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卷 第十一章(第5/8页)
与此同时,事情还有另一个方面,一个人们有意无意常常忽略了的方面。那就是,恰恰在这个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在这个各族劳动人民亲密无间地相处的地方,人们会具备一种相当顽强和敏感的民族自尊与自以为是,稍稍过头一点就会成为民族保守心理以至民族偏见。人们在学习兄弟民族的优点、互相交流、互相影响的同时,往往也力图保持自己民族的特点和传统。夸大这一点,是十分危险的;闭着眼不看这一点,也于事无补。
谁没有过这样的体会呢?如果远离家乡,或者是周围久久地很少见到一个本民族的成员,这时候,一声乡音、一包土产、偶然传来的一个民间小曲、一碟乡土风味的小菜……就会使你亲切得几乎落泪,而一种乡土之情、民族之情不是就会油然而生吗?老王也正是这样,在大量吸收维吾尔族的影响的同时,他也十分自然地保持着汉族农民的生活方式。粮食装在柜里和缸里;长条案上摆着两个大掸瓶,插着染成彩色的鸡毛掸子;年年秋天都要腌许多菜;过春节的时候要贴春联,喝酒的时候要就一点小菜、慢慢地咽下……尽管他非常称道维吾尔人的家庭摆设充满装饰性图案、花纹的一些用品,但是他自己从不用这些,他的房间里充满着汉族农民家庭的那种朴素、大方和明快。他欣赏维吾尔人的服装,但是他并不穿这种服装。在这些方面,他显得比公社党委书记、陕西人赵志恒还要“顽固”。赵志恒家里挂着维族式的窗帘,常常穿上维族式的皮靴,甚至赵志恒还为自己的新出世的孩子准备了一个维族式的小摇床。这也是老王不肯接受的。研讨一下这一点是颇为有趣的。赵志恒毕竟是随着解放军进疆的汉族干部,他再拼命地海绵般地吸收维吾尔族生活习惯的影响,他也还是个汉族干部。例如,虽然他也能够流利地说维语了,然而他远不能像老王那样说得够味儿,他的叙述、推理以至修辞的方式,仍然是汉语式的。对于赵志恒来说,为了更好地为兄弟民族服务,为真正地按照党的要求扎根在少数民族地区,摆在他面前的课题仍然是如何进一步学习和吸收兄弟民族的长处,进一步和兄弟民族社员打成一片。但是老王不同,他不但经常用维语说话,而且用维语思维,有时说汉话的时候不知不觉地受到维语的影响;他祖祖辈辈在这里,他接触的人当中百分之九十是维吾尔和哈萨克;他没有到过关内……总之,他学习和吸收了很多很多维吾尔等少数民族的东西,他同时要坚持自己的民族特色。每个人在每个具体情况下,在向其他民族学习和同时保持本身的民族特点这个问题上,都有自己的分寸感、自己的限度。体会这一条,是必要的。
以上说的这些,是很自然的。但还远远不是事物的本质。因为,自从社会产生了阶级分化,民族关系便成了阶级关系的一种形式。一切阶级敌人和机会主义者,在民族问题上往往正是从不同的方面利用民族区分这样一个客观存在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半年以前,七队庄子上新搬来一家汉族社员——包廷贵和郝玉兰。包廷贵见到老王的时候拱手问安:“掌柜的,日子好吧?”作揖拱手,这种礼节本来已经基本上消亡了,却在这里给了老王以深刻的印象。“掌柜的”这个称呼,也使老王产生了一种说不出的既熟悉又新鲜的感觉。包廷贵主动表示友谊,请老王夫妇带上孩子到他家吃了一顿;火腿腊肉、糟鱼松花,都是老王不常吃的。席间,包廷贵说:“庄子这边没有几家汉族,咱们彼此可得护着点。”老王没深琢磨这话的意思,而是认为理所当然地点头称是。包廷贵新迁来,有些日用家什不全,老王常帮助。遇到包廷贵和维族社员或干部打交道,老王又帮助给翻(译)话。郝玉兰会看病,有事没事给老王的两个儿子一点小药片吃,老王也是感激。他们两家的关系很快热乎了起来。
在旧社会,老王因为穷困,耗到三十多才结的婚,老婆又因为有病不生育。合作化那年,工作队里有个医生,给老王家里治好了病。到一九五一年,老婆已经三十六了,怀了第一胎,而且一怀就是双胞。生的时候又是难产,若不是当时担任合作社主任的里希提做主把产妇送到伊宁市的医院,后果实在不堪设想,好不容易剖腹取出了孩子——是一对方头大耳的胖小子,真爱煞人。大的起名叫龙,二的起名叫虎,反映了老王对生活在新社会的下一代寄予的无限希望。这两个宝贝疙瘩可是老王心上的肉,人家都说老王的老婆带孩子的时候一夜一夜地照样睡觉,而老王总是听着孩子们的呼吸动静,一会儿给这个盖盖被,一会儿又给那个把屎把尿,到天亮也不得安生。郝玉兰能给这两个孩子治病,这可抓住了老王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