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密室讲义(第19/20页)
——2.1.8.2.意外型密室:在小说家对于意外型密室的创作中必须加上一个附加元素,就是罪犯曾经对死者进行过伤害(包括心理上的),而这种伤害导致了意外的产生。如果没有这个元素,那就成了纯粹的意外死亡,密室杀人就不成立了。 【举例:65】
——2.1.8.3.假证型密室:证人作假,一般情况下是不被认可的。它有失公平,存在玩赖嫌疑。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尤其是人们情感上可以接受的特殊情况下,假证导致的密室仍然存在。例如:证人是在接受了被害者的临终嘱托之下做伪证,而被害者这样的非常请求又是出于情感上值得同情与理解的原因,那么假证就可以为人们接受。 【举例:66】
——2.1.8.4.多重密室:密室数量横向叠加的密室,例如双重密室、三重密室等。特别说明:多重密室,不同于多层密室。多层密室,指的是层级的纵向叠加,其难度和高度都要远远大于多重密室。
第三部分 针对密室中重要元素的单项课题分类
3.1.视觉密室(又称视线密室)中的目击者:
视觉密室最核心的分析元素是目击者,因此我们以目击者为基点进行研究分类。
——3.1.1.目击者的证词是错误的,但他是无意的。这种情况下,目击者并不是在主观意愿上想做伪证,而是由于自己的误解而在无意间做出被动的错误证词。
——3.1.1.1.目击者被罪犯的手法忽悠,提供了错误的证词。
——3.1.1.2.目击者的视觉产生了错觉,因此说错。
——3.1.1.3.目击者在对常识的认知上有缺陷或有误解,但证词听上去又貌似正常。
——3.1.1.4.目击者有不易被我们察觉的隐性的精神疾病或视觉疾病,而且不规律地隐形发作,这一点被罪犯很好地利用了。比较极致的情形是,连目击者自己也不知道这一点,而罪犯知道。这属于信息不对等范畴,对于侦破者来说并不公平,但作家可以使用暗藏的线索来使读者获得公平性。
——3.1.1.5.作为信息提供者的目击者和作为信息接受者的侦破者之间,沟通出了问题,但表面上这个问题却不易被发现。要命的是,侦破者事后忘了向目击者核实信息传达的结果。
——3.1.2.目击者(证人)有意撒谎、做伪证。
——3.1.2.1.目击者就是罪犯本人。一般认为,这超出了读者的可容忍范围。
——3.1.2.2.目击者出于某种原因为了维护罪犯而说谎。这种情况下,目击者应被视为罪犯在客观上的同伙。
——3.1.2.3.目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某个隐私而说谎。这时,目击者实际上成为了做伪证者。但因为他的诉求、立场都与罪犯的不同,所以最容易被读者接受。
——3.1.3.罪犯在目击者看不见的期间进出,而这个盲点时间的存在被目击者忽视。 【举例:67】
——3.1.4.罪犯先于侦破者推定的犯罪推定时刻进场。
——3.1.4.1.提前的时间差密室:行凶与离开时间<犯罪推定时刻。罪犯在现场被视线封锁前早已完成杀人行为并离去。
——3.1.4.2.行凶后仍然在屋内隐藏起来,在发现者破门后离开或加入他们的队伍。
——3.1.5.罪犯无须穿越目击者的视线就可以行凶并离去。
——3.1.5.1.罪犯使用遥控设备杀人。
——3.1.5.2.罪犯使用定时启动的装置杀人。
——3.1.5.3.搬入尸体的空间差密室:罪犯在别处杀人后搬入尸体。 【举例:68】
——3.1.5.4.被害者在密室外被击至重伤,然后进入密室内死亡。被害者受伤后进入密室的原因,还有三种不同的情况。
——3.1.5.4.1.被害者在密室外被击至重伤,然后自愿(因某种自主意愿)进入密室内死亡。 【举例:69】
——3.1.5.4.2.被害者在密室外被击至重伤,然后在无意间进入密室内死亡。
——3.1.5.4.3.被害者在密室外被击至重伤,然后在被迫的情况下进入密室内死亡。
3.2.密室中自动消失的证物:
所谓自动消失,是罪犯利用易改变物理特性的材质所制造的误导性现象。
物理特征的改变包括六种不同的情况:液体转变为气体的汽化,气体转变为液体的液化,固体转变为液体的熔化,液体转变为固体的凝固,气体转变为固体的凝华,固体转变为气体的升华。
自杀者搞怪与由推理以外的不可测因素等所导致的证物消失情形,都存在明显玩赖嫌疑。推理小说主要是针对人类智力竞赛范畴的文学形式,因此这些情形将不被列入本讲义的研究范围中。 【举例:70】
——3.2.1.自动消失的凶器:
——3.2.1.1.自动消失的远程凶器:利用会丧失凶器特征的材质作为工具来杀人。如矿盐子弹、骨头子弹、冰制飞刀。 【举例: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