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二 十 一 · 滦 阳 续 录 三(第15/17页)
译文
汪晓园说这则故事时,李汇川也讲了两件事:有个屠夫死时,邻村一家的母猪生下一只小猪,这家离屠夫家有四五里路。这只小猪常到屠夫家里躺卧,赶也赶不走。主人把它捉回去,它还是自己跑来;把它抓回去拴了起来,才不跑来了。怀疑这头猪就是屠夫的后身。又有一个屠夫死了,过了一年多,他的妻子改嫁。穿着彩服刚要上船,一头猪突然闯来,怒瞪着两眼,一下撕裂了新娘的裙子,咬她的腿。众人急忙来救,一起把猪挤落到水里,才开得了船。猪从水里爬出来,仍然沿着岸急追。正巧船遇上顺风扬帆而去,猪才懊丧地自己回去了。估计这也是屠夫的后身,为妻子改嫁而发怒。这可以成为屠夫投生为猪的旁证。他又说:有个屠夫刚把猪杀了,恰好他的妻子有孕,生下一个女儿,这个婴儿一出生就像猪一样嚎,嚎了三四天死了。这也可以证明猪能投生为人。我认为这就是朱熹所说的一个生气没尽而又与另一个生气偶然凑合而出现的现象,这是另一回事,不能作为轮回来看。
汪编修守和为诸生时,梦其外祖史主事珥携一人同至其家,指示之曰:“此我同年纪晓岚,将来汝师也。”因窃记其衣冠形貌。后以己酉拔贡应廷试,值余阅卷,擢高等。授官来谒时,具述其事,且云衣冠形貌,与今毫发不差,以为应梦。迨嘉庆丙辰会试,余为总裁,其卷适送余先阅,凡房官荐卷,皆由监试御史先送一主考阅定,而复转轮公阅。复得中式,殿试以第二人及第。乃知梦为是作也。
按,人之有梦,其故难明。《世说》载卫玠问乐令梦,乐云是想,又云是因,而未深明其所以然。戊午夏,扈从滦阳,与伊子墨卿以理推求。有念所专注,凝神生象,是为意识所造之梦,孔子梦周公是也。有祸福将至,朕兆先萌,与见乎蓍龟,动乎四体相同,是为气机所感之梦,孔子梦奠两楹是也。其或心绪瞀乱,精神恍惚,心无定主,遂现种种幻形,如病者之见鬼,眩者之生花,此意想之岐出者也。或吉凶未著,鬼神前知,以象显示,以言微寓,此气机之旁召者也。虽变化杳冥,千态万状,其大端似不外此。
至占梦之说,见于《周礼》,事近祈禳,礼参巫觋,颇为攻《周礼》者所疑。然其文亦见于《小雅》“大人占之”,固凿然古经载籍所传,虽不免多所附会,要亦实有此术也。惟是男女之爱,骨肉之情,有凝思结念,终不一梦者,则意识有时不能造。仓卒之患,意外之福,有忽至而不知者,则气机有时不必感。且天下之人,如恒河沙数,鬼神何独示梦于此人?此人一生得失,亦必不一,何独示梦于此事?且事不可泄,何必示之?既示之矣,而又隐以不可知之象,疑以不可解之语,如《酉阳杂俎》载梦得枣者,谓“枣”字似两“来”字,重“来”者,呼魄之象,其人果死。《朝野佥载》崔湜梦座下听讲而照镜,谓座下听讲,法从上来,“镜”字,金旁竟也。小说所记梦事如此迂曲者不一。是鬼神日日造谜语,不已劳乎?事关重大,示以梦可也;而猥琐小事,亦相告语,如《敦煌实录》载宋补梦人坐桶中,以两杖极打之,占桶中人为肉食,两杖象两箸,果得饱肉食之类。不亦亵乎?
大抵通其所可通,其不可通者,置而不论可矣。至于《谢小娥传》,其父兄之魂既告以为人劫杀矣,自应告以申春,申蘭。乃以“田中走,一日夫”隐申春,以“车中猴,东门草”隐申蘭,使寻索数年而后解,不又颠乎?此类由于记录者欲神其说,不必实有是事。凡诸家所占梦事,皆可以是观之,其法非大人之旧也。
注释
己酉:乾隆五十四年(1789)。廷试:即殿试。由皇帝亲自策问,在殿廷上举行的考试。
嘉庆丙辰:嘉庆元年(1796)。会试:聚合各省举人在京城进行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