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第7/16页)
哦,你们可以大喊大叫啊!我敢慷慨激昂地肯定:亚森·罗宾是福尔摩斯1874年与维克图瓦尔生的儿子,当时他二十岁!维克图瓦尔并不是奶妈,而是罗宾不为人知的母亲!【如果你发现没有任何人领悟,就重复。】Sigerson(西格森)与obsession(魔鬼附身)同韵!福尔摩斯取这个名犹如额头上带有抹不去的污点,表明这三年他是在赎罪,他想用三年时间来亲近亚森。【有嘲笑声高涨的风险,切勿反驳,理直气壮说话。】莫里斯·勒布朗告诉我们,1894年1月,年轻的罗宾在蒙彼利埃,法国南部,与克拉里斯·德蒂格谈恋爱!那么,1894年1月福尔摩斯在什么地方?在蒙彼利埃,法国南部!不过父子相认遭遇失败。福尔摩斯回到伦敦,讲述他和莫里亚蒂的传奇故事并重操旧业。
福尔摩斯与罗宾,让你们大吃一惊吧?但遗传自言不讳。亚森后来不是仿效福尔摩斯,成了伪装大王了吗?正如莫里斯·勒布朗在《巴尔内特私家侦探事务所》中写到的那样,他不也以吉姆·巴尔内特为名干了几年侦探吗?他的盗窃天赋从何而来?难道不是从福尔摩斯那里继承下来的?华生不是在《查尔斯·奥格斯特斯·米尔沃顿》中披露说,开保险柜是他的拿手好戏吗?
你们觉得遗传还不足以说明问题?你们还需要其他的证据?想想莫里斯·勒布朗笔下夏洛克与亚森的遭遇吧。如何解释我们的侦探每次和罗宾狭路相逢时那种无奈的样子?在《夏洛克·福尔摩斯来得太晚》里,强盗绅士偷了他的手表!在《犹太灯》里,福尔摩斯却让他溜走了,借口是不让一位年轻的姑娘受牵连!若说他能力不逮,这是因为他面对儿子手足无措,不敢对儿子承认真相!
最后,亲爱的朋友们,我从你们的眼睛里看到,你们还有怀疑,为了回答你们的怀疑,我开诚布公向你们提供最后的证据!这最后的证据就包藏在这张纸巾上。【狂舞纸巾但不可打翻水杯。】上面有维克图瓦尔的手稿,事实真相大白于天下。手稿是我在南特图书馆的档案里发现的。我立刻将手稿交给波波教授,他可以平心静气地查阅考证,谢谢你们的关注。【至此,你可以喝掉杯中水了。】
5月5日 星期六
格鲁克的报告刚开始就遭到旁人的起哄,就像上课时学生会起哄老师,快结束时却意外地无人提问,全班鸦雀无声。听众头晕目眩,没有任何人对纸巾发表评论,而波波教授接过纸巾,像孩子一样高兴,还谢谢格鲁克居然想到今天是他的生日。一位隐姓埋名的母亲的手稿,她竟是亚森·罗宾的亲生母亲?这段历史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很难掩饰我的惊讶,但我扮演的傻姑娘角色不允许我做出怀疑的反应。
如同惯例,格鲁克首先得到革命派同伙的热烈鼓掌欢迎。而后迈克哥纳罕发言,他一语双关,高调重提格鲁克的开场白,说“亲爱的落客·福尔摩斯”是一个了不起的发现。(看来言之成理,居然这次大家都笑了。)佩尔舒瓦想知道,除了论证福尔摩斯是亚森·罗宾之父外,格鲁克是否打算论证福尔摩斯也是方托马斯(12)的叔叔或舅舅,也是佐罗的兄弟,也是泰坦尼克号的冰山。多洛雷斯对格鲁克热心罗宾表示不安,似乎在打异端邪教的擦边球。她要求展开一项调查,证实一下格鲁克是不是潜伏在福迷里的一艘罗宾号潜艇。伊娃则高声自问,如此重要的首席教授职位是否可以让低于一米六零的人把持。总之,格鲁克的好友都善于挖掘其优点的价值,而背道而驰的人则不给好脸色看。
但是,令我大为吃惊的是,没有任何人影射他所谓的尚未发表的手稿。格鲁克给他们扔去一根冠冕堂皇的棍子来打自己,却没有任何人敢接招……多洛雷斯接着格鲁克勇敢地荒谬下去,我只是听她陈述后才恍然大悟其中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