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密室讲义(第17/20页)

——2.1.3.4.2.心理诱导的外在表现型:通过诱导来使得被害者自己完成在密室中被杀的条件,导致最终丧命。与内在型一样,这也属于他杀。 【举例:37】

2.1.3.3.1.时空差密室

所有的时空差密室,都从属于心理误导密室。只是因为分析的切入角度不同,才被人为地剥离开来研究。

——2.1.3.3.1.1.时间差密室:以变换时间概念为主要成因的密室分类:(从属于概念密室中的假性密室范畴,其主要手段是对侦破者实施偷换概念的诡计。)

——2.1.3.3.1.1.1.两可的时间差密室:提前和推后都可以,密室的构成关键仅仅在于时间的错位。其中最著名的误导手法,是前人经常使用的“拨钟表诡计”。而比较“拨钟表诡计”更为高明的是“利用错误钟表”而使目击者得到错误时间概念的诡计。 【举例:38】

——2.1.3.3.1.1.2.提前的时间差密室:行凶时间<犯罪推定时刻。 【举例:39】

——2.1.3.3.1.1.3.推后的时间差密室:行凶时间>犯罪推定时刻。为了便于理解,这类推后的时间差密室有时被称为假死型密室。 【举例:40】

——2.1.3.3.1.2.空间差密室:以变换空间概念为主要成因的密室分类。其主要手段是对侦破者实施偷换概念的诡计。)

——2.1.3.3.1.2.1.搬入尸体的空间差密室:罪犯在别处杀人后搬入尸体。 【举例:41】

——2.1.3.3.1.2.2.搬出尸体的空间差密室:搬出尸体。 【举例:42】

——2.1.3.3.1.3.综合型的时空差密室:时间和空间发生综合性变化的密室。

——2.1.3.3.1.3.1.罪犯后进入的时空差密室:罪犯装作发现者之一,在一同进入现场后,用隐秘的手段杀死昏迷或睡着的被害者。因为在被杀前就处于与死亡相似的情形,所以其他发现者误认为被害者是在他们进入房间前遇害的。

——2.1.3.3.1.3.2.罪犯后离开的时空差密室:罪犯躲在屋内的暗处,等待发现者进入后趁乱离开,或者加入发现者的队伍(加入行为,也应被视为是一种离开,因为他离开了罪犯的身份和处境)。 【举例:43】

——2.1.3.3.1.3.3.制造漏洞盲点的时空差密室:这是一种高明的诡计,罪犯在监视之下,仅靠极短的时间完成谋杀并伪造出密室。 【举例:44】

2.1.3.3.2.伪造线索的误导

所有伪造线索的误导,都从属于心理误导。

——2.1.3.3.2.1.伪造印迹:通过改变、伪装、添加、消除自己的指纹、足迹等手段,来达到误导的目的。例如,罪犯下雪前用盐在地上撒出一串被害者脚印大小的形状来,下雪之后盐融化雪粒,自然形成了伪造的被害者脚印,造成他是在雪后走到广场中被人杀害的假象,那当然不会留下罪犯的脚印。 【举例:45】

——2.1.3.3.2.2.伪造身份:通过增加、互换、改变身份等手段,来达到误导的目的。例如:常见的一人N角手法(一人二角、三角、四角等),就是通过罪犯一人分别扮演不同的角色身份,来迷惑别人。此外,罪犯扮成其他的,甚至是虚构的可疑人物,来误导侦破者的怀疑方向,也是常用的方法。 【举例:46】

有一种特殊情况,在研究时应该归类于伪造身份的类别,那就是“双胞胎诡计”。不过,这种诡计因为对读者失去了公平性,所以一般不容易被认可。 【举例:47】

——2.1.3.3.2.3.伪造物证:通过改变、调换、伪装、添加、隐藏物证的手段,来达到误导的目的。【举例:48】

——2.1.3.3.2.4.改变空间结构:通过改变密室的空间结构,或改变特殊视角中密室结构的视觉特征等手段,来达到误导的目的。 【举例:49】

——2.1.3.3.2.4.1.后上锁密室(简称后密室):这是一种很巧妙的密室类型。当破门而入时,总是具有时间短促、场面混乱等特点,人们对于一些现场细节普遍存在着难以快速反应过来的心理缺陷。罪犯正是利用了这一点特征,假扮成发现者,用障眼法或心理暗示使同行的发现者相信门窗的锁处于锁闭状态,通过事后弥补的方式将事先的假密室伪装成真密室,因此该类型被称作后密室。

——2.1.3.3.2.4.1.1.多门密室:这是后密室的一种特殊情况。房间有两(或是多)扇门,罪犯把正门锁住,从侧门逃跑(此时侧门并未上锁),此后罪犯和其他发现者一起破门而入后,趁乱把侧门上锁,籍此造成了密室的假象。 【举例:50】

——2.1.3.3.2.5.伪造证物:例如,利用PS照片、照片合成技术、造假的音频、视频等。 【举例:51】

——2.1.3.3.2.6.伪造时间观念:此类别与时间差密室完全相同,只是分析角度不同所做出的重复归类。 【举例: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