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十 九 · 滦 阳 续 录 一(第9/18页)

我认为天地这么大,都是由元气化生的。在深山大泽之中,无奇不有。热河地区有着高山峡谷,密密层层的与民居挨得很近,人与精怪离得近,精怪也就会接近人,这在道理上讲是行得通的。也可能是草木之妖,凭借它的本质;或者是狐狸一类东西,本来居住在这里,蜕化变形,附着在泥像身上,这在道理上讲也是行得通的。原因是世间万物都是天地孕育的。圣人把魑魅魍魉的形象铸在禹鼎上,而把官名庭氏、方相列在周代的百官之中,目的就是为了驱逐那些害人的怪物,原本就没有打算把异类全部清除干净。既然不害人,自然应任凭它们自由来往。海边人一旦起意戏弄海鸥,海鸥就在天空盘旋,不到沙滩栖息。“鸥”字,《列子》本作“沤”,那是古字假借。但古今通用,从来没有写成“沤鸟”,所以现在以通用字书写。可见,心计一动,就有心计相对,反而弄得动乱不安,更加麻烦了。

宛平陈鹤龄,名永年,本富室,后稍落。其弟永泰,先亡。弟妇求析箸,不得已从之。弟妇又曰:“兄公男子能经理,我一孀妇,子女又幼,乞与产三分之二。”亲族皆曰不可。鹤龄曰:“弟妇言是,当从之。”弟妇又以孤寡不能征逋负,欲以赀财当二分,而以积年未偿借券,并利息计算,当鹤龄之一分。亦曲从之。后借券皆索取无着,鹤龄遂大贫。此乾隆丙午事也。陈氏先无登科者,是年鹤龄之子三立,竟举于乡。放榜之日,余同年李步玉居与相近,闻之喟然曰:“天道固终不负人!”

注释

乾隆丙午:乾隆五十一年(1786)。

译文

宛平县的陈鹤龄,名永年,他本来是个富户,后来渐渐没落了。他的弟弟陈永泰,早年去世了。弟媳请求分家,陈鹤龄不得已同意了。弟媳对他说:“兄长是男人,可以多方经营,我一个寡妇,儿女又小,请求您分给我三分之二的家产。”亲戚们得知此事都说不能这么分。陈鹤龄说:“弟妹说得是,听她的吧。”弟媳又说自己是寡妇,不便出去征收欠租,提出将全部家产分做两份,以多年来别人的借券连同所欠利息作为一份,分给陈鹤龄,而其他财物归她所有。陈鹤龄委曲顺从了。后来那些借券并没有追回钱财,陈鹤龄因此一下子极其贫穷。这是乾隆丙午年的事。陈氏先辈还没有过名登科榜的人,这一年陈鹤龄的儿子三立竟然在乡试时中了举。我的同年李步玉同陈鹤龄住得很近,发榜那天,他感叹道:“天道终究不辜负善人。”

南皮张浮槎,名景运,即著《秋坪新语》者也。有一子,早亡,其妇缢以殉。缢处壁上,有其子小像,高尺馀,眉目如生。其迹似画非画,似墨非墨。妇固不解画,又无人能为追写,且寝室亦非人所能到。是时亲党毕集,均莫测所自来。张氏纪氏为世姻,纪氏之女适张者数十人,张氏之女适纪者亦数十人。众目同观,咸诧为异。余谓此烈妇精诚之至极,不为异也。盖神之所注,气即聚焉。气之所聚,神亦凝焉。神气凝聚,象即生焉。象之所丽,迹即著焉。生者之神气动乎此,亡者之神气应乎彼,两相翕合,遂结此形。故曰缘心生象,又曰至诚则金石为开也。浮槎录其事迹,征士大夫之歌咏。余拟为一诗,而其理精微,笔力不足以阐发,凡数易稿,皆不自惬。至今耿耿于心,姑录于此以昭幽明之惑,诗则期诸异日焉。

译文

南皮人张浮槎,名景运,是《秋坪新语》的作者。他有个儿子,早年去世,儿媳妇殉节上吊。上吊的地方墙壁上有他儿子的小幅画像,一尺多高,眉目栩栩如生。小像的形迹像勾画又不是画上去的,像是墨染却又分明没有用墨。这个女子本来不懂画,又没有人会替她根据回忆画上一张,况且寝室也不是外人能去的地方。这时,亲戚聚集,都不知道小像的来源。张氏与纪氏是世代联姻,纪氏女子嫁给张氏的有几十人,张氏女子嫁到纪氏的也有几十人。那么多双眼睛都看到了,都感到惊异。我认为这是烈妇对亡人的情意诚笃到了极致,完全不是怪异之事。大凡精神专注于某个人,那个人的气息就会聚集到眼前。气息一旦聚集,那个人的神情就凝结。神情一旦凝结,那个人的形象就产生。形象一旦有所依附,那个人的形迹就显现出来了。生者的神气这里浮动,死者的神气那里感应,相互聚合,就形成了这幅小像。所以说“缘心生象”,又说“至诚则金石为开”。张浮槎记录这样的事迹,征集士大夫的歌咏。我打算写一首诗,但是其中事理精细隐微,笔力不足以充分阐发,数易其稿,自己都不满意。至今,我还耿耿于怀,姑且把这件事记录在这里,以昭示幽明之间的感应,写诗却只好留待来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