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二 十 · 滦 阳 续 录 二(第11/19页)
夫操持符印,役使鬼神,以驱除妖疠,此其权与官吏俟矣。受赂纵奸,已为不可;又多方以盈其谿壑,天道神明,岂逃鉴察?微群狐杀之,雷霆之诛,当亦终不免也。
注释
茅山法:道教修炼的一种法术。包含“五雷掌法”和“肚痛法”及其破解法、“蜀汉仙法”、“解邪术法”、“勾魂法”等,还有实用的解病痛法术。
贽(zhì)币:古代拜见尊长所送的礼金。
贪惏(lán):贪婪,不知足。
费长房:传说从壶公入山学仙,未成辞归。能医重病,鞭笞百鬼,驱使社公。一日之间,人见其在千里之外者数处,因称其有缩地术。后因失其符,为众鬼所杀。事见《后汉书·方术列传》。明崇俨(646?—679):唐高宗时期的政治人物。祖先是平原士族,世代在南朝为官,南朝梁国子祭酒明山宾五世孙。父亲明恪,豫州刺史。其人容貌俊秀,风姿神异,出身士族,却精通巫术、相术和医术。仪凤四年(679)五月初三,明崇俨被盗贼杀死,搜捕盗贼,竟然没有线索。
译文
杨槐亭又说:有个学茅山法术的人,镇治鬼魅,经常特别灵验。有一家人因为狐精作怪,请他前去驱除。他整理法器,按照约定的日期正要出发。有个一向熟悉的老翁拜访他说:“我长久与狐精交朋友。狐精的处境危急,求我来说句话。狐精没有得罪先生,先生与狐精也没有什么仇恨。先生只不过得了那个人的钱财,所以替那人办事罢了。狐精听说事成之后,那人答应馈赠先生二十四两银子。现在狐精愿意给先生十倍的钱,先生能不去管这事吗?”说着就将银子放到桌上。这个人本来就很贪婪,当即收了钱。第二天,他就谢绝了来请他的人说:“我的法术只能惩治普通的狐精而已。昨天,我召神将来检查,在你家作祟的是天狐,这不是我惩治得了的。”他得了银子之后,洋洋自得,就想狐精既然有很多银子,就可以用法术索取。他因此召集四境的狐精,用雷斧火狱威胁它们,让它们向他纳贿。他不停地索取,狐精受不了,就一起商量偷走了他的符印。接着狐精附在他身上,癫狂号叫,自己投河而死。群狐把他的银子都拿走了,一点儿也没有留下。人们以为他像费长房、明崇俨那样升天去了。后来,他的徒弟暗中泄露内幕,人们才知道他失败的原因。
操持符印,役使鬼神,驱除妖厉,这种权力与官吏的权力是相似的。接受贿赂,放纵奸狐,已经是不允许的;却又想方设法来满足贪欲,难道能逃脱鬼神的监察?即使没有群狐杀死他,他应当最终也逃避不了雷霆的诛杀。
天地高远,鬼神茫昧,似与人无预。而有时其应如响,殚人之智力,不能与争。沧州上河涯,有某甲女,许字某乙子。两家皆小康,婚期在一二年内矣。有星士过某甲家,阻雨留宿。以女命使推。星士沉思良久曰:“未携算书,此命不能推也。”觉有异,穷诘之。始曰:“据此八字,侧室命也,君家似不应至此。且闻嫁已有期,而干支无刑克,断不再醮。此所以愈疑也。”有黠者闻此事,欲借以牟利,说某甲曰:“君家赀几何,加以嫁女必多费,益不支矣。命既如是,不如先诡言女病,次诡言女死,市空棺速葬;而夜携女走京师,改名姓鬻为贵家妾,则多金可坐致矣。”某甲从之。会有达官嫁女,求美媵,以二百金买之。越月馀,泛舟送女南行,至天妃闸,阖门俱葬鱼腹,独某甲女遇救得生。以少女无敢收养,闻于所司。所司问其由来,女在是家未久,仅知主人之姓,而不能举其爵里;惟父母姓名居址,言之凿凿。乃移牒至沧州,其事遂败。时某乙子已与表妹结婚,无改盟理。闻某甲之得多金也,愤恚欲讼。某甲窘迫,愿仍以女嫁其子。其表妹家闻之,又欲讼。纷纭轇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