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神闯入雪密室[1](第10/21页)

我瞪大了眼睛,喃喃自语道:“黑暗中……烛光下……”

何竹道笑道:“正是!因为客厅太宽敞,光线太亮,所以我们每次交谈时,都会到你的书房去,关上门窗,熄了电灯,却点上一支蜡烛——事情就是这样。”

我叹了口气,没想到我这人的怪癖还真是多。只不过,情况倒和我预想的一样。

我又问:“我们每次交谈都是如此情景?”

“对。”

“所以,这已是一种习惯?”

“对。”

“所以,我身边的人都应该了解这种习惯吧?”

“对。”

我点点头,又问道:“你刚才提到,除了谈论犯罪学话题外,我在构思和写作时,也同样是在黑暗中的烛光下进行?”

“没错。你在棺材写稿时,同样只是点一支蜡烛。”

“那么,棺材是否通电?”

“当然,主屋有线路经地下接到棺材。虽然你不喜欢电灯,却还是要用电脑码字的。”

“那么,除了电脑外,棺材里还有没有别的电器?比如,这么冷的天气,应该会有取暖器吧?”

“当然有。你可是很怕冷的。”

果然如此。

我按捺住心中的喜悦,继续不动声色地问:“当凶案发生,你赶到棺材时,有没有注意取暖器在什么位置?是开着还是关着的?”

“呃——”何竹道搔了搔后脑勺,一边回忆着,一边答道,“取暖器当时就搁在书桌下的地板上,离你躺着的位置不远。我记得是开着的。”

我满意地点点头。

所有条件都符合了。

在“雪密室”的前提下,若要混淆作案时间,最关键的便是雪停的那个时间点。假如你是在雪停后犯案,又恰好在下雪时拥有某个完美的不在场证明,那么你需要做的,便是将作案时间前移,让案子看上去就像是在雪停前发生的一样。

要实现这一点,最简单的方法,便是离开现场时不要留下足迹。

现实生活不同于小说,没有谁会总把“不可能犯罪”挂在嘴边,记在心里。对于警察同志们来说,一间被雪环绕的屋子里出现一具尸体,只要死亡时间的计算没有精确到分秒,那么对作案时间的判断,最主要的便是依赖屋外的雪地里有没有嫌疑人的足迹。如果雪地里空空如也,那么最可能的情况便是:足迹被降雪掩埋了。由此便可推断出,作案时间乃是在雪停之前。

反之,如果你作案是在下雪之时,却又想将时间移至雪停之后,那么该如何做呢?

雪地里留下被害人的足迹是很重要的,但却不是最最重要。

最最重要的是,你要想办法让别人相信被害人在雪停前一直都活着,活得好好的。

所以——

“由棺材回到书房里和你聊天的人,不是我。”

何竹道瞪大了眼睛看着我,似乎没有听明白我说的是什么,只是从嘴里吐出两个字:“什么?”

于是我又重复了一遍:

“由棺材回到书房里和你聊天的人,不是我。”

何竹道的表情就像丈夫听到妻子说“对不起,这孩子不是你的”一样,他激动地嚷道:“不是你是谁?!”

我不禁失笑,语气却越发沉重了。“是我的儿子,是史小宅。”

无论相貌身形,还是谈吐举止,我们父子俩都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只要稍加装扮,儿子就能变成老子。

何况他本就是天生的演员,会表演、会模仿、会口技。

何况他最喜欢、最擅长模仿的,就是他的老子。

何况书房里本就昏暗无光,只有烛火一豆。

何竹道这般老道的警察,不会想不明白这些。事实上,他稍稍一想,就明白了。

“你是说,在你中途离开,回棺材吃药时,真身被令郎替换了?”

我点头道:“正是!”

我顿了顿,接着道:“不管他再怎么恨我,他始终是我儿子,我始终是他老子,我的生活习惯他是再熟悉不过了,无论是我喜欢在黑漆漆的书房里谈天,还是我每天要按时服药——”

“所以在客厅时,令郎起身告辞,却不是真的回房休息,而是悄悄跟着我们,躲在了书房门外。”

“如此一来,他不仅能掌握我们谈话的内容,以便之后鱼目混珠时能续得上话题,而且还能在我回棺材吃药时第一时间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