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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儿没错。”

“那意义何在呢?”我说。

“这跟在实验室里没什么区别。每个人都在各自寻找问题的答案,那他们工作的意义又在哪里?你找到的真相总是会被别人找到的所代替。甚至有那么一天,在人们心目中,达尔文也会沦落为托勒密式的人物,因为他也只看到了他所能看到的,而非更多。”

“我真有点不懂了。”我抬起手,一双健康的手,擦了擦脸,我的身体在热带充满了活力;出毛病的不是我的身体,而是我的意志。

“难道你就没为这类问题纠结过?”

“没有。因为我一直认为我自己的意见是对的,我这人就有这么个小毛病。”

“美国式的毛病。”

“也许吧。可芬也是这德行。”

“那就该叫作殖民地式的毛病了。你是不是因为这个才选择以此为职业的?因为你想拥有话语权,如果别人想反驳你,他们也得跋山涉水数千里,才能写出自己的书来?”

她咧开嘴笑了。

“你笑什么?”我问。

“我突然想起一件事,今晚这是第二次了,我很久都没想起过它了。”

“什么事?”

“我第一份成绩单。我九岁才被送去上学,第一个学期结束后,老师给我的评语是:埃莉诺对自己的想法过于执着,对别人的自然就兴趣寥寥,对老师的尤其如此。”

我不由得笑了:“你第一次想起这事是什么时候?”

“是刚一进屋,我跑到你书桌跟前瞎看的时候。你所有那些笔记、资料和书都让我觉得一股思想朝我迎面扑来,我很久没有过这种感觉了。我曾经觉得没有这种感觉也许是件好事呢。你好像不信我说的话。”

“我信。我只是在想,假如现在我眼前的这个你算不上过分执着的话,那你真要过分执着起来得是什么样,我想想都害怕。”

“如果你也和芬一样,那你是不会喜欢的。”

可我并不觉得我和芬一样。

她瞅了一眼丈夫。他在她身旁睡得很沉,噘着嘴,皱着眉,仿佛正在梦中拒绝别人给他喂吃的。

“你们俩是怎么认识的?”

“在船上。当时我刚刚结束我的第一次考察。”

“船上的浪漫史。”我脱口而出,几乎像在发问,像是在说这是不是有点过于草率了。我赶紧又小声补了一句:“最幸福的那种。”

“是,很突然。当时我正从所罗门群岛往回赶,船上有一群加拿大来的游客。他们对我没人陪伴、一个人去考察土著人这件事大呼不解,而我也乐得讲了一堆故事给他们听。芬刚开始只是偷偷在边上待着。我不知道他是谁,没人知道,但他是船上唯一一个和我年龄相近的男人,而且,他还不愿跟我跳舞。可后来,有一天吃早餐的时候,他突然走到我跟前,问我昨天夜里梦到了什么。我从他口中得知,他曾在一个叫斗布的部落待过,对当地人做的梦进行过研究。当时他正要去伦敦任教。说实话,得知眼前这个身材魁梧、头发乌黑的澳大利亚人竟然和我一样,也是个人类学家,我的确大吃一惊。我们刚刚结束各自的第一次考察,所以我们之间有无数话题。那时的他是那么活泼,那么幽默。在那个叫斗布的部落里,人人都是巫师,所以芬也学着给人下咒施法,然后我们就悄悄躲在一旁,看看到底有没有效果。我们就像两个孩子,为在一堆乏味的大人中间忽然找到了一个同龄的玩伴而高兴坏了。芬喜欢保持一种‘我们对抗世界’的心态。相识之初,这样的心态非常诱人。其他乘客似乎都消失了。就我们俩,这么一路聊着,笑着,一直到马赛。整整两个半月,和一个人朝夕相处了那么长一段时间后,你总该认为你是真的了解他了吧。”她的目光从我左肩上方看了过去,也不知在看什么。她似乎并没有意识到她打住了话头。有那么一刻,我甚至以为她就这么睁着眼睛睡着了。可接着,她又回过神来。“之后,他去伦敦教了一个学期的书,而我则回纽约写我的书。一年后,我们结了婚,然后就来了这儿。”

她已经筋疲力尽了。

“我帮你把床收拾出来。”我边说边起身。

我走进我睡觉的小屋,这里架着蚊帐。垫子上的床单几个星期没换了,我的衣服也扔得到处都是。我把所有东西一股脑塞进旁边一个我拿来当床头桌的箱子,然后拿出一条干净的床单,在垫子上铺开,把床收拾得尽量像一张真正的床铺。我还有一只很舒服的枕头,是从我母亲那儿带来的,只是羽毛已经因为潮湿粘在了一起,感觉里面装的不太像鸭绒,更像是泥巴。

我听到身后传来了笑声。她站在蚊帐那边,瞅着我手忙脚乱地收拾。“床你不用太费心。我倒是想上个厕所,如果你这儿有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