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礼(第9/18页)

和常人相比,华林的饥饿感一旦凸现出来,确实要更加猛烈,可他现在却没有多少食欲。旅客们的就餐时间早就过了,现在他是和几个餐车服务员一起就餐。摆在他面前的是一份冬瓜海米、一份青菜豆腐汤和两只油炸馒头。他吃了半只馒头,喝了几口汤,就把碗推到了一边。那帮服务员一直在吵闹,并不时地爆发出一阵阵笑声。他认为就是那种吵闹影响了自己的食欲。那位小姐坐在他旁边,问他饭菜是否合胃口。“你一定要吃好,不让你吃好,我们是不会让你下车的。”小姐说。她的话说得多么得体啊,如果我是校长的话,我就拉她当我的办公室主任了。他问小姐会不会外语,小姐的话让他吃了一惊:“会一点,因为我去年才从国外回来。”

“在列车上跑来跑去,多累啊。”

“我喜欢干这一行,喜欢跑车,为你们这些人服务。你们都是革命的宝贵财富嘛。”

小嘴多甜啊,当她习惯地用手指梳理头发的时候,一道白润的耳轮在他眼前一闪。他都想破格招她当自己的研究生了。他想问她还想不想考学,可她身上的手机突然响了。他从一份报纸上看到,女性用手机对身体很不好,尤其是那些怀孕的妇女,要尽量少用。“据说,手机甚至可以对女性的某种周期构成干扰,总之,要慎之又慎啊。”他说。她感谢他的提醒,但她又说她这辈子并不想要孩子,因为《圣经》中说了,夏娃之所以生子,是由于那是上帝对她的报复。

“孩子总还是要要的。那也是革命工作,你想要男孩还是女孩?”

“这很重要吗?”小姐说。

“当然重要。《圣经》中也说了,‘听哪,天上传来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为他而喜悦。’在我看来,生儿育女与其说是为了传宗接代,不如说是为了挽留住时间。我在阳城下乡时,种过韭菜。生育就跟种韭菜差不多。割掉一茬,又长出一茬。姑娘,在我看来,这很可能就是基督教有关死后复活的现实依据。”

小姐莞尔一笑,拿着手机到餐车的顶头回电话去了。当她走开了,他想,吴敏什么时候才能给我生一个孩子呢?时不我待,再过几年我想要孩子可能也要不成了。他突如其来地想到,如果当初和徐雁结了婚,如果徐雁生下的又是一个女儿的话,那女儿肯定会和眼前这个姑娘一样漂亮,有着同样干净的眼白,黝亮的瞳仁,善解人意,连偶尔的打岔也让人着迷。其实徐雁当初就是这样的形象,只是徐雁身上多了一份田野的芬芳和那个年代特有的基干女民兵的英气。

肩挎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在明净的月光下,在公社民兵营大院的楼梯口站岗放哨——这是他在住牢前对徐雁的最后印象。那是一九七六年九月底的一天,他的历史就是在那一天开始拐弯的,上帝那先知先觉的经书中所包含的偶然的唯意志,就是那一天向他显现出来的。那一天,他的牙疼病又犯了,不得不到公社卫生院去看牙。看完牙,正要去看在这里受训的徐雁的时候,他突然想起赤脚医生范志国托付给他的任务——把发给村里的避孕套捎回来——他就又拐了回去。值班的是个女医生,他还没说完,眼睛哭得像兔眼一样发红的女医生就指着他的鼻子骂开了,骂他太反动了,是个现行反革命,毛主席他老人家刚刚离开我们,他就要带头娱乐了。那个女医生拎着门后的扫帚一边抡他,一边喊着抓他这个反革命。被喊声惊动的人围了过来,逮住他就是一顿猛揍。在挨打的时候,他夺过一把鸡毛掸子,胡乱挥舞了一阵,并挑掉了一个人的眼镜……那一天,等他跑回来的时候,月亮已经升起来了。他回村里转了一圈,拉着范志国诉了一下冤屈,后来就又一瘸一拐地去公社的民兵营赴徐雁之约——徐雁早就对他说,在这一天晚上,她们房间里的另外两个人要出去拉练。在那里,他看到了肩挎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正在站岗的徐雁。可那天,他和她什么也没干。换岗之后,他们并没有在房间里待着,而是走了出来。当他讲述他的遭遇的时候,徐雁捂着嘴,一直笑个不停。他自己讲着讲着也乐了。他当然没能料到,第二天上边就要派人下来将他丢进大牢。他后来才知道,那一天被他的鸡毛掸子打碎的眼镜的主人,是公社卫生院的革委会主任。当然,后来又发生的许多事都超出了他最初的想象:出来之后,他竟然考上了大学,而范志国和徐雁因为结婚生子,只能留在阳城……

那个小姐又拐了回来,问他是否已经吃好了。她还说,列车长已经为他安排好了包间,现在他可以安心地睡个好觉了。

“其实我在这里就挺好。”华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