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十 四 · 槐 西 杂 志 四(第39/41页)

从孙树宝言:辛亥冬,与从兄道原访戈孝廉仲坊,见案上新诗数十纸,中有二绝句云:“到手良缘事又违,春风空自锁双扉。人间果有乘龙婿,夜半居然破壁飞。”“岂但蛾眉斗尹邢,仙家亦自妒娉婷。请看搔背麻姑爪,变相分明是巨灵。”皆不省所云,询其本事。仲坊曰:“昨见沧州张君辅言:南皮某甲,年二十馀,未娶。忽二艳女夜相就。诘所从来,自云:‘是狐,以夙命当为夫妇。虽不能为君福,亦不至祸君。’某甲耽昵其色,为之不婚。有规戒之者,某甲谢曰:‘狐遇我厚,相处日久无疾病,非相魅者。且言当为我生子,于嗣续亦无害,实不忍负心也。’后族众强为纳妇,甲闻其女甚姣丽,遂顿负旧盟。迨洞房停烛之时,突声若风霆,震撼檐宇,一手破窗而入,其大如箕,攫某甲以去。次日,四出觅访,杳然无迹。七八日后,有数小儿言,某神祠中有声如牛喘。北方之俗,凡神祠无庙祝者,虑流丐栖息,多以土墼墐其户,而留一穴置香炉。自穴窥之,似有一人裸体卧,不辨为谁。启户视之,则某甲在焉,已昏昏不知人矣。多方疗治,仅得不死,自是狐女不至。而妇家畏狐女之暴,亦竟离婚。此二诗记此事也。”

夫狐已通灵,事与人异。某甲虽娶,何碍倏忽之往来?乃逞厥凶锋,几戕其命,狐可谓妒且悍矣。然本无夙约,则曲在狐;既不慎于始而与约,又不善其终而背之,则激而为祟,亦自有词。是固未可全罪狐也。

注释

辛亥:乾隆五十六年(1791)。

尹邢:汉武帝宠妃尹夫人与邢夫人的并称。因为同时被宠幸,汉武帝有诏,二人不得相见。事见《史记·外戚世家》。后即以尹邢之事作彼此不相谋面的典故。

搔背麻姑爪:典出晋葛洪《神仙传》。谓仙人麻姑,手纤长似鸟爪,可搔背痒。

姣丽:漂亮,美丽。

墐(jìn):用泥涂塞。

译文

侄孙纪树宝说:乾隆辛亥年冬天,他和堂兄道原去拜访戈仲坊举人,看见戈仲坊的书桌上有写着新诗的几十张纸,其中有两首绝句说:“到手良缘事又违,春风空自锁双扉。人间果有乘龙婿,夜半居然破壁飞。”“岂但蛾眉斗尹邢,仙家亦自妒娉婷。请看搔背麻姑爪,变相分明是巨灵。”都不知所说的是什么事,就向戈仲坊请教故事的由来。戈仲坊说:“昨天遇见沧州的张辅,他说,在南皮县有个某甲,二十多岁,还未娶妻。突然有两个漂亮姑娘夜里来和他亲热。某甲问两个姑娘从哪里来,她们说:‘我们是狐精,前生注定要与你成为夫妻。虽然不能给你带来福分,但也不至于害你。’某甲贪恋她们的美色,因为有了她们就不再结婚。有人规劝某甲,某甲拒绝了,说:‘狐女对我很好,我们相处的日子已经很长,我也没有生病,说明她们不是作怪害我的。她们还说要给我生儿子,也不会影响我传宗接代,我实在不忍心辜负她们。’后来,家族强行给某甲定亲,某甲听说未婚妻很漂亮,马上就背弃了与狐精的盟约。洞房花烛之时,突然响起风暴雷霆的声音,房屋都震动了,有一只像畚箕般的大手,破窗而入,抓走了某甲。第二天,人们四处寻找,一点儿踪迹都没有。七八天后,有几个小孩子说,一座神庙里有声音像牛喘气。北方的风俗,凡是神庙都不设庙祝,又担心流浪乞丐住在神庙里,于是大多用土坯封堵住大门,只留下一个洞放香炉。人们从那个洞往里面看,仿佛有个人赤条条地躺在里面,但是看不清是谁。大家打开门口再看时,原来就是某甲,早已昏迷不省人事了。经过多方治疗,总算留住了一条性命,从此,狐女再不来了。未婚妻家害怕狐女报复,也和某甲解除了婚约。这两首绝句,就是记这件事情的。”

狐精已经通灵性,行事方式跟人不一样。某甲即使娶妻,又怎么能阻碍她们飞快地来来去去呢?狐精竟然逞凶,几乎害了某甲的性命,可以说是又妒嫉又凶悍了。不过,如果本来没有约定婚姻,那么错误在狐女一方;但是某甲既然开始时轻率和狐精约定婚姻,后来又不能善始善终背弃狐女,激怒狐女兴妖作怪,狐女也有狐女的道理。本来就不能全都怪罪狐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