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上火线以前(第59/78页)
他说这话时路卡什中尉在椅子上坐了很久,望着帅克的靴子,心想,“天呀,我不也常常说这样的废话么。惟一的差别就是端出我的话的盘子不同。”
可他不愿失去自己的威仪,等帅克说完话,他又说了开来:
“跟我在一起你得把靴子擦干净,把制服弄整齐,把扣子一个个钉好,给人一个军人的印象,而不是个可怜巴巴的老百姓。真是奇怪,你们怎么就没有一个人有军人仪表的。我有好多个勤务兵,其中只有一个还像个真正的战士。但是最后,他却把我的制服和全套行头全部偷走,拿到犹太人地区卖掉了。”
他停了停,又说下去,向帅克解释了他的全部任务,解释时没有忘记把主要重点放在一个事实上:他必须忠诚,家里发生任何事决不能外传。
“如果我第二天不值班,”他补充说,“有女士来看我,她就可能在这里过夜。我们在床上时如果我按了铃,你就得给我们送咖啡进来,懂吗?”
“启禀长官,我懂,如果我没有事先打招呼就来到床面前,那女士说不定就会觉得别扭。有一回我带了个女的回家,我们俩正玩得开心得了不得呢,我家那女用人给我们送咖啡来了。她吓了一大跳,把咖啡泼了我满背,还加上一句话,‘这样向你请安最好不过了。’有女士在什么地方睡觉的话,我是知道怎么办才合适,才妥当的。”
“说得好,帅克,对于女士我们得特别灵活。”说着说着中尉的心情越来越好了,因为谈话接触到一个填满了他在军营操场和玩牌之外的空闲时间的问题。
女人是他那公寓住房的生命和灵魂。女人构成了他的家庭。他的女人有好几十个,其中很多都想用小摆设来装饰他那套房间。
有一位女士是一家咖啡厅老板的老婆。她跟他在一起整整过了两个礼拜,直到她的丈夫来找她,把她带回了家。那女的给他绣了一块惬意的台布,在他全部内衣内裤上绣上了他姓氏的第一个字母,如果不是她的丈夫来破坏了那段田园佳话,说不定会连墙壁上的帷幕都给绣上花的。
另外一位女士是在三周之后被她家的人带回去的。她打算把他的房间变成小姐的闺房,到处放满花哨的小摆设和小花瓶,而且在他的床头挂了一幅保护天使的画。
在他寝室和饭厅的每个角落都能感到女性纤手的痕迹。那痕迹还延伸进了厨房。在那里可以看到各式各样的厨房用具和杯盘碗盏。那是一个工厂老板的害相思病的老婆的精美馈赠。除了自己的激情,她还带来了一些小机械:有切绿色蔬菜和白菜的,有打面包渣和刮肝的,还有各种不同的蒸锅、烤锅、煎锅、浇汁勺和天知道什么东西。
但是一周以后她就走掉了,因为她受不了一件事:中尉除她之外还有二十多个情人,而每个情人都在那位穿军装的高雅男士的行为上留下了某些痕迹。
路卡什中尉还写大量的书信,有一个满是情人照片的影集,也获得了一大批纪念品,因为这两年他还表现了某种拜物教的倾向。这样,他就搜集到了几根女用吊袜带,四条可爱的女用绣花半短内裤,三件细丝透明女内衣,若干细葛手绢,甚至还有一件女士马甲和好多长袜子。
“今天我值班,”他说。“晚上以前不会回来。把一切都准备好,公寓房收拾整齐。我最后这个勤务兵是今天才送进军队上了前线去的,就是因为他撒谎。”
在进一步作了关于金丝雀和安哥拉猫的指示之后,他走掉了。可到了门口又回头叮咛了几句有关诚实和秩序的话。
帅克在他走后把一切都整理到了最佳程度,路卡什中尉晚上回到家里,帅克向他报告:
“启禀长官,一切都整理好了。只是你那猫很调皮,把金丝雀吃掉了。”
“什么?”中尉像打雷一样叫喊起来。
“启禀长官,事情是这样的。我知道猫不喜欢金丝雀,老喜欢侮辱金丝雀。于是想介绍它们俩认识认识。要是那野家伙想干坏事,我就狠狠揍它,让它到死都记得应该怎样对待金丝雀,因为我非常喜欢动物。在我住的那幢房里有一个帽子匠。他把他那猫训练得非常好,在它吃掉了三只金丝雀之后就不再吃了。它要是喜欢的话还可以让金丝雀站在它背上。我也想那样试一试。于是我从笼子里取出了金丝雀,让猫去闻一闻。可那家伙,那小猴子,我还没有注意呢,它已经把金丝雀脑袋给咬掉了。我真没想到它会那么不讲信用!如果咬死的是一只麻雀,我也不会说什么,可那是一只哈尔兹山产的可爱的金丝雀呀!嗨,它吞下肚去时那个馋劲呀!连毛带肉,还欢喜得一个劲呜噜呜噜叫。他们说猫没有受过音乐教育,金丝雀一唱歌它就受不了,因为它听不懂。我咒骂那猫,但是我向上帝发誓,我对那猫可是什么事都没有做,只是静候你回来决定如何发落。那个不要脸的畜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