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幕(第4/5页)

“去吧。但一定要活着回来。完成你的使命后必须平安回来。”

我参军的这件事就这样敲定了。

我从奶奶的食谱中挑了一本,当作护身符带上了火车。本以为会被马上送到战场,不过我的设想却落了个空。

我被分配到佐治亚州的托科阿,以空降兵的身份开始了训练。一开始我异常兴奋,因为得知自己被分配到《生活周刊》[7]上曾经介绍过的伞兵部队,但这种兴奋的感觉也仅仅限于一开始,每天的严酷训练使得很多人叫苦连天,掉队者也不在少数。

我们夜以继日地接受着严格的体能训练,爬云梯、做深蹲,每天要跑到附近的科拉希山,一天要跑几英里,半夜也被叫起来进行急行军。此外还有射击练习、负重匍匐练习、刺刀突击练习、近身格斗练习。而文化课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另一种“折磨”。我必须时刻与“睡魔”做斗争,支着身子坐在课桌面前。在基地里,我们学习了阅读地图等作战时的必要知识,还掌握了如何仅凭手势信号就能与他人沟通。

内裤、袜子、脸盆,统统都由军队统一提供。时间一长,军绿色和枯草色的野战服往往令我作呕。我开始怀念起那些颜色鲜艳的裤子和浆得笔挺的白衬衫。

每天起床后,我都感觉度日如年,夜晚不会再次降临。然而一转眼又是一天,一个星期、一个月、半年……时光飞逝,岁月如梭。

战友之间经常会互诉愁肠,讨论着究竟哪天才能踏上真正的战场。在为数不多的假期里,基地的甜甜圈店是我最喜欢光顾的地方。吃着油滑的甜甜圈,配上一杯咖啡,在舌尖上慢慢体会着这种美妙的滋味,同时沉醉在收音机里传来的悠扬乐曲声中。尤其一听到古德曼演奏的单簧管后,思乡之情就会喷涌出来。古德曼是奶奶最喜欢的演奏家,听着音乐,我不禁又想起了故乡那些绿意盎然的美景。

有一天,我在基地的布告栏里瞥到了增招炊事兵的告示。

我怔在这张告示前。说实话,军队生活与我此前想象的不同,也许我并不适合当兵。我的枪法不算灵光,腿脚也比一般人慢。和战友聊天时,常常被取笑为“巨婴”,因此还得到了一个“小鬼”的外号。

也许炊事兵更适合我。毕竟从小在奶奶身边耳濡目染,别人都是从小听儿歌长大的,而我是看菜谱长大的。

然而对于是否去当炊事兵,我还是犹豫不定。尽管我是个公认的“吃货”,无论是家人还是邻居可能都会劝我去当炊事兵。但一听到军营里对炊事兵的看法,我立刻就没有那么积极了。

首先,基地里的饭菜味道一般都不怎么样,就连分量都忽多忽少。厨房的工作既琐碎又麻烦,而且像削土豆皮、洗盘子这类工作,往往是用来惩罚违纪者或是“差生”的一种手段。

毫无疑问,普通士兵一般看不起炊事兵,也不喜欢炊事兵。受歧视的也不光是炊事兵,承担后方支援任务的专业兵也遭受了差不多的待遇。大家认为这类人不过是“掉队的人”。

话说回来,这里没人上过战场,所谓的“优秀与落后”,不过就像学校里的考试成绩。可手拿大勺、身穿围裙的炊事兵,因为是专业兵的关系,军衔可以混到下士级别,工资也能多少增加一些,常常会遭人嫉恨。对于那些因为平时训练累得要死以及对上级有强烈不满的年轻人来说,讥笑炊事兵是一个很好的宣泄途径。

“这些志愿去当炊事兵的人是因为喜欢当‘老妈子’吗?一群懦弱的伙夫!”

每当听到别人嘲笑炊事兵时,我的心里都很不是滋味。大家看不起炊事兵,我又想起了奶奶,虽然我在心底里对炊事兵抱有同情,但也不得不加入到在背后讥笑他们的行列中,我害怕自己被其他人嘲笑。

就在举棋不定之际,我遇到了一个专业兵。

他叫爱德华·格林伯格,和我一样,差不多十八岁。白净清瘦的脸庞上戴着一副圆眼镜,总是不苟言笑。听说是从军需科的研究室分配到我们G连的。个头中等,比我要矮一些,作为军人来说身材偏瘦。黑色的瞳孔加上黑色的头发,上扬的眉毛划出了一道弧形,额头四方,有点前突。尖尖的下巴与薄薄的嘴唇总是紧绷着。由于总是板着一张脸,一开始我以为他心有怨气,后来才发现他这人就这样。

一开始大家看不起他。因为他不仅是个“四眼儿”,就连军服上也经常散发着食物的味道。但这家伙来了后,餐饮和口粮配给得到了保障。后来他还开始在烹饪方面征求大家的喜好,于是背后说他坏话的情况越发减少。

我也开始佩服他。有一次我因为起晚了被罚帮厨,当我面对堆积成山的土豆时,爱德华·格林伯格主动表示他已经完成了自己的工作,可以过来帮我。说完后,他便麻利地削起了土豆。有些炊事兵喜欢图个清闲,将一些烦人的琐碎工作推给别人。或者我猜想,那些炊事兵希望借助这种方式整治一下普通士兵,以解消自己心头的怨气。毕竟普通士兵平时总是看不起炊事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