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〇二年五月,巴黎(第17/88页)

“你是说,法国人对此都很羞愧,是吗?”我说,“所以就要和法国人一样埋葬过去,继续朝前看,对吗?”

他从膝头放下了我的脚,眼底有一抹光闪过。我环抱住了自己。

“亲爱的,”他邪恶地一笑,“又逮到机会能告诉你的美国同胞,说我们这群阴暗的法国佬勾结纳粹,把那群无辜的家庭送到集中营里处死了吧?我们这位小纳罕小姐揭露了真相!亲爱的,你打算要怎么做呢?再一次揭开我们的伤疤吗?没有人会在乎的,没有人会记得的。写点别的吧!比如一些有趣好玩的事情,你知道该怎么写!告诉约书亚,做冬赛馆事件的专题就是个错误!没有人会读的,读者们只会打个哈欠,然后翻到下一个专栏!”

我愤怒地站了起来。

“我觉得你错了。”我激动地说,“我觉得人们反而知道得不够多!克里斯托弗是法国人,而他都不是很清楚!”

伯特兰哼了一声。

“哦,克里斯托弗连大字都不识几个!他就认识Gucci和Prada!”

我一言不发地离开房间,到浴室里打开沐浴喷头。我刚才怎么没叫他去死?我怎么能一而再再而三地忍受他?就因为我对他的迷恋吗?打从第一天见到他起,我就知道他跋扈、粗鲁、自私,可是,他也精明、英俊、有趣,是个体贴的情人。无穷无尽的回忆闯入我的脑海,那些充满着亲吻和温存的缠绵夜晚,褶皱的床单,他健美的身躯,温暖的嘴唇和淘气的笑脸,这些画面萦绕着我,挥之不去。我那魅力四射、难以抗拒的伯特兰啊,他为什么又是如此难以靠近?这就是我能再三忍受着他的原因,是不是?但这种迷恋究竟可以维持多久呢?我忽然想起伊莎贝尔不久前对我说过的话,她说,茱莉娅,你之所以这么忍受着伯特兰,是不是因为你害怕失去他?那时,我们坐在普莱耶音乐厅旁的一小间咖啡屋里,我们的女儿在音乐厅里上芭蕾舞课。伊莎贝尔不知道在抽着第几支香烟,她看着我,仿佛要将我看穿一样。不,我说,我爱他,我真的很爱他。我就是爱他这个样子。她吹了个颇有讽刺意味的口哨说,那么,算他走运了。但是看在老天的分儿上,要是他太得寸进尺了,你就要告诉他,让他知道。

躺在浴缸中,我想起了初次邂逅伯特兰的场景。那是在高雪维尔滑雪场里,在一间光怪陆离的迪斯科舞厅,他们一群人在耍酒疯。那时,我正和我的男朋友亨利在一起。几个月前,我在工作的电视网络台里认识了他。我们的关系很是随意,没有哪一方为彼此付出过什么深刻的感情,毕竟只是两个浪迹他乡的美国人相濡以沫、寻求安慰而已。

伯特兰看到我和别的男人坐在一起,但他毫不在意,仍旧邀请我跳一支舞。可我很在意,于是拒绝了他,他却很坚持:“小姐,只是一支舞罢了。我向你承诺,绝对是一支美妙的舞。”我看着亨利,亨利耸耸肩:“去吧。”他眨了眨眼。于是我站了起来,和这位冒昧、鲁莽的法国男人共舞了一曲。

二十七岁的我正是风姿绰约的时候,十年前,我还当选过“纳罕小姐”,水晶桂冠都还在,佐伊小时候挺喜欢玩它的,只是现在不知道扔到哪个角落里去了。我从不卖弄自己的姿色,但我发现在巴黎,美貌的确比在大西洋的彼岸更加有用。而且我还发现,法国男人在打情骂俏的时候要更加开放和大胆一些。虽然我身材高挑,金发耀眼,牙齿洁白整齐,与典型的法国情致迥然不同,但我这种新英格兰的魅力恰好符合那时候的风尚。初到巴黎一个月,我目瞪口呆地看着法国男女们在大街上肆无忌惮地打量彼此,毫不畏惧,品味着他们的容貌、着装,连配饰也不放过。在巴黎的第一个春天,我和两个女孩——来自俄勒冈的苏珊娜和来自弗吉尼亚的珍——走在圣米歇尔街上,我们三人并没有盛装打扮,只是穿着短袖、牛仔裤,脚上踩着夹脚拖鞋,我们高挑健壮的身材和一头金发都在散发着美国人的气息。不断有男人走向我们殷勤地打招呼:“小姐,你好,你们是美国人吗?”他们不分老少,不分学生还是商人,都在问我们要电话,邀请我们共进晚餐,小酌一杯。他们有的言辞恳切,有的是逞口舌之快,有的魅力焕发,有的举止猥琐。在我们家乡,这种事从不会发生,美国男人可不会在大街上跟在女孩屁股后面倾诉衷肠。我、珍,还有苏珊娜都忍俊不禁,简直受宠若惊。

伯特兰说他在高雪维尔的迪斯科舞厅里和我第一次共舞时就爱上了我,他对我是一见钟情的。我不相信,我以为他是后来才爱上我的,时间是第二天他带我去滑雪的那个清晨。“妈的,法国女孩可不会这样滑雪。”他喘着粗气盯着我说,脸上的钦佩袒露无遗。“法国女孩怎么滑雪?”我问。“她们可不会这么快。”他哈哈大笑,忽然又热情地吻了我一下。而我呢,我早已经深陷在了对伯特兰的爱意里,早在昨晚我依偎在伯特兰的怀抱里离开迪斯科舞厅时,陶醉得都忘了向可怜的亨利投去一个离别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