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十 五 · 姑 妄 听 之 一(第3/38页)

我的学生桐城人耿守愚,耿直刻板洁身自好,总喜欢与人计较礼数。我曾经跟他谈论这件事,说:“读书人往往盛气凌人,想让别人尊敬自己,以为这就是自重。他们不知道别人对自己尊重不尊重,要看他本人做得怎么样。如果德行无愧于圣贤,那么即使是王侯亲自扫地迎接自己,也不认为增添了荣耀;即使是自己像罪犯一样以土垒墙做苦力,也算不得耻辱。最可贵的东西是自己怎样,外在的东西根本不值得计较。如果一定要根据别人的态度来衡量自己的轻重,要靠别人尊敬,自己才感到荣耀;别人不尊敬,自己就感到屈辱;这样,杂役奴仆就都能操纵我的荣辱,这不是把自己看得太轻了么?”耿守愚说:“您生长在富贵之家,所以才有这种看法。贫寒的读书人如果因为贫贱而失去傲气,就不能显示自己的自尊和清高,就更被人看不起了。”我说:“这是田子方的观点,朱熹已经批驳过了,这是重意气,不必再辩了。就这种说法本身而论,它的意思也不过是说要以道德为重,不应该因为贫贱而自己轻视自己;并不是说可以一点儿德行都没有,只是因为贫贱就可以在别人面前傲气十足。如果真像你所说的,那么乞丐比你更贫穷,奴仆比你更低贱,他们都在你面前傲气十足,你能说这是他们在树立自己的品格吗?我已经去世的老师陈白崖先生曾在书房题写一副对联:‘事能知足心常惬,人到无求品自高。’这才是真正说到了根本上,这七个字真可以千古流传了。”

龚集生言:乾隆己未,在京师,寓灵佑宫,与一道士相识,时共杯酌。一日观剧,邀同往,亦欣然相随。薄暮归,道士拱揖曰:“承诸君雅意,无以为酬,今夜一观傀儡可乎?”入夜,至所居室中,惟一大方几,近边略具酒果,中央则陈一棋局。呼童子闭外门,请宾四面围几坐。酒一再行,道士拍界尺一声,即有数小人长八九寸,落局上,合声演剧。呦呦嘤嘤,音如四五岁童子;而男女装饰,音调关目,一一与戏场无异。一出终,传奇以一折为一齣。古无是字,始见吴任臣《字汇补注》,“齣”读如“尺”。相沿已久,遂不能废。今亦从俗体书之。瞥然不见。又数人落下,别演一出。众且骇且喜。畅饮至夜分,道士命童子于门外几上置鸡卵数百,白酒数罂,戛然乐止,惟闻餔啜之声矣。诘其何术。道士曰:“凡得五雷法者,皆可以役狐。狐能大能小,故遣作此戏,为一宵之娱。然惟供驱使则可,若或役之盗物,役之祟人,或摄召狐女荐枕席,则天谴立至矣。”众见所未见,乞后夜再观,道士诺之。次夕诣所居,则早起已携童子去。

注释

乾隆己未:乾隆四年(1739)。

傀儡(kuǐ lěi):此指木偶戏。

译文

龚集生说:乾隆己未年,他住在京城灵佑宫,结识了一个道士,时常在一起饮酒对酌。一天,龚集生请朋友们去看戏,邀请了这位道士,道士也高高兴兴跟着去了。归来时天色将晚,道士拱手对大家说:“承蒙诸位雅意邀我看戏,无以为报,今夜请大家看一场傀儡戏,可以吗?”夜里到了道士的住所,众人见屋里只有一张大方桌,桌边摆放了一点儿水酒和果品,桌子中央,放着一只棋盘。道士招呼小童关了外面的门,请来宾围着桌子坐下。酒过三巡,道士将界尺一拍,“啪”地一声,就有几个八九寸高的小人儿落到了棋盘上,齐声说唱演起戏来。声音呦呦嘤嘤,如同四五岁的小孩儿;而男男女女的服装打扮以及戏中的唱腔、道具,都和剧场里演出一样。一出戏唱完,传奇以一折为一“齣”。古代没有这个字,最早见吴任臣《字汇补注》,说这个读如“尺”。用的时间长了,于是就不能废除了。如今也就从俗体书写。这些小人儿忽然不见了。紧接着,又有几个落到棋盘上,又演了一出。众人又是惊讶又是高兴。畅饮到午夜时分,道士命小童在外屋的桌子上放置了几百个鸡蛋和几坛白酒,乐曲声戛然而止,外屋只传出了吃喝的声音。众人问道士这是什么法术。道士说:“凡是炼成五雷法的人,都可以驱使狐辈做事。狐辈能变化,可大可小,所以我调遣他们来演戏,作为一夜的消遣。不过,驱使他们干这种事可以,如果让他们去偷盗,或是去作祟害人,或者摄招狐女寻欢作乐,那么上天就会立即惩罚。”众人见所未见,恳请第二天夜里再来看,道士答应了。第二天晚上,众人又到了道士的住所,道士却早晨就已带着小童离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