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十 一 · 槐 西 杂 志 一(第8/45页)
注释
酬酢(zuò):交际应酬。
译文
田白岩说:曾经和朋友们一起扶乩,请来的乩仙自称真山民,是宋代末年的隐士。按,山民有诗集,现今著录在《四库全书》中。大家互相唱和,谈兴正浓时,外面传报,说有某某、某某两位客人来了,乩马上就停下不动了。后来扶乩时,真山民又降临了,大家问他那天突然离开的原因,乩仙在沙盘上写乩语说:“那两个人,一个太世故,应酬太熟练,一见面必定有几百句阿谀奉承的话。我看山观水是个懒散的人,不善于应酬,不如躲开为好。另一个心思太细致,礼数太苛刻,他和别人说话,常常一字一句地推敲,没完没了责备。我一个闲云野鹤般的人,怎么受得了这种苛求,逃避还担心来不及呢!”后来,先父姚安公听说这件事,说:“这个乩仙毕竟是拘束谨慎洁身自好的读书人,气量太小。”
从兄懋园言:乾隆丙辰乡试,坐秋字号中。续一人入号,号军问姓名籍贯,拱手致贺曰:“昨梦女子持杏花一枝插号舍上,告我曰:‘明日某县某人至,为言杏花在此也。’君名姓籍贯适符,岂非佳兆哉!”其人愕然失色,竟不解考具,称疾而出。乡人有知其事者曰:“此生有小婢名杏花,逼乱之而终弃之。竟流落不知所终,意其赍恨以殁矣。”
注释
乾隆丙辰:乾隆元年(1736)。
译文
堂兄懋园说:乾隆丙辰年乡试,他坐在秋字号舍。接着有一人进号舍,守号舍的军士问了他的姓名籍贯,拱手祝贺说:“昨天晚上我梦见一个女子,手拿一枝杏花,插在号舍上,并告诉我说:‘明天某县某人来,请你转告他,就说杏花在这里了。’您的姓名籍贯恰巧与她说的相符,难道不是吉兆么!”这人一听,大惊失色,连随身带来的考试文具都没放下来,就推说有病出去了。有个了解这人的同乡说:“这个书生有个小婢女名叫杏花,被他强行奸污之后,又遗弃了。后来杏花流落他乡,不知到哪里去了,这样看来是早已经抱恨身亡了。”
从孙树森言:晋人有以赀产托其弟而行商于外者。客中纳妇,生一子。越十馀年,妇病卒,乃携子归。弟恐其索还赀产也,诬其子抱养异姓,不得承父业。纠纷不决,竟鸣于官。官故愦愦,不牒其商所问真赝,而依古法滴血试。幸血相合,乃笞逐其弟。弟殊不信滴血事,自有一子,刺血验之,果不合。遂执以上诉,谓县令所断不足据。乡人恶其贪媢无人理,佥曰:“其妇夙与某私昵,子非其子,血宜不合。”众口分明,具有征验,卒证实奸状。拘妇所欢鞫之,亦俯首引伏。弟愧不自容,竟出妇逐子,窜身逃去,赀产反尽归其兄。闻者快之。
按,陈业滴血,见《汝南先贤传》,则自汉已有此说。然余闻诸老吏曰:“骨肉滴血必相合,论其常也。或冬月以器置冰雪上,冻使极冷;或夏月以盐醋拭器,使有酸咸之味,则所滴之血,入器即凝,虽至亲亦不合。故滴血不足成信谳。”然此令不刺血,则商之弟不上诉,商之弟不上诉,则其妇之野合生子亦无从而败。此殆若或使之,未可全咎此令之泥古矣。
注释
贪媢(mào):指贪利嫉妒。
佥(qiān):都,全。
陈业滴血:陈业的兄长渡海殒命,同船死了五六十个人,因为尸身腐烂无法辨认,陈业想起了“吾闻亲者血气相通”的古话,将自己的血滴到他认为是兄长的尸骨上,血很快沁入骨内,据此兄尸遂得以辨认;其他遇难家属纷纷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