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十 三 · 槐 西 杂 志 三(第23/42页)
注释
伍伯:伍长。晋代崔豹《古今注·舆服》:“伍伯,一伍之伯。五人曰伍,五长为伯,故称伍伯。”亦作“伍百”。
译文
献县的刑房官吏王瑾,最初任职时,接受了贿赂,要开脱一件杀人罪案。刚沾湿毛笔要起草文书,桌上的纸忽然飞到屋顶天花板上,旋转飞舞,就是不飘落下来。从此他再也不敢贪赃枉法弄钱了,并且举这件事情警戒他的同行,并不隐讳。后来,他一生不愁温饱,高寿善终。还有一个小吏,总是接受贿赂,舞弄文笔,一生都没有遇到祸患,但是他死后,三个女儿都沦为娼妓。他的第二个女儿因为事发被判决挨刑杖,执行的伍长私下对手下人说:“这是某师傅的女儿,当地风俗称县吏为师傅。下手要轻点儿。”此女挨完刑杖,对鸨母说:“要不是我的父亲曾经做过县吏,我今天就差点给打死了。”可叹啊,要是她父亲没做过县吏,她今天本来还不会挨刑杖的啊!
交河有姊妹二妓,皆为狐所媚,羸病欲死。其家延道士劾治,狐不受捕。道士怒,趣设坛,牒雷部。狐化形为书生,见道士曰:“炼师勿苦相仇也。夫采补杀人,诚干天律,然亦思此二女者何人哉!饰其冶容,蛊惑年少,无论其破人之家,不知凡几;废人之业,不知凡几;间人之夫妇,不知凡几,罪皆当死。即彼摄人之精,吾摄其精;彼致人之疾,吾致其疾;彼戕人之命,吾戕其命。皆所谓请君入瓮,天道宜然。炼师何必曲庇之?且炼师之劾治,谓人命至重耳。夫人之为人,以有人心也。此辈机械万端,寒暖百变,所谓人面兽心者也。既已兽心,即以兽论。以兽杀兽,事理之常。深山旷野,相食者不啻恒河沙数,可一一上渎雷部耶?”道士乃舍去。论者谓道士不能制狐,造此言也。然其言则深切著明矣。
注释
炼师:旧时以某些道士懂得“养生”、“炼丹”之法,尊称为“炼师”。起初多指修习上清法者,后泛称修炼丹法达到很高深境界的道士。
译文
交河县有姐妹两个妓女,都被狐精媚惑住了,病弱得几乎快死了。家里人请来道士惩治狐精,狐精反抗拒捕。道士非常愤怒,急急设起神坛,告到雷部。狐精变成书生模样,去见道士说:“法师不要苦苦与我作对!我采补人的精气杀人,的确干犯天庭律条,但也要想想,这两个女子是什么人呢?她们打扮得妖艳迷人,去蛊惑那些年少无知的人,且不论她们败坏了不知多少人的家业,荒废了不知多少人的事业,离间了不知多少家的夫妻关系,这些罪都该处以死刑。她们摄取别人的精气,我摄取她们的精气;她们让别人生病,我让她们生病;她们害别人的命,我害她们的命。这都是‘请君入瓮’的做法,顺应了天道。法师为什么要想方设法庇护她们?况且,法师要抓捕我来惩处,只是认为人命至关重要。人所以是人,是因为有人的心肠。这些妓女狡诈万端,忽冷忽热百般变化,就是人们所说的人面兽心啊。既然已是兽心,就以野兽来对待她们。野兽杀死野兽,是很平常的道理。在深山旷野之间,相互捕食的野兽,像恒河的沙子那么多,你能请雷部神一个一个都加以捕杀吗?”道士于是就不再管这事了。人们议论说,道士没有本领制服狐狸,就编造出这些话来。但是,狐精的这番话,却深刻明白。
程鱼门言:朱某昵淮上一妓,金尽,被斥出。一日,有西商过访妓,仆舆奢丽,挥金如土。妓兢兢恐其去,尽谢他客,曲意效媚。日赠金帛珠翠,不可缕数。居两月馀,云暂出赴扬州,遂不返。访问亦无知者。赀货既饶,拟去北里为良家。检点箧笥,所赠已一物不存,朱某所赠亦不存;惟留二百馀金,恰足两月馀酒食费。一家迷离惝恍,如梦乍回。或曰,闻朱某有狐友,殆代为报复云。
译文
程鱼门说:朱某迷恋淮河边上的一个妓女,钱花光了,就被妓女赶了出来。有一天,有个西商去拜访这个妓女,商人的仆从车马十分奢侈华丽,商人又挥金如土。妓女小心伺候,只怕商人离开,就谢绝了其他嫖客,殷勤地讨商人欢心。商人每天赠送她金银绸缎、珍珠翡翠,多得数也数不清。商人住了两个多月,说是暂时到扬州去一趟,却从此没有回来。妓女托人去访查,也没人知道商人的去向。妓女心想,自己积蓄的钱财很丰厚了,就想离开妓院从良。她检点自己的箱笼,商人送的财物却一件都没有了,连朱某送的东西也不见了;只剩下二百多两银子,刚好够两个多月的酒食费用。妓女全家人都觉得迷迷糊糊的,好像做梦刚醒过来似的。有人说,听说朱某有一位狐精朋友,大概是替朱某去报复妓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