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论良心的影响与权威(第9/10页)

最能够顺利培养温和的慈悲美德的处境,和最适合形成严峻的克己美德的处境绝不相同。本身安逸自在的人,最能够注意到别人的痛苦。本身暴露在苦难中的人,则最立即也最直接被要求注意并且控制他自己的感觉。在阳光和煦、万籁俱寂的宁静中,在简朴达观、平静闲适的安逸中,温和的慈悲美德最为活跃兴盛,并且很容易增进至最完善的程度。但是,在这种处境中,最伟大与最高贵的自我克制努力却没有什么练习的机会。在战争与党争的漫天烽火中,在群众骚动与社会混乱的狂风暴雨中,自我克制的那种刚毅严酷的特质最为活跃兴盛,并且能够被培养得最为成功。但是,在这种处境中,即使最为强烈的慈悲念头,也必定时常被压制或被忽略掉,而每一次这样的忽略,必然倾向弱化慈悲的心肠。正如不求人饶命,时常是一个士兵的本分,所以不饶人性命,有时候也是他的本分。一个曾经好几次不得不屈服于这样令人不快的本分要求的人,他的慈悲心肠殊少可能不会显著萎缩。为了使自己觉得心安,他极容易学会看轻他常常不得不促成的那些不幸。这种会唤起最高贵的克己努力的情境,由于迫使人们有时候不得不侵犯他人的财产,乃至有时候不得不夺取他人的性命,总是倾向减少,甚至常常完全泯灭他们对他人的财产与生命的神圣尊重,而这种尊重正是正义与仁慈的基础。正因为这个缘故,我们才会如此经常在这世界上看到,一些很仁慈的人,非但没有什么克己的美德,反而很懒散并且优柔寡断,很容易在遇到困难或危险时,感到气馁而放弃追求最光荣的功绩;相反,也有一些具有最完美的克己美德的人,任何困难都不可能使他们沮丧,任何危险都不可能使他们胆寒,他们随时准备不顾死活地从事最大胆且最没有胜算的冒险事业,但另一方面,他们的铁石心肠似乎毫无正义感或慈悲心。

在独处的时候,我们很容易对一切与我们自己有关的事物感觉过于强烈:我们很容易过分高估我们曾经作过的贡献,以及我们曾经蒙受过的伤害;我们很容易因为交到好运而兴奋过度,以及因为交到厄运而自暴自弃。和某个朋友交谈,会使我们的心情平静下来,而和某个陌生人交谈,则会使我们的心情更加平静。我们胸怀里的那个人,我们的情感与行为的那个抽象且理想的旁观者,常常需要有真实的旁观者实际在我们的身旁,才会从睡梦中醒过来,也才会想起他的责任;而且我们也始终是从那个旁观者身上,从我们最不可能期待从他身上获得什么同情或宽容的那个旁观者身上,才可能学到最完整的自我克制的功课。

你正处于逆境吗?那就千万不要独自一人待在暗处悲伤,也不要按照你的密友们宽大的同情感来节制你的感伤,要尽快回到尘世与社会的阳光下。和陌生人生活在一起,和那些对你一无所知或完全不在乎你的不幸的人生活在一起,甚至不要回避和你的敌人们混在一起,反而要给你自己一个快活的机会,要抑制他们的幸灾乐祸,要他们觉得你是多么不受你的不幸的影响,要他们觉得你是多么不在乎你的不幸。

你正处于顺境吗?那就千万不要把你的好运所带来的快乐,局限在你自己的家里,局限在你自己的朋友圈里,他们也许是你的谄媚者,或局限在冀望借由攀附你的好运来改善他们自己的运气的那些人的圈子里;要时常亲近那些和你彼此独立的人,那些能够仅以你的品行而不以你的运气来评价你的人。不要寻求也不要逃避,不要强行闯入也不要刻意逃离社会地位曾经高过你的那些人的社交圈,即使他们,在发现你现在的地位和他们一样高,甚至也许更高时,或许会觉得伤感情。他们的傲慢无礼也许会使你在和他们交际时觉得太过于难受,但是,如果实际情形并不是这样,那么,请安心相信,他们是你可能找到的最佳交际对象;如果透过你那平易的态度与谦虚的举止,你能获得他们的好感与亲切对待,那么,你便可放心相信,你有足够的谨慎谦逊,而你的好运也还未把你搞得昏头转向。

我们合宜的道德情感最容易腐化变质的时候,莫过于当宽容偏袒的旁观者就在我们身旁,而冷静公正的旁观者却离我们远远的时候。

就一个独立国针对另一个独立国的行为来说,唯有中立的国家才是冷静公正的旁观者。但是,它们位于如此遥远的地方,以至于几乎看不见它们。当两国敌对时,每个国民几乎完全不顾另一国的人民对他的行为可能会抱持的看法与感觉。他只是全心全意渴望博得他自己的同胞们的赞许,而由于他们全都和他自己一样受到同一含有敌意的激情的鼓舞,所以,他最能够取悦他们的办法,莫过于挑衅与触怒他们的敌人。偏袒的旁观者就在身旁,而公正的旁观者则远在天边。所以,在战争与外交折冲中,正义的法律很少被遵守。诚实与公平交易几乎完全被置之度外。条约被违背,而违约的行为,如果透过这种行为可以取得某些利益的话,很少会给违约者带来什么耻辱。一个大使,如果欺骗了某一外国的大臣,会受到赞美与鼓掌喝彩。一个正直的人,一个不屑占别人便宜或给别人占便宜的人,一个甚至认为给别人占便宜比占别人便宜较不可耻的人,在所有私人交易中,是一个最受敬爱与最受尊重的人。然而,在那些公共交易的场合,他则会被认为是一个傻瓜,一个不了解他的本行勾当的白痴;他总是会招致他的同胞们的藐视,有时候甚至会招致他们的憎恶。在战争中,不仅所谓国际法常常被违背,而违背者(在面对他自己的同胞时)也丝毫不觉得违背国际法于他自己的名誉有什么了不起的损害(而他也只在乎同胞们对他的评判);而且那些法律本身,绝大部分在制定时,几乎未顾虑到一些最普通也最浅显明白的正义法则。无辜者,即使他们和有罪者有着某种关联或附属于有罪者(而对于有这种关联或附属关系,他们本身也许是无可奈何的),不该因那种缘故而代替有罪者受苦或受罚,是最普通也最浅显明白的一条正义法则。但是,在最不正当的战争中,通常只有君主或统治者才是有罪者。臣民几乎总是完全无辜的。然而,无论是什么时候,只要某个公共的敌人认为这么做符合他自己的利益,他便会在陆地上或海上夺取爱好和平的百姓们的财产;他们的土地被糟蹋成荒地,他们的房子被焚毁,而他们本人,如果胆敢做出任何抵抗的动作,就会被杀害或被监禁;而所有这些戕害无辜的行为都完全符合所谓的国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