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卷 第十一章(第6/8页)
从四月份以来,包廷贵一次又一次地来到老王家里,带来了各种骇人听闻的消息。什么苏联和中国“崩”了,印度也跟中国打上了,什么维族人要“暴动”了,已经提出来要“杀回灭汉”了,要把汉族人全赶走了……接着又来了一系列具体报导:什么伊宁市一个汉族妇女因为买蒜和一个维族娃娃吵架,最后汉族妇女被一堆维族人给打了一顿,什么汉族人买羊肉的时候维族卖肉的只给骨头,汉族人买馕的时候维族打馕师傅专挑落到火星烧焦了的给……五花八门,无所不有。这一类的话,对于老王来说并不生疏,因为老王经历过国民党反动统治造成的民族仇视,他听过许多这一类的可恶的传说,现在包廷贵说的这些不过是旧社会的某些说法的拙劣翻版。老王也知道,即使在那种社会的那种年月,大多数善良的维吾尔族劳动人民和正派的汉族劳动人民仍然是相处得很好的。所以,最初,老王听了并不以为意,而且还劝包廷贵:“甭管那些,少听那些,只要咱们不欺侮他们,他们不欺侮你……”
与此同时,老王也听到庄子上一些社员对“高腰皮鞋”的反映:蛮不讲理,辱骂少数民族,放出猪来喝渠里的水。老王见到包廷贵,便提醒他要注意搞好团结,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包廷贵又喊了起来:“少挑老子的毛病!老子不怕那一套!谁动我一指头,我还他一巴掌……再不行咱们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我不怕这些玩意儿!”
他用种种肮脏下流的语言辱骂起少数民族来,骂得老王两眼发直,木在了那里。等包廷贵走了,他觉得胸口发闷。
从此,老王有时想和包廷贵疏远一点;但是,还没等他拉开与包廷贵的距离,就在大前天,出了一件事。
老王的宝贝儿子,孪生弟兄龙和虎在四队和七队两个庄子之间的林带里捉蚱蜢玩耍,七队社员尼牙孜的女儿也在那里玩。后来三个孩子便一起玩逮人的游戏,玩着玩着又争执起来。王龙推了女孩儿一把,女孩儿摔倒在地上哭着不肯爬起来。正赶上女孩儿的妈妈库瓦汗下工从这儿过,看到这种情形就揪住了王龙的耳朵。王龙又吓耳朵又痛,哭了起来,王虎过去想把女孩儿扶起来,库瓦汗不知对王虎的举动是怎么理解的,她放开了王龙给了王虎一个耳刮子。这样三个孩子就哭在了一堆儿,其他过路的社员都责备库瓦汗不该动手打人,有的去分别哄慰三个孩子。就在这时,包廷贵和郝玉兰来了,先把在场的所有的维族社员骂了几句,然后一个抱起龙,一个抱起虎,就往老王家里走,老王不知出了什么事情,但是,一看两个孩子脸上都哭得横一道竖一道,龙的耳朵通红,虎的脸上有五个手指头印子,脸倏地变了颜色。
包廷贵说:“我们不去,你这两儿子没命了!洋缸子(女人)们要把他们打死呢!我们豁着命才把他们从维族人手里抢出来!他们一边打一边骂,说汉族娃娃都是通古斯、巧施卡(猪)!”(包廷贵至今不会用维语说最简单的“你好”“请坐”“再见”,却迅捷地甚至是“天才”地掌握了维吾尔语的差不多所有的骂人的话。)
老王气得发起抖来。两件绝对不能容忍的事情发生在一起了。第一,他不能容忍任何人动他的宝贵儿子。第二,他不能容忍人家把汉族同猪联系在一起。其实,这一点正是接受了维吾尔人的影响。因为他长期生活在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地区,虽然他也间或吃一点猪肉,但是他完全感受得到通古斯、巧施卡这些词儿在维语中所标示的肮脏与丑恶,他听到这两个名词就呕心。老王是非常尊重少数民族的生活习惯的。他家里,专门为穆斯林客人预备了炊具、茶具和餐具。他很少吃猪肉,即使吃一次也很隐蔽,无人知晓,而且用另一套碗筷。这倒不是因为有什么不合法,而是他认为应该自觉地回避开这个无关宏旨却又十分敏感的事情。这一点,是人们都知道的,因此,即使是最保守的依麻穆经师或者麦僧宣礼员,他们到他家吃饭就像到任何一个穆斯林家中一样心安理得。也正因为如此,当有人把他这个汉族人和猪联系在一起的时候,他感到彻骨的痛恨。他想,汉族人吃猪肉并不是什么缺陷,正像穆斯林不吃猪肉也决不是缺陷一样。为什么我这样注意,这样尊重你们的生活习惯,你们还要将这样的恶言加在我的孩子身上,甚至于对我的孩子大打出手呢!
第一还用说吗,他绝对不能容忍任何人侮辱与欺负他的孩子。
孩子的娘回来了,见到孩子挨了打也流了眼泪。包廷贵、郝玉兰这一对男女更是火上浇油。他们说:“挨几个嘴巴算是捡了便宜,万一打坏了可怎么办?”又说:“知人知面不知心,知往知旧不知今,这些人一会儿一变,谁知道他们现在安的什么心?”又说:“就算你说得对,一百个维族人里边九十五个都是大好人,那五个搞你一下,你受得了吗?”又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这年头谁能信得过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