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十 三 · 槐 西 杂 志 三(第24/42页)

鱼门又言:游士某,在广陵纳一妾,颇娴文墨。意甚相得,时于闺中倡和。一日,夜饮归,僮婢已睡,室内暗无灯火。入视阒然,惟案上一札曰:“妾本狐女,僻处山林。以夙负应偿,从君半载。今业缘已尽,不敢淹留。本拟暂住待君,以展永别之意,恐两相凄恋,弥难为怀。是以茹痛竟行,不敢再面。临风回首,百结柔肠。或以此一念,三生石上,再种后缘,亦未可知耳!诸惟自爱,勿以一女子之故,至损清神。则妾虽去而心稍慰矣。”某得书悲感,以示朋旧,咸相慨叹。以典籍尝有此事,弗致疑也。后月馀,妾与所欢北上,舟行被盗,鸣官待捕;稽留淮上者数月,其事乃露。盖其母重鬻于人,伪以狐女自脱也。周书昌曰:“是真狐女,何伪之云?吾恐志异诸书所载,始遇仙姬,久而舍去者,其中或不无此类也乎!”

译文

程鱼门又说:有一个游学的书生,在扬州纳了一个妾,还很懂点儿文墨。两人情投意合,经常在闺房中你唱我和。一天夜里书生在外面应酬回家晚了,仆人侍女已经熟睡,房间里没有灯光。进去发现静悄悄的,只见桌上有一封信,信中说:“我原本是狐女,住在偏僻的山林。因为前生欠债应该偿还,所以跟随您半年。现在缘分已尽,不敢久留。本来准备等您回来,诉说永别情怀,又怕两人悲哀留恋,难以割舍。只好忍痛先走,不敢再见到您。迎着晚风,回头眺望,柔肠百转。或许因为有这一心念,三生石上再结来世良缘也是不知道的啊!种种情况自爱最要紧,不要为了一个女子以至于伤害了您的精气神。这样妾虽然离去,心里稍稍能得到安慰。”书生拿着信悲伤感叹,给朋友故旧们看,大家都相对叹息。因为书里曾记载过这种事情,也都没有怀疑。一个多月后,那个妾和她的相好北上,船在半路被盗,她报告官府后等着捕捉盗贼;因此滞留在淮上好几个月,事情就败露了。原来她母亲把她重金卖给别人,她就假冒狐女脱身。周书昌说:“这是真正的狐女,怎么说是假的呢?那些志怪小说所记载的,开始遇到的仙女,不久就分手的,其中可能也不乏有这类女子吧!”

余在翰林日,侍读索公尔逊同斋戒于待诏厅。厅旧有何义门书“衡山旧署”一匾,又联句一对。今联句尚存,匾则久亡矣。索公言:前征霍集占时,奉参赞大臣檄调。中途逢大雪,车仗不能至,仅一行帐随。姑支以憩,苦无枕,觅得二三死人首,主仆枕之。夜中并蠕蠕掀动,叱之乃止。余谓此非有鬼,亦非因叱而止也。当断首时,生气未尽,为严寒所束,郁伏于中;得人气温蒸,冻解而气得外发,故能自动。已动则气散,故不再动矣。凡物生性未尽者,以火炙之皆动,是其理也。索公曰:“从古战场,不闻逢鬼;吾心恶之,谓吾命衰也,今日乃释此疑。”

注释

侍读:官名。从四品,可充任南书房侍值、上书房教习及提督、总纂、纂修等官。斋戒:在祭祀或行大礼前,沐浴更衣,不喝酒,不吃荤(“斋”是取“齐”的意义),不与妻妾同房,减少娱乐活动(“戒”是戒除欲望),表示诚心致敬,称为“斋戒”。这里指值班。

译文

我在翰林院供职的时候,有一天和侍读索尔逊公一道在待诏厅值班。这所厅堂上原有何义门书写的“衡山旧署”匾额,左右有联句一对。现在联句尚存,而匾额久已不见了。索公说:他曾经参加征讨霍集占的战役,奉参赞大臣的命令随部调动。中途遇上大雪,道路艰难,车仗等物资不能及时供给,一行人只带着帐篷走,没有其他物资。到了晚上,姑且支起帐篷歇息,没有枕头,睡不下去,他们就找来两三个死人头,主仆几个当枕头枕着睡。半夜,死人头蠕动起来,他对着这些头大声呵斥,才止住不动。我告诉他说,这不是鬼,死人头也不是听到呵斥才停止不动。这些人被斩首时,生气还没有完全消尽,残馀的生气被严寒凝固,郁结在里面;用来做枕头,由于人的体温,消解了冰冻而生气外发,所以能自己动起来。而一动之后,生气消散,所以又不再动了。凡是生气未尽的动物躯体,用火烤它,都会颤动,就是这个道理。索公说:“自古不曾听说战场上会遇到鬼;遇到此事,本来心里不舒服,以为自己的生命衰微了,今天才消释了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