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第21/34页)

“当然,如果她是罗谢尔的姑姑,就肯定有另外一个姓,不是吗?”罗宾说。她正在扣外套扣子,准备下班。

斯特莱克疲惫地表示同意。一走进办公室,他就皱着脸瘫进那张已经塌陷的沙发。罗宾从没见过他这副模样。

“你还好吧?”

“还好。‘应急’中介公司下午有什么动静吗?”

“没有。”罗宾说道,扣紧腰带,“也许,我说我是安娜贝尔时,他们相信了?我的确装出了澳大利亚口音。”

他笑了。罗宾合上她在等斯特莱克时看的那份临时报告,把它小心地放回架子上。接着,跟斯特莱克道别后,她便离开了。斯特莱克仍坐在那儿,旁边破旧的沙发垫上放着那台笔记本电脑。

等到再也听不见罗宾的脚步声,斯特莱克才伸出长长的手臂,锁上玻璃门。他打破工作日不在办公室抽烟的自我禁令,点了根烟塞进嘴里,然后挽起裤腿,解开皮带,将义肢从大腿上卸下来。接着,他剥开断腿处的凝胶衬垫,仔细查看起胫骨顶端那个截面来。

他应该每天都检查表皮是否有发炎症状。此刻,他发现瘢痕组织已经红肿发炎。

夏洛特家厕所的柜子里曾有各种霜粉,专门用来擦这片皮肤。如今,这片暴露在外的皮肤成了这般模样,简直已经超出人类的承受极限。也许,她把玉米粉和艾丽婷都扔进那些还未打开的箱子里了?但他仍旧提不起精神去找,也不想把义肢装回去。他坐在沙发上抽烟,任由下半截裤腿空荡荡地垂向地面,就这样陷入了沉思。

他开始胡思乱想,想起家庭、名字,还有他和约翰·布里斯托看似迥异、实则相似的童年。斯特莱克的家族史里也有幽灵般的人物:比如,他妈妈的第一任丈夫。妈妈除了说起自己从一开始就痛恨结婚,平时极少提起他。对于莱达记忆中最模糊的部分,琼舅妈总是记得最清楚。她说,十八岁的莱达刚结婚两周就踹了丈夫。她嫁给老斯特莱克(根据琼舅妈的说法,他因为巡演刚来到圣莫斯)不过是为了条新裙子,换个名字。当然,莱达对自己这个罕见夫姓的忠诚,胜过对任何男人的忠诚。她还将这个名字传给儿子。这个可怜的孩子从未见过这个姓氏原来的使用者,在他出生之前,那个男人就已消失于他母亲的生命中。

斯特莱克抽着烟,沉浸在回忆里,浑然不觉办公室外天色已经渐渐变得柔和昏暗。最后,他终于挣扎着用一条腿站起来,扶着门把手和玻璃门旁边的护壁板木条,稳住身体,一步步跳出办公室,去查看仍堆在外面的那些箱子。在底下的一个箱子里,他找到舒缓断肢创面灼烧感和刺痛感的膏药。接着,他开始涂涂抹抹,努力修复挎着背包、长时间徒步穿越伦敦造成的伤口。

已是晚上八点,但此刻的天色比两周前的同一时间亮些。斯特莱克坐定时还是大白天。十天来,这已经是他第二次坐进王记中国餐馆。这间餐馆正面是白色的,店门很高,透过窗户可以看见一个名叫“战而必胜”的游乐中心。重新接上义肢非常疼,踩着它从查令十字街上走过来更是雪上加霜。不过,他不屑使用那对也是从盒子里翻出来的灰色金属手杖。那对手杖是他从塞利奥克医院带回来的“纪念品”。

斯特莱克一边用一只手吃新加坡炒米粉一边检查着卢拉·兰德里的笔记本电脑。电脑放在桌上,翻盖已经打开,旁边摆着啤酒。暗粉红色的电脑外壳上画着盛开的樱花。斯特莱克浑然不觉块头庞大、毛发浓密的自己伏在这个显然是女士专用的漂亮粉红色装置前,形成了一幅多么不协调的画面。不过,旁边那两个穿黑T恤的服务生倒是乐得咯咯直笑。

“费德里科,最近怎么样?”八点半,一个皮肤苍白、头发蓬乱的小伙子问道。这家伙刚来就一屁股坐到斯特莱克对面。他穿着牛仔裤和一件极具迷幻风格的T恤,脚上蹬着匡威运动鞋,身上还挂着个皮包,两根带子交叉在胸前。

“越来越糟了。”斯特莱克咕哝道,“你呢?要来一杯吗?”

“嗯,给我来杯拉格啤酒。”

斯特莱克为客人点了酒。这个他早已习惯的人叫斯潘纳。至于他为何会习惯他,时隔太久,没法再想得起个中缘由。斯潘纳有计算机一级学位,景况要比衣服所示的好得多。

“我不饿,下班时才吃了个汉堡。”斯潘纳盯着菜单,跟服务员加了一句,“我可以来份汤。馄饨汤吧,谢谢。”他又说,“费德,这电脑是你选的啊?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