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六 · 滦 阳 消 夏 录 六(第4/28页)
从侄虞惇所居宅,本村南旧圃也。未筑宅时,四面无居人。一夕,灌圃者田大卧井旁小室,闻墙外诟争声,疑为村人,隔墙问曰:“尔等为谁?夜深无故来扰我。”其一呼曰:“一事求大哥公论,不知何处客鬼,强入我家调我妇,天下有是理耶?”其一呼曰:“我自携钱赴闻家庙,此妇见我嬉笑,邀我入室。此人突入夺我钱,天下又有是理耶?”田知是鬼,噤不敢应。二鬼并曰:“此处不能了此事,当诉诸土地耳。”喧喧然向东北去。田次日至土地祠问庙祝,乃寂无所闻。皆疑田妄语。临清李名儒曰:“是不足怪,想此妇和解之矣。”众为粲然。
译文
堂侄虞惇所居住的房宅,地点原先是村南的旧园子。没有建住宅时,四周无人居住。一天夜里,浇园子的田大躺在井旁的小屋里,听到墙外有人争吵,以为是村里人,隔墙问道:“你们是谁?夜这么深了无缘无故来吵我。”其中一个喊叫着说:“有一件事请求大哥秉公论断,不知哪里来的野鬼,强行闯进我家调戏我的妻子,天下有这个道理吗?”另一个也喊叫着说:“我自己带着钱去闻家庙,这个女人见了我嬉笑,邀请我进了房间。这个男人突然闯进来抢我的钱,天下难道又有这个道理吗?”田大知他们是鬼,吓得没敢应声。两个鬼一齐说:“既然此处不能解决这事,我们应当告到土地神那里。”吵吵嚷嚷着向东北方去了。第二天,田大到土地庙问庙祝,庙祝说一夜寂静无声,什么声音也没听见。人们都怀疑田大胡说。临清人李名儒说:“这没什么好奇怪的,可能是那个女人已经让两个男人和解了。”众人都笑了起来。
乾隆己未,余与东光李云举、霍养仲同读书生云精舍。一夕偶论鬼神。云举以为有,养仲以为无,正辩诘间,云举之仆卒然曰:“世间原有奇事,倘奴不身经,虽奴亦不信也。尝过城隍祠前丛冢间,失足踏破一棺。夜梦城隍拘去,云有人诉我毁其室。心知是破棺事,与之辩曰:‘汝室自不合当路,非我侵汝。’鬼又辩曰:‘路自上我屋,非我屋故当路也。’城隍微笑顾我曰:‘人人行此路,不能责汝;人人踏之不破,何汝踏破?亦不能竟释汝。当偿之以冥镪。’既而曰:‘鬼不能自葺棺。汝覆以片板,筑土其上可也。’次日如神教,仍焚冥镪,有旋风卷其灰去。一夜复过其地,闻有人呼我坐。心知为曩鬼,疾驰归。其鬼大笑,音磔磔如枭鸟。迄今思之,尚毛发悚立也。”养仲谓云举曰:“汝仆助汝,吾一口不胜两口矣。然吾终不能以人所见为我所见。”云举曰:“使君鞫狱,将事事目睹而后信乎?抑以取证众口乎?事事目睹无此理,取证众口,不以人所见为我所见乎?君何以处焉?”相与一笑而罢。
注释
乾隆己未:乾隆四年(1739)。
镪(qiǎnɡ):钱串,引申为成串的钱。后多指银子或银锭。
既而:不久,一会儿。
磔磔(zhé):鸟叫的声音。枭(xiāo)鸟:一种与猫头鹰相似的鸟。
译文
乾隆己未年,我和东光人李云举、霍养仲一起在生云精舍读书。一天晚上,三人偶然谈论起鬼神来。李云举认为有,霍养仲认为没有,正在辩论之时,李云举的仆人忽然说:“世间有很多奇事,如果我没有亲身经历,我也不会相信。我曾经路过城隍庙前的乱坟间,不小心踩破了一具棺材。夜里做梦被城隍抓去,说是有人告我毁了他的屋子。我知道是踩破棺材的事,就辩解说:‘你的屋子不该在路上,不是我侵犯了你。’鬼争辩说:‘是路通到了我的屋子上,不是我故意把屋子建在路当中。’城隍微笑着对我说:‘人人都走这条路,这不能责怪你;人人都踩不破,为什么你就踩破呢?不能就这么把你放回去。你应该用阴间的钱来赔偿。’之后又说:‘鬼不能自己修理棺材。你在上面盖上木板,铺上土就行了。’第二天,我按城隍的指示办了,之后又焚烧纸钱,一阵旋风把纸钱灰卷走了。又有一天夜里,我又路过那儿,听见有人叫我坐一会儿。我知道又是原先那个鬼,就急急跑了回来。那个鬼大笑,笑声‘磔磔’地像是猫头鹰。直到现在想起来,还毛发倒竖。”霍养仲对李云举说:“你的仆人帮你,我一张嘴胜不过你们两张嘴。但是我还是不能把别人见到的当作是我见到的。”李云举说:“如果叫你审案,你是事事亲眼见了之后才相信呢?还是从众人的证词中取证呢?事事都亲眼看见,这是不可能的;从众人证词中取证,不就是将别人见到的当成我亲眼见到的么?你还有什么可说的?”大家一笑结束了这个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