,我们进来时撞见的人,从时间上推算只能是那一男一女,如果他们不是凶手,又何须跳窗逃走?再由伤口联系到软剑,由兵书联想到动机,这一男一女是张望归夫妇的可能性极大。”

他说得甚慢,冯大乱听得饶有兴趣,问道:“那么第二点疑问是什么?”

包拯道:“第二点,冯翁已经准确推算了全大道死前的情形,他是被人用软剑卷住脖子,背朝窗口,跪在地上,对不对?”冯大乱道:“对。只有可能是这个姿势,他才有机会在地上留下印记。”

包拯道:“那么问题就来了,按照全大道脖子的淤痕来看,他死前被凶手用刑催逼过什么事,就算是《张公兵书》残页的事吧。冯翁是公门中人,该知道审讯官讯问犯人时,通常是要面对犯人的。”冯大乱道:“对,这样可以看到犯人脸上的表情,便于判断口供是真是假。”

包拯道:“反过来推断,自背后制住全大道并负责刑讯的人不可能是审问者。也就是说,全大道被强迫面朝木床跪下时,床前的方凳上还坐着一个人,这个人才是真正的审问者。你们看,这四脚方凳落满灰尘,本放在墙角,那边还有四个腿印,却被临时搬来放在这里,上面还多出一个半圆形的干净印记,明显是有人在上面坐过。”

张建侯道:“啊,我明白了,凶手杀死全大道时,至少还有一个同伙在场。许先生素来独来独往,根本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包拯点点头,道:“当然,这凳子上的印记也有可能是全大道自己坐的,但按照常理推断,他回家后见到一片狼藉,应该立即动手收拾,如果不愿意麻烦,也多半要坐在堂屋歇息,或是到内室睡觉,绝不会搬过来凳子坐在上面发呆。他一出狱,便敢向打听兵书消息的人索要钱财,多半也早预料到家中会有这副场面。”

冯大乱张大嘴巴,愕然半晌,才叹道:“包公子心思缜密,机智过人,难怪人人称你‘小青天’。你不去做官,实在可惜了,可惜了。”连连摇头。

老字街距离宋城县衙所在的利字街不远,报官的邻居已然引着差役到来。

领头差役道:“今儿衙门里没人,县令、县尉、主簿等都不在。既然冯仵作已经验过尸了,这就先把人抬回去,等明日再说吧。”一边说着,一边向冯大乱使个眼色。

这差役是个明白人,猜测全大道白天才放出大狱,晚上就死在家里,必然跟《张公兵书》有关。现在南京城里来了许多寻找兵书的人,官员生怕有人趁乱滋事,下令严加戒备,他们当差的一个月来都忙得头昏脑胀,一天都不得休息,全是拜这个全大道所赐。他现在死了,对公家来说,倒也是一桩好事,希望那些个寻找兵书的闹剧也能就此消停下去。

冯大乱立即会意过来。他在仵作行当名气极大,只是因为精通本业,但世人都知道吃公门饭的人要以和为贵,这“和”指的就是同僚之间和睦相处、互帮互助。忙假意打了个呵欠,道:“困死我老汉了。唉,人老了,不顶事了,我得回去睡觉了。”当真转身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