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二 十 · 滦 阳 续 录 二(第12/19页)
此雍正末年事。先祖母张太夫人,时避暑水明楼,知之最悉。尝语侍婢曰:“其父不过欲多金,其女不过欲富贵,故生是谋耳。乌知非徒无益,反失所本有哉!汝辈视此,可消诸妄念矣。”
注释
轇轕(jiāo ɡé):交错,杂乱。
再醮(jiào):再婚。醮,古代婚取时用酒祭神的礼仪。
趑趄(zī jū):想进又不敢前进,形容疑惧、犹豫不决。
译文
天地高远,鬼神幽暗不明,他们似乎与人没有什么关系。可是有的时候,他们对人的报应却像回音一样准确及时,以人的智力,根本无法与他们抗衡。沧州的上河涯有个某甲,女儿许配给某乙的儿子为妻。两家都是小康之家,婚期就定在一两年内。一天,有个算命先生路过某甲家时,因为下雨请求借宿。某甲让他给女儿算命。算命先生沉思了半天,说:“我没带算命书,这命没法算。”某甲觉得有点儿怪,就一再追问。算命先生这才说:“看她的八字,命中注定做人家的偏房,看您家的情况似乎不应该是这样。而且听说您女儿嫁期已经定下来了,两个人的属相并不相克,绝无再嫁的道理。这就使我更加怀疑了。”有个生性狡猾的人得知了此事,就想借机牟利,劝说某甲道:“您家能有多少钱?加上嫁女儿开销太大,财力更加承受不了。您女儿既然命中注定该做侧室,不如先谎称她病了,接着谎称病死了,买口空棺火速下葬;然后趁黑夜带着女儿直奔京城,改名换姓把她卖给富贵人家为妾,这样,您就是在家坐着也自然有大笔钱财送上门来。”某甲听从了这个主意。正赶上京城有个大官嫁女儿,想找个美女做陪嫁,就用二百两银子买下了某甲的女儿。过了一个多月,大官乘船送女儿往南方,船行至天妃闸时沉没了,合家大小皆葬身鱼腹,只有某甲的女儿被人救了上来。因为是少女,没人敢收养,就把她送交官府。官府询问来由,她因为在大官家时间不长,只知道主人的姓,还说不出主人的爵位和籍贯;只有父母的姓名住址,她却说得一清二楚。于是官府将公文发到沧州,某甲卖女儿之事也因此而败露。这时,某乙的儿子已经与表妹结婚,自然没有退婚的道理。某乙听说某甲卖女儿得了不少银子,一怒之下想要告官。某甲陷入窘境,愿意还是把女儿嫁给某乙的儿子。表妹家听说此事,也要告官。一时间矛盾纠葛纷纭交错,看样子要酿成一桩大案。两家的亲朋好友出面调停,让某甲出钱迎回女儿,并且把女儿嫁给某乙的儿子做偏房,这场纠纷才算平息下来。某甲的女儿回到家后,某乙之子已经行过迎娶表妹的大礼。某乙用牛车将她接到家里,见到婆婆时,她苦苦辩解,说被卖到京城转嫁他人绝对不是自己的意愿。婆婆说:“既不是你情愿的,为什么卖你时不说已经有了丈夫?”她无言以对。婆婆带她去拜见正室,她稍稍迟疑了一下。婆婆马上说:“你卖给人家做妾,也敢不拜见正室吗?”她又无言以对,只好按常理拜见了。婆婆始终把她当作婢女一样使唤。
这事发生在雍正末年。当时,先祖母张太夫人正在水明楼避暑,对此事知道得最详细。祖母曾对侍女们说:“做父亲的不过是贪图金钱,做女儿的不过是贪图富贵,才出了这么个计谋。谁知不仅没有占便宜,反而连本来应该有的都丢了!你们应以此为戒,可以消除妄念了。”
先四叔母李安人,有婢曰文鸾,最怜爱之。会余寄书觅侍女,叔母于诸侄中最喜余,拟以文鸾赠。私问文鸾,亦殊不拒。叔母为制衣裳簪珥,已戒日脂车。有妒之者嗾其父多所要求,事遂沮格。文鸾竟郁郁发病死。余不知也。数年后稍稍闻之,亦如雁过长空,影沉秋水矣。今岁五月,将扈从启行,摒挡小倦,坐而假寐。忽梦一女翩然来。初不相识,惊问:“为谁?”凝立无语。余亦遽醒,莫喻其故也。适家人会食,余偶道之。第三子妇,余甥女也,幼在外家与文鸾嬉戏,又稔知其赍恨事,瞿然曰:“其文鸾也耶?”因具道其容貌形体,与梦中所见合。是耶非耶?何二十年来久置度外,忽无因而入梦也?询其葬处,拟将来为树片石。皆曰邱陇已平,久埋没于荒榛蔓草,不可识矣。姑录于此,以慰黄泉。忆乾隆辛卯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