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冤家命定(第4/9页)
她仔细地看了荷兰邮票——那是她没有见过的战后新邮票——辨认了邮戳,然后开始考虑怎样才能小心地拆开邮包。这种不慌不忙的耐心的表现是不合情理的,但她是有意如此。她感到洋洋得意,目眩头晕。要坚忍,她心里说。要有耐心。没有耐心就没有生活。她终于解开了绳子,一点也不破损地打开层层厚厚的褐色牛皮纸,这时她觉得她从牛皮纸中这么一丝不苟地取出来,放在她干净漂亮的美国姑娘的米色麻布裙子上的东西,就是她的获救的生存本身。
安妮·弗兰克著。她的书。她的。
她开始记日记还不满三个星期,皮姆(3)就告诉,他们要躲藏起来了。她一直是在他送给她的十三岁生日礼物硬面日记本上记的,后来用完了日记本,不得不继续记在办公室的账本上。她仍旧记得发生在后楼中的大部分事情,有些连最具体的细节也记得,但是写日记的五万字,她已记不得她曾经写过其中的一个字了。她也记不得什么她对自己起名叫吉蒂的那个假想知心朋友所吐露的心事——这一页又一页的她心底的悲伤,现在读起来同她的本国语言一样又新奇又陌生。
也许因为《后楼》是她写了以后读到的第一本荷兰文书籍,她读完以后第一个想到的是她在阿姆斯特丹的儿童时代的朋友,她上学的蒙特索里小学的男女学生。她想把那些基督教学生的姓名记起来,她想把她的老师们的姓名记起来,一直回溯到幼儿园的老师。她想把从小认识她的那些铺子掌柜、送信的、送奶的面貌记起来。她想把他们住在梅维德普兰时的邻居的面貌记起来。她见到他们一个个都掩卷叹息,谁会料到她这么有才华?谁会料到我们中间会出这样一个作家?
她重读的第一段日记,记的日期是在艾米·贝莱特诞生前一年多。她读第一遍的时候,折了书角;她读第二遍的时候,从手提包中取出一支钢笔,在页边上划了一道有意义的黑线,旁边写道——当然,用的是英文——“不可思议”。(她做的记号都是为他做的,或者是当作是他自己做的。)我很奇怪地有时能够通过别人的眼睛看到我自己,于是我从容地观察一个叫“安妮”的人的事,翻阅她的日记,仿佛她是一个陌生人一样。在我们到这里来之前,我对事情的看法并不像我现在那样,我有时常常有这样的感觉,觉得我并不属于妈赛(4),皮姆和玛戈,我总是有点像局外人。有时我常常把自己当成是个孤儿……
接着她又从头读了一遍。每逢她读到什么地方她认为他一定会觉得“虚饰”、“不精确”、“不清楚”的时候,她就在页边做了小注——还皱了一下小眉头。但是她做记号的大部分地方,都是那些她不能相信自己还是个小孩子时居然能写出来的章节。乖乖,多么流畅,安妮——在波士顿轻声叫自己的名字,使她皮肤上起了鸡皮疙瘩——多么熟练,多么俏皮!她心里想,要是我能为洛诺夫先生的“英语I2”课写得这样,那就好了。“写得好,”她听见他说,“这是你最好的一次,贝莱特小姐。”
当然这是最好的——因为她抓住了一个“伟大的题材”,像英语课上的女学生们所说的那样。从一开始起,她就很明白,她的家庭同其他地方家庭所遭受的苦难是一样的。我们没有别的办法,只有死心塌地地等待苦难的尽头。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一起等待,全世界一起等待,有许多人是在等待死亡。但在写这几行时(“安静的、强调的感情——应该这样处理。E.I.L.”),她对于自己的后楼小日记有无可能成为这苦难史的记录的一部分并不存在什么奢望。她把这一切苦难都记录下来,并不是要教育她自己以外的别人——这超过了她的抱负。记录它是为了要忍受它。日记给她做伴,使她不至于发疯,有时,做她父母的孩子,使她觉得像战争一样使她痛苦,她就到日记中去忏悔。只有对吉蒂,她才能无拘无束地谈论到,要像玛戈那样使她母亲满意是多么没有希望;只有对吉蒂,她才能坦率地责备自己对母亲竟叫不出口“妈赛”,她才能承认对皮姆的感情的深度。她要他做父亲的只要她一个人,不要别人,不仅是作为他的孩子,而且也作为我——安妮,我自己。
当然,任何一个读书这么着迷的孩子,最后终于会意识到,她不知不觉已在写一本自己的书。但是在大部分的时间里,她写日记是为了要给自己打气,而不是在十四岁的时候就实现什么文学抱负。至于后来她成为一个作家,那不是由于她决心每天坐下来要当作家,而是由于他们过的憋死人的生活。这,不是别的,才培育了她的才华!说真的,要是没有关到后楼的那一段恐怖和幽闭的生活,一个小饶舌,常常跟小朋友们在一起,一天到晚嘻嘻哈哈,自由自在地到处跑,自由自在地闹着玩,要干什么就干什么,这样,她会写出这样熟练、这样动人、这样俏皮的句子吗?她想,也许这就是“英语I2”课上的问题——不是缺乏伟大的题材,而是多了湖光水色、网球场、坦格尔伍德。皮肤晒得黑黑的,麻布裙子,把我叫做阿西纳学院智慧女神雅典娜的美誉——也许这就是我搞不出名堂的原因。也许,再把我关在什么地方的一间小屋子里,只给烂土豆吃,破衣服穿,成天吓得提心吊胆,也许这样,我才能够为洛诺夫先生写一篇像样的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