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十 八 · 姑 妄 听 之 四(第30/38页)

标军:抚标军,是指巡抚直辖的军队,建制分标、协、营、汛四种。总督、巡抚、提督、总兵所属称“标”,副将所属称“协”,参将、游击、都司、守备所属称“营”,千总、把总、外委所属称“汛”。

绠(ɡěnɡ):长而结实的绳子,通常用来汲水。

癸丑:乾隆五十八年(1793)。

三灵:(1)指日、月、星。(2)指天、地、人。(3)指天神、地祇、人鬼。

译文

乾隆甲辰年,济南常常发生火灾。四月末,南门内西横街又失火,从东向西烧,巷道狭窄,风势又猛,街道两边烈焰冲天。有个张某,有三间草屋在路北,大火还没烧到时,他原本可以带着妻子儿女逃出来;因为他母亲的灵柩停在家里,他想要转移灵柩耽误了时间,全家人被困在大火中出不来了,夫妇及四个子女抱着棺材凄惨地哭叫,发誓与棺材一同化为灰烬。当时巡抚手下的参将正督促士兵扑救火灾,隐隐听到哭叫声,命令士兵爬上后巷的屋顶,顺着声音发现了张某一家,士兵们扔下绳子准备吊他们出来。张某夫妇一齐叫道:“母亲的灵柩在这里,怎么能抛弃不管?”他们的几个子女也叫道:“父母为他们的父母殉死,我们不应该为我们的父母殉死吗?”也不肯上去。不一会儿大火烧到,士兵们跳过屋顶避开了,差一点儿被烧着。他们都以为张家肯定全部被烧成灰烬了,远远望着唯有叹息而已。等到火熄后,士兵巡视火灾现场,张家的房子竟然孤零零地保存完好。原来当时突然刮过一股回风,火头转折向北,从他家屋后绕过,烧掉邻居家一间典当库,然后重新转回西面。要是没有鬼神呵护,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这件事是在癸丑年七月间德州书院山长张庆源先生记下来寄给我的,与我在《滦阳消夏录》中记载的寡妇一事很类似。而张某夫妇子女能够齐心同愿尽孝,尤为难得。“两个人同心协力,可以折断金铁”,何况是六人呢!贫民女子一声呼叫,雷霆可以为之下击,何况六人都一片纯孝呢!精诚之至,可以感动天地鬼神,虽然命运注定,也不能不为之挽回。人定胜天,这也算是例证之一了。这件事情虽听起来觉得很奇特,但要说它是合乎常理的也是可以的。我与张庆源先生不相识,而张先生辗转托人寄告我,一定要让这件事情得到传扬,那么张先生的志趣如何就不难想见了。我因此对他的记载稍加修改,把它收录在这本书里。

吕太常含晖言:京师有一民家,停柩遇火,无路可出,亦无人肯助舁。乃阖家男妇,锹镢刀铲,合手于室内掘一坎,置棺于中,上覆以土。坎甫掩而火及,屋虽被焚,棺在坎中,竟无恙,火性炎上故也。此亦应变之急智,因张孝子事附录之。

译文

吕含晖太常说:京城有户人家,停放灵柩期间突然遇上火灾,没有路可以运出去,也没有人肯帮助抬运。于是全家男男女女拿起锹镢刀铲,合力在屋子里挖了个坑,把棺材放在里面,上面盖上土。坑刚掩埋好,大火就烧到了,结果房屋虽然烧了,棺材在坑里一点儿事也没有,火向上烧的缘故。这也是应付突发事变而急中生智,接着张孝子的事也附录在这里。

交河泊镇有王某,善技击,所谓王飞骽者是也。“骽”俗作“腿”,相沿已久,然非正字也。一夕,偶过墟墓间,见十馀小儿当路戏,约皆四五岁,叱使避,如不闻。怒掴其一,群儿共噪詈。王愈怒,蹴以足。群儿坌涌,各持砖瓦击其髁,捷若猿猱,执之不得;拒左则右来,御前则后至,盘旋撑柱,竟以颠陨;头目亦被伤,屡起屡仆,至于夜半,竟无气以动。次日,家人觅之归,两足青紫,卧半月乃能起。小儿盖狐也。以王之力,平时敌数十壮夫,尚挥霍自如;而遇此小魅,乃一败涂地。《淮南子》引尧诫曰:“战战栗栗,日慎一日。人莫踬于山而踬于垤。”《左传》曰:“蜂虿有毒。”信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