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财政组织与通行的做法(第19/19页)

〔85〕《明史》78/824;《大明会典》17/13;清水泰次《社会经济史》第17页起。

〔86〕同上,页17。

〔87〕《明史》77/819。

〔88〕《太祖实录》页2726。可参照《金华府志》6/2。

〔89〕Ping-ti Ho(何炳棣),Studies on the Population, p.48;藤井宏《田土统计》页104—105。

〔90〕和田清《食货志译注》页48。韦庆远《黄册制度》页74。

〔91〕《天下郡国利病书》2/28;藤井宏《田土统计》页105;清水泰次《土地制度史》页462。


[1]本书的官员和官衔大体上都是以贺凯(Charles O.Hucker)的《明王朝的政府组织》(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21 [Dec. 1958], pp.1—66)一文为准。这篇文章又收入Studies of Governmental Institutions in Chinese History, ed. J. L. Bishop(Cambridge, Mass. 1968)。但是提到明朝的皇帝,用年号而不是庙号。

[2]当时二人应为巡按御史,作者用英文surveillance commissioner(按察使)来说明二人官职,恐不妥。——译者注

[3]明代的这些边境军镇不要与现代的同名各省相混淆。

[4]“husked rice”意为去皮米。但据《中国经济通史·明代卷》(经济日报出版社2000年8月)页242所言:“秋粮都是以‘米’(皮谷)为主”。正好相反。——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