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四 · 滦 阳 消 夏 录 四(第24/28页)
译文
某先生死后,生前收集的古董,寡妇孤儿不知道价值,就请他的朋友估价。这个朋友故意把价格估得高高的,古董好久也卖不出去。等孤儿寡母穷得过不下去时,这个朋友趁机以低价买下了古玩。两年后,这个朋友也死了,收集的这些古董,孤儿寡妇也不识货,于是又有生前好友照搬亡友的计谋,把古董都弄到自己手里。有人说:“天道循环,报应不爽,没有往而不返的。所以仿效亡友计谋的,罪责应当减轻。”我认为这话不过是说说痛快而已,却不可以定为公理。小偷有罪,如果有人再偷小偷的,能说这人的罪过就比小偷轻么?
屠者许方,即前所记夜逢醉鬼者也。其屠驴先凿地为堑,置板其上,穴板四角为四孔,陷驴足其中。有买肉者,随所买多少,以壶注沸汤沃驴身,使毛脱肉熟,乃刳而取之。云必如是始脆美。越一两日,肉尽乃死。当未死时,拑其口不能作声,目光怒突,炯炯如两炬,惨不可视,而许恬然不介意。后患病,遍身溃烂无完肤,形状一如所屠之驴。宛转茵褥,求死不得,哀号四五十日,乃绝。病中痛自悔责,嘱其子志学急改业。方死之后,志学乃改而屠豕。余幼时尚见之,今不闻其有子孙,意已殄绝久矣。
注释
堑(qiàn):陷坑。
刳(kū):从中间破开再挖空。
拑(qián):夹住,限制。
殄(tiǎn)绝:灭绝的意思。殄,尽,绝。
译文
屠夫许方,就是前面记载的夜里碰到醉鬼的那个人。他杀驴,先在地上挖个坑,在坑上放一块板,板的四角穿四个孔,把驴的脚插进去。有来买肉的,按照要买多少,用壶往驴身上浇滚开的水,这样毛褪肉熟,然后把肉割下来,说是必定要这样驴肉才爽脆鲜美。要过一两天,肉被割尽,驴才死去。驴还没有死时,嘴被夹住出不了声,眼珠愤怒地向外凸起,目光炯炯地像两盏灯,惨状没法看,而许方满不在乎不当回事。后来许方患病,遍身溃烂没有一块完好的皮肤,形状就像他屠宰的驴一样。他在病床辗转反侧,求死不得,哀号了四五十天才死去。他在病中发自内心悔恨自责,嘱咐他的儿子志学赶紧改行。许方死后,志学改行杀猪。我小时候还见过他,如今没听说他有子孙,想来已经绝嗣很久了。
边随园征君言:有入冥者,见一老儒立庑下,意甚惶遽。一冥吏似是其故人,揖与寒温毕,拱手对之笑曰:“先生平日持无鬼论,不知先生今日果是何物?”诸鬼皆粲然。老儒蝟缩而已。
译文
边随园征君说:有个走无常的到了阴间,看见一位老儒生立在廊庑下,神情非常惶恐。一个冥间小吏好像是他的老相识,向他作揖寒暄,拱手对他笑着说:“先生平日坚持无鬼论,不知先生今天该算是什么?”群鬼听了都笑。老儒生蜷缩在一边,什么都说不出来。
东光马大还,尝夏夜裸卧资胜寺藏经阁。觉有人曳其臂曰:“起起,勿亵佛经。”醒见一老人在旁,问:“汝为谁?”曰:“我守藏神也。”大还天性疏旷,亦不恐怖。时月明如昼,因呼坐对谈。曰:“君何故守此藏?”曰:“天所命也。”问:“儒书汗牛充栋,不闻有神为之守,天其偏重佛经耶?”曰:“佛以神道设教,众生或信或不信,故守之以神;儒以人道设教,凡人皆当敬守之,亦凡人皆知敬守之,故不烦神力。非偏重佛经也。”
问:“然则天视三教如一乎?”曰:“儒以修己为体,以治人为用。道以静为体,以柔为用。佛以定为体,以慈为用。其宗旨各别,不能一也。至教人为善,则无异;于物有济,亦无异。其归宿则略同,天固不能不并存也。然儒为生民立命,而操其本于身;释道皆自为之学,而以馀力及于物。故以明人道者为主,明神道者则辅之,亦不能专以释道治天下。此其不一而一,一而不一者也。盖儒如五谷,一日不食则饥,数日则必死;释道如药饵,死生得失之关,喜怒哀乐之感,用以解释冤愆、消除怫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