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十 四 · 槐 西 杂 志 四(第40/41页)
北方之桥,施栏楯以防失足而已。闽中多雨,皆于桥上覆以屋,以庇行人。邱二田言:有人夜中遇雨,趋桥屋。先有一吏携案牍,与军役押数人避屋下,枷锁琅然。知为官府录囚,惧不敢近,但畏缩于一隅。中一囚号哭不止,吏叱曰:“此时知惧,何如当日勿作耶?”囚泣曰:“吾为吾师所误也。吾师日讲学,凡鬼神报应之说,皆斥为佛氏之妄语。吾信其言,窃以为机械能深,弥缝能巧,则种种惟所欲为,可以终身不败露;百年之后,气反太虚,冥冥漠漠,并毁誉不闻,何惮而不恣吾意乎!不虞地狱非诬,冥王果有。始知为其所卖,故悔而自悲也。”又一囚曰:“尔之堕落由信儒,我则以信佛误也。佛家之说,谓虽造恶业,功德即可以消灭;虽堕地狱,经忏即可以超度。吾以为生前焚香布施,殁后延僧持诵,皆非吾力所不能。既有佛法护持,则无所不为,亦非地府所能治。不虞所谓罪福,乃论作事之善恶,非论舍财之多少。金钱虚耗,舂煮难逃。向非恃佛之故,又安敢纵恣至此耶?”语讫长号。诸囚亦皆痛哭。乃知其非人也。
夫六经具在,不谓无鬼神;三藏所谈,非以敛财赂。自儒者沽名,佛者渔利,其流弊遂至此极。佛本异教,缁徒借是以谋生,是未足为责。儒者亦何必乃尔乎?
译文
北方的桥上,装着栏杆以防行人失足落水而已。闽中地区多雨,所以,桥上都盖着桥屋,为行人挡雨。邱二田说:有个行人夜间遇雨,赶忙躲进了桥屋。桥屋里已经有一个小吏模样的人带着案卷,几个士兵押着戴枷的犯人,枷锁锒铛作响。这个人明白是官府在押送囚犯,心里害怕不敢靠近,只是蜷缩到一个角落里。听到一个囚徒不停地号哭,小吏呵斥说:“现在知道害怕了,何如当初不做坏事呢?”那个囚徒哭着说:“我是被老师害了。我的老师每日讲学,凡是鬼神因果报应的说法,统统斥为佛门的胡说八道。我相信了他的话,心里认为,只要机智、乖巧,什么缺失都能遮蔽掩盖,即便是胡作非为,也可以终身不败露;到我百年之后,精气回到太虚之中,安安静静迷迷茫茫,所有的诋毁与赞誉我全都听不到了,那么还有什么可怕的,有什么不敢恣情纵意去做的呢!可是没想到,地狱之说不是假话,阎王果然存在。我这才明白被老师卖了,所以,又是悔恨又是自悲啊。”另一个囚徒说:“你的堕落是由于相信了儒家的说教,我却是被佛家骗了。按照佛家的说法,一个人即使做了恶事,只要有了功德,就可以把原先的罪恶抹掉;即使进了地狱,只要诵经忏悔就可以超度转生。那么,我只要活着时多烧香多磕头多多布施,死后请僧人念经超度,这些都没有我办不到的。既然有了佛法保护,我自然可以无所不为,地狱也不能把我怎么样。没想到,阴间给人降罪或降福,是根据一个人所做善事、恶事的情况来定,不管捐出钱财是多还是少。现在,我的钱财耗尽,却仍然是该被舂捣还是被舂捣,该下油锅还是下油锅。如果不是过分信赖佛门之说,又怎么敢恣情纵欲,以至于落到今天这步田地呢?”说完后号啕大哭。其他囚徒也都痛哭。行人这才明白,他们不是人而是鬼。
儒家的六经都还在,其中并没有主张无鬼神的文字;三藏真经所说的,也不是唆使佛门弟子收敛财物。自从儒者利用六经沽名钓誉、佛者利用教义图谋钱财以来,流弊才发展到如今这种极端的地步。佛家本来是异族的宗教,它的徒众借以谋生,不必过分指责。但是儒家学者何必也这样呢?
倪媪,武清人,年未三十而寡。舅姑欲嫁之,以死自誓。舅姑怒,逐诸门外,使自谋生。流离艰苦,抚二子一女,皆婚嫁,而皆不才。茕茕无倚,惟一女孙度为尼,乃寄食佛寺,仅以自存,今七十八岁矣。所谓青年矢志,白首完贞者欤!余悯其节,时亦周之。马夫人尝从容谓曰:“君为宗伯,主天下节烈之旌典。而此媪失诸目睫前,其故何欤?”余曰:“国家典制,具有条格。节妇烈女,学校同举于州郡,州郡条上于台司,乃具奏请旨,下礼曹议,从公论也。礼曹得察核之、进退之,而不得自搜罗之,防私防滥也。譬司文柄者,棘闱墨牍,得握权衡,而不能取未试遗材,登诸榜上。此媪久去其乡,既无举者;京师人海,又谁知流寓之内,有此孤嫠?沧海遗珠,盖由于此。岂余能为而不为欤?”念古来潜德,往往借稗官小说,以发幽光。因撮厥大凡,附诸琐录。虽书原志怪,未免为例不纯;于表章风教之旨,则未始不一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