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李贽——自相冲突的哲学家(第16/16页)
,页397;《明代名人传》页721。李贽提到李元阳,见《焚书》卷3页119―122。
﹝95﹞《明儒学案》卷32页2、11。
﹝96﹞《焚书》卷1页15。
﹝97﹞参见《张居正书牍》卷2页16;朱谦之著《李贽》页33。又,Robert Grawford也提出过这一问题,见de Bary,Self and Society,页400。
﹝98﹞《藏书》卷37页624―626。
﹝99﹞《续焚书》卷2页54;《涌潼小品》卷16页365。
﹝100﹞《续焚书》卷1页45;《藏书》刘东星序。
﹝101﹞朱谦之著《李贽》页9;《明代名人传》页813―814。
﹝102﹞《焚书》卷4页167、183、184、卷6页229;《续焚书》卷1页5。
﹝103﹞此即袁中道所谓“祸逐名起”,参见此处。
﹝104﹞朱谦之著《李贽》页8;《续焚书》卷1页4、17、18、25。
﹝105﹞容肇祖著《明代思想史》页232;《焚书》卷3页126、卷6页228;《续焚书》卷2页61、卷4页98。
﹝106﹞《焚书》卷2页79。
﹝107﹞《续焚书》卷2页68、卷4页95、卷5页118。
﹝108﹞《焚书》卷首页4。
﹝109﹞张问达疏见《神宗实录》页6917―6919。《实录》称李贽惧罪绝食而死,或是当时向万历报告中的措辞。
﹝110﹞1587年万历应礼部请禁止士子在考试试卷中引用佛经,见《神宗实录》页3415、3455、3548。1599年万历自称研读佛藏道藏,见《神宗实录》页6107―6108。
﹝111﹞《焚书》卷首页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