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李贽——自相冲突的哲学家(第15/16页)
﹝56﹞《朱子语类》。
﹝57﹞de Bary,Sourcesof Chinese Tradition,页9。
﹝58﹞见《近思录》陈荣捷英译本序言。
﹝59﹞《焚书》卷首页4―5。
﹝60﹞颜钧其人其事,见《明儒学案》卷32页1、卷34页1―2、18、28;de Bary,Self and Society,页178―179、249―250。耿定向的信及李贽的复信见《焚书》增补卷1页260―263。
﹝61﹞《焚书》增补卷1页260―264。
﹝62﹞《明儒学案》卷32页4。中国的传统观念,常常以师生传授或地理区域等条件作为划分学派的依据,实际上并不能确切表示其学术思想的异同,这一情形在王学中尤为显著。
﹝63﹞de Bary,Sourcesof Chinese Tradition,页514―526;《明代名人传》页1409。
﹝64﹞唐君毅对这一点有详尽的解释,见de Bary,Self and Society,页103―105,亦见《传习录》陈荣捷英译本。
﹝65﹞《传习录》。
﹝66﹞王学的这种缺点已为黄宗羲、顾炎武所指出,现代中外学者如陈荣捷、Charles Hucker、Joseph Levenson也都有所论述。
﹝67﹞王阳明对“良知”和“意念”都没有下过确切的定义。他只是谈到了二者可能包括的含义,而在文章中又把这些偶取偶舍的含义作美术化的衬托,致使读者不能确定他是在介绍一种粗线条的观念还是在作精细的分析。这是古代哲学家的一个共同缺点,但在王阳明的学说中为尤甚。
﹝68﹞王畿的“良知”与“意念”,可参看《明儒学案》卷12页2、7。对此关系作出确切阐述的有唐君毅,见de Bary,SelfandSoci‐ety,页114。很多哲学家因为这些观念在个人的思想系统里具有开辟新门径的作用,可能引起对于人生的新的认识,他们往往用现代的方法对这些观念继续发挥。本书以明代后期的历史为研究的范围,所以认为这种思想解放的意义仅限于个人,而就整个社会来说则是逃避现实。这种不同的意见是从不同角度所作的观察而得出的,而并不等于反对所有对王阳明的肯定性的看法。
﹝69﹞《焚书》卷3页117、123。
﹝70﹞《焚书》增补卷1页259。容肇祖著《李卓吾评传》页25亦称李贽狎妓并非毫无根据。
﹝71﹞《明儒学案》卷32页69―70;de Bary,Self and Society,页162―170,页165尤为重要。
﹝72﹞《藏书》卷3页43、卷57页953。
﹝73﹞《藏书·世纪总论》页2。
﹝74﹞《藏书》卷9页146、156、162、169。耿定向为此书所作序言亦指出这一观念。
﹝75﹞《藏书》卷9页146、卷17页292―296;《焚书》卷5页217。
﹝76﹞《焚书》卷5页217。
﹝77﹞《焚书》卷4页162。
﹝78﹞《续焚书》卷4页99。
﹝79﹞《焚书》卷1页15。
﹝80﹞《焚书》卷2页69。
﹝81﹞研究者的这些看法似与李贽本人的思想不符。李贽所谓“穿衣吃饭”,并不指人民自身具有的生活权利,而是士大夫阶级给予被统治者的安全感。de Bary就曾指出,如果认为李贽具有现代的平等观念,是一种可疑甚至错误的结论,见Self and Society,页195、213。其他的不同看法,参看朱谦之著《李贽》页25,容肇祖著《明代思想史》页250―255;吴泽著《李卓吾》页32。
﹝82﹞《焚书》卷1页31、卷2页52、69、卷4页134―144;《续焚书》卷1页23。《麻城县志》卷8页17―19、卷9页32所记尤详。
﹝83﹞《续焚书》卷2页61。
﹝84﹞《续焚书》卷1页42。
﹝85﹞《续焚书》卷4页96。
﹝86﹞《续焚书》卷1页30。
﹝87﹞《藏书》卷9页158狄仁杰传,但仍称武则天为“唐太宗才人武氏”。李贽又对武则天的自我标榜誉之为“真”,并称其“胜高宗十倍中宗万倍”,见《藏书》卷63页1049―1050。
﹝88﹞李贽赞扬寡妇的守节,见《藏书》卷64页1063、1066。相反,对于蔡琰,则称其“流离鄙贱,朝汉暮羌,虽绝世才学,亦何足道”,见《续焚书》卷4页95。
﹝89﹞《藏书·世纪列传总目前论》页1。
﹝90﹞《续焚书》卷4页94―95、100。参见de Bary,Self and Society,页210―211。
﹝91﹞《续焚书》卷2页76。
﹝92﹞《张居正书牍》录有致周思敬五缄,见卷4页7、18、21、卷5页3、7,致耿定向八缄,见卷1页1、卷4页26、卷5页1、4、8、18、卷6页5、27。
﹝93﹞《神宗实录》页1651、1732。参看拙著Taxation and Governmental Finance,页299―301。
﹝94﹞关于李元阳其人,见《国朝献征录》卷89页39;de Bary,Self and Soci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