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九 · 如 是 我 闻 三(第32/33页)

听说有个走无常的人,问冥吏诵《血盆经》有无好处。冥吏说:“没有这样的事。世间男女相交,万物滋生,都是天地间的自然现象,是阴阳相合生生不息。要繁衍就要有生育,要生育就必然有污秽,就是淑女贤母,也不得不如此,这并不是自己造的罪孽。如果把这些当作罪孽,那么要饮食就不能不大小便,口鼻难免要流口水淌鼻涕,这也是污秽之物,难道也应该认为是有罪的吗?编造这种说法的人,是因为只有妇女最容易被蛊惑,而妇女免不了都要生育,就认为有罪,还说这种罪孽非要拜佛忏悔不可;于是闺阁里的钱,都充当功德费了。你出入阴司,应该有所见闻,血池究竟在哪里?堕入血池的究竟有谁?你还犹疑、还来追问我吗!”走无常的人后来把这些告诉别人,但没有人相信他的话。这就是所谓的积重难返啊。

释明玉言:西山有僧,见游女踏青,偶动一念。方徙倚凝想间,有少妇忽与目成,渐相软语,云:“家去此不远,夫久外出。今夕当以一灯在林外相引。”丁宁而别。僧如期往,果荧荧一灯,相距不半里。穿林渡涧,随之以行,终不能追及。既而或隐或见,倏左倏右,奔驰辗转,道路遂迷。困不能行,踣卧老树之下。天晓谛观,仍在故处。再视林中,则苍藓绿莎,履痕重叠。乃悟彻夜绕此树旁,如牛旋磨也。自知心动生魔,急投本师忏悔。后亦无他。

又言:山东一僧,恒见经阁上有艳女下窥,心知是魅;然私念魅亦良得,径往就之,则一无所睹,呼之亦不出。如是者凡百馀度,遂惘惘得心疾,以至于死。临死乃自言之。此或夙世冤愆,借以索命欤?然二僧究皆自败,非魔与魅败之也。

注释

见:同“现”。

译文

释明玉说:西山有个僧人,见游女春游,偶然动了凡人春心。他正在徘徊凝想的时候,忽然有个少妇媚眼抛送情波,情意绵绵地和他说起话来,少妇说:“我家离这里不远,丈夫出门在外很久了。今夜我用一盏灯在林外相候,引你到我家来。”叮咛再三,告别而去。夜里,僧人如约前往,果然有一盏灯,荧荧发光,相距不过半里。他穿林渡涧,跟着灯走,始终追不上。后来,灯光时隐时现,忽左忽右,他辗转奔跑,迷了路。累得再也走不了,倒在一棵老树下。天亮后,他仔细看,发现自己仍然在原来的地方。再看树林里,苍绿的苔藓上,重重叠叠布满了自己的足迹。这才悟出原来自己像牛转磨一样,绕着老树走了一夜。他自知心生妄念,才导致魔瘴,急忙投拜到我这里忏悔。后来也没发生什么怪异的事。

释明玉又说:山东有个僧人,常常看见藏经阁上有个美艳女子往下偷看,心知她是鬼魅;可是,他暗想这样的鬼魅也不错,就径直上楼寻找,上阁以后,一无所见,呼唤她也不露面。这个僧人仍不甘心,上来下去找了一百多遍,恍恍惚惚成了心病,以至于病亡了。临死时他才说出了这件事。这也许是前世冤家,这样来索命吧?不过,两个僧人归根结底都是自己害自己,并不是妖魔鬼魅要害他们。

吴惠叔言:医者某生,素谨厚。一夜有老媪持金钏一双,就买堕胎药。医者大骇,峻拒之。次夕,又添持珠花两枝来。医者益骇,力挥去。越半载馀,忽梦为冥司所拘,言有诉其杀人者。至则一披发女子,项勒红巾,泣陈乞药不与状。医者曰:“药以活人,岂敢杀人以渔利!汝自以奸败,与我何尤?”女子曰:“我乞药时,孕未成形,倘得堕之,我可不死。是破一无知之血块,而全一待尽之命也。既不得药,不能不产,以致子遭扼杀,受诸痛苦,我亦见逼而就缢。是汝欲全一命,反戕两命矣。罪不归汝,反归谁乎?”冥官喟然曰:“汝之所言,酌乎事势;彼所执者,则理也。宋以来,固执一理而不揆事势之利害者,独此人也哉?汝且休矣!”拊几有声,医者悚然而寤。

译文

吴惠叔说:有个医生,一向谨慎忠厚。一天夜里,有个老太太拿着一对金钏来买堕胎药。医生吓坏了,严辞拒绝。第二天夜里,老太太又添了两枝珠花还是要买药。医生更加害怕,硬是赶走了她。过了半年多,医生忽然梦见冥府把他捉去,说有人告他杀了人。到冥府后见一个披着头发的女人,脖子上勒着红巾,边哭边陈述着当初买堕胎药医生不给的情形。医生说:“药是用来医治救人的,怎么敢用来杀人赚钱呢!你自己的淫行败露了,跟我有什么关系?”女人说:“我向你求药时,所孕胎儿尚未成形,如果能打掉,我可以不死。这等于破了一个无知觉的血块而保住一条等死的性命。结果我没能得到药,不得已生下孩子,以致孩子被扼死,受尽痛苦之后,我也被迫上了吊。这样,你本想保全一条性命,反倒害了两条性命。这不是你的罪过又是谁的呢?”冥府判官叹口气说:“你所说的,符合事情的实际情况;他所坚持的是理。自宋朝以来,固执于理,不去考虑事情发展的利害关系的,难道就医生一个人吗?你就别追究了!”判官“砰砰”拍着桌子,医生被吓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