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一〇年六月二日(第3/41页)
我取出两套内衣裤,还有袜子、衬衫、硬领子还有领带,全都塞进了我的行李箱里。除了一套新西装、一套旧西装、两双鞋和两顶帽子,还有我的书本之外,我把所有东西都塞进了行李箱里。我把书本抱去客厅里,全都堆在桌上,里面有我从家里带来的书,还有那些父亲说,过去常常根据一个人的藏书来判断他是否是绅士;时至今日,就根据他借了哪些书不肯归还来判断。接着我锁上行李箱,在上面贴了地址。(14)这时候敲响了一刻钟的鸣声。我停了下来,侧耳倾听,直到钟声停止。
我洗了个澡,刮干净了胡子。热水冲到手指上,有些刺痛,于是我又涂了些碘酒。我穿上了那套新西服,戴上了表,把另一套西装和配饰,还有剃须刀、牙刷放进了我的手提包里,我用纸把行李箱的钥匙包好,放进一个信封里,在上面写了我父亲的地址,我写了两张纸条,放进去,封好了信封。
影子还没有完全从门廊前面消失。我在门口停下了脚步,仔细观察着影子的移动。时光以几乎可以察觉到的速度在移动着,匍匐着爬进门里,迫使影子退进门里面。当我听到动静的时候,她已经在狂奔了。(15)我还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她在镜子里一路奔跑着。跑得太快了,她的手臂上挽着裙摆,她像一朵云似的从镜子里跑了出去,闪烁着白色光芒的长尾巴面纱在她身后打着旋儿地飘曳,她的鞋跟落在地上啪嗒啪嗒地发着脆响,她还腾出一只手来护住胸前的新娘礼服,她就这么一路跑出了镜子,那玫瑰的芳香,那响彻在伊甸园上空的声音。然后她穿过门廊,我再也没听见她的鞋跟落在地面的声音,也没见她在月色中跑得像一朵云,那团面色泛起的白光飘过草地,一直朝着咆哮声跑去。她一直奔跑着,婚纱拖在身后,她紧紧护住自己的礼服,径直朝着咆哮声跑去,在那个地方,T.P.全身沾满了露水,他大叫着沙士汽水真好喝,而班吉却在木箱子下面大吼大叫。父亲大汗淋漓地在胸前穿了一副V字形的银质护甲。(16)
施里夫说:(17)“呃,你还没……你这是要去参加婚礼还是要去守灵啊?”
“我刚才来不及出门。”我说。
“你梳洗打扮得这么整齐当然来不及了。你穿成这样是怎么了?你不会以为今天是礼拜天吧?”
“我觉得我偶尔穿这么一次新西服也没事儿,警察不会把我逮起来吧?”我说。
“我是在想那些经常在广场上四处闲晃的学生们。他们肯定会觉得你上了哈佛就开始骄傲自大了。你是不是真的太自满了,都不肯去上课了啊?”
“我还是先吃饱肚子再跟你聊这个。”门廊上的影子消失不见了。我走进阳光底下,又重新找到了自己的影子。我走在影子前头,走下了台阶。报半小时的钟声敲响了。然后钟声停了,在空气里消失了。
执事(18)也不在邮局里。我在两个信封上贴好邮票,把其中一个寄给我父亲的信封塞进了邮箱里,另一封寄给施里夫装进了我的衣服口袋里,然后接着我想起来我最后一次是在哪里见到执事了。那天是阵亡将士纪念日(19),他身穿一套G.A.R.(20)的制服,走在游行队伍中。如果你有足够耐心,在任何一个街角多等一会儿,你总会看见他出现在随便哪个游行队伍里。在这之前的一次是在哥伦布或加里波第或某个人的诞辰日。他走在“清道夫”的队列里,嘴里抽着一根雪茄,头戴一顶烟囱那么大的礼帽,手里拿着一面两英寸长的意大利国旗。但是最后一次游行肯定是他身穿G.A.R.制服的那次,
因为当时施里夫说:
“你瞧瞧那边。你看看你爷爷当初都对那可怜的老黑奴做了些什么?”
“是啊,”我说,“当初要不是多亏了我爷爷,他还得像白人伙计那样天天辛苦干活呢,你看他现在多轻松,一天天地就在街上游行。”
我在任何地方都找不到他。但是我知道即使是一个勤勤恳恳工作的黑人,你也没法想找他时就能找到他,更别说这个吃公粮却游手好闲的黑人了。一辆车开了过来。我乘车进了城里,(21)去了帕克饭点,吃了一顿丰盛的早餐。我一边吃着,耳边又听到了敲钟声。但是我觉得要过至少一个钟头,人们才会察觉到自己弄不清楚现在是几点,人类进入机械记时的历程比整个人类历史更加漫长。
用完早餐之后,我买了一支雪茄。卖烟的姑娘说五毛钱一支的那种雪茄最好,那么我就买了一根五毛钱的,点燃了抽了起来,我走到大街上。我站在街头,一连吸了好几口烟,接着我把烟夹在手上,朝街角走去。我路过一个钟表匠的铺头橱窗,但我及时地把视线移开了。在街角,两个擦鞋匠缠住了我,一边站一个,一个尖声尖气,一个粗声粗气,像两只乌鸦在我耳边叽叽喳喳。我把雪茄给了一个鞋匠,给了另一个鞋匠五分钱的镍币。于是他们终于放我走了。拿到雪茄的那个想把雪茄卖给另一个来换那个五分钱的镍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