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十 三 · 槐 西 杂 志 三(第39/42页)
译文
田白岩说:“有个名妓叫月宾,她经常来往于渔洋山人家,他们的关系就像苏东坡和琴操一样。”苏斗南于是说起小时候,见过山东一个妓女,自称是月宾的孙女,还存有渔洋山人赠送的扇子。他要过来观看,扇子上画着临水的一间草亭,旁边长着两棵柳树,题款是“庚寅三月,道冲写”。不知道这人是谁。左边用行书写有一首诗道:“烟缕濛濛蘸水青,纤腰相对斗娉婷。樽前试问香山老,柳宿新添第几星?”诗没有署名,只有一方小印,已经模糊。苏斗南认为是年高的老儒,偶尔抒发些闲情,所以不愿自己暴露姓名。我认为,从诗的风格看,这是新城派也就是渔洋山人的流派的作品。但是,王渔洋在康熙辛卯年夏季去世,庚寅年是他死的前一年,那个时候,他不该称别人为“老”,那么“香山老”指的是什么人?如果说是指自己,又不应该说“试问”;况且词意轻巧,也不像出自老年人的笔。大概是像佛经里说的维摩诘老病时,在房间里还有接纳天女散花一样的行为,是别的年轻人代他在扇子上题诗,用来取笑他吧。妓女只借重渔洋山人的大名,却不了解诗义,于是就误以为是渔洋山人的真迹了。
王觐光言:壬午乡试,与数友共租一小宅读书。觐光所居室中,半夜灯光忽黯碧,剪剔复明,见一人首出地中,对灯嘘气。拍案叱之,急缩入。停刻许复出,叱之又缩。如是七八度,几四鼓矣,不胜其扰;又素以胆自负,不欲呼同舍,静坐以观其变。乃惟张目怒视,竟不出地。觉其无能为,息灯竟睡,亦不知其何时去,然自此不复睹矣。吴惠叔曰:“殆冤鬼欲有所诉,惜未一问也。”
余谓果为冤鬼,当哀泣不当怒视。粉房琉璃街迤东,皆多年丛冢,民居渐拓,每夷而造屋。此必其骨在屋内,生人阳气薰烁,鬼不能安,故现变怪驱之去。初拍案叱,是不畏也,故不敢出。然见之即叱,是犹有鬼之见存,故亦不肯竟去。至息灯自睡,则全置此事于度外,鬼知其终不可动,遂亦不虚相恐怖矣。东坡书孟德事一篇,即是此义。小时闻巨盗李金梁曰:“凡夜至人家,闻声而嗽者,怯也,可攻也;闻声而启户以待者,怯而示勇也,亦可攻也;寂然无声,莫测动静,此必勍敌,攻之十恒七八败,当量力进退矣。”亦此义也。
注释
壬午:乾隆二十七年(1762)。
勍(qínɡ):强大,强有力。
译文
王觐光说:壬午年参加乡试时,与几位朋友一道租了一处小宅院读书。有天半夜,王觐光住的房间,灯光忽然昏暗发绿色,他挑剪了灯芯,灯光又明亮了,看见有个人头从地下冒出来,对着灯烛吹气。王觐光拍着几案大声叱骂,那个人头急忙缩回地里去。过了一会儿,又冒上来,一骂又缩回去。这样反复折腾了七八次,快到四更天了,实在受不了这样搅扰;王觐光一向认为自己有胆量,所以也不愿去叫同院的朋友,索性静坐着看它有什么变化。那个人头也只是瞪着眼睛对他怒视着,终究没有从地里钻出来。王觐光觉得这个鬼头也没多大本事,干脆吹灭灯上床睡觉了,那个鬼头也不知何时消失的,反正从此以后就再未出现。吴惠叔说:“这可能是个冤鬼,想要诉说什么,可惜王觐光没有问问他。”
我认为,假如真是冤鬼,应该哀哭而不应怒视。粉房琉璃街往东一带,是历代的乱坟岗,民房渐渐扩展到那里,老百姓常常是平了坟,就在上面盖屋。这必定是屋内地下有遗骨残留,受到活人阳气的熏灼,鬼魂感到不安,所以变现怪异,想把活人吓跑。王觐光第一次拍案叱骂,证明他不怕鬼,鬼也因此不敢从地下钻出。但一见就叱骂,说明虽然不怕,但心里还是给鬼留下了一席之地,所以鬼也不肯完全退去。到王觐光索性熄灯睡觉,已经把鬼置之度外,鬼知道他不为所动,也就不再虚张声势吓唬他了。苏轼在《东坡志林》中,记载了曹操征乌桓后的感概,他说胜利虽有时出于侥幸,但事前要有足够的勇气和胆识,说的就是同一个道理。我小时候听人说,大盗李金梁曾经说过这样的话:“凡是夜里进到人家里,听到有声响就咳嗽的人,心里一定胆怯,就可以去攻击他;听到有声响就打开门等候的人,是胆怯却偏要表示勇敢,也可以去攻击他;一点儿也没有反应,没有任何动静,这一定是劲敌,你攻击他,十有七八是要失败的,对此要特别小心,量力而行,能进则进,不能进则退。”李金梁的话和前面所述的故事,是同样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