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名义卷(第27/29页)
所谓“过腔” 者,是从此一腔调过入另一腔调。“鬲指” 者,指吹笛的指法可以高一孔或低一孔。指法稍变,腔调即异。故《念奴娇》的腔调稍变,即可另外题一个调名曰《湘月》。但这仅是歌曲腔调的改动,并不影响到歌词句格。后世词家,已不懂宋词音律,作词只能依照句法填字。《念奴娇》和《湘月》,《永遇乐》和《消息》,句法既然一样,从文学形式的角度来看,当然不妨说:《湘月》即《念奴娇》,《消息》即《永遇乐》。至于二者之间,腔调不同,却不能从字句中看得出来。《词律》、《词谱》只能以词调的句格同异为类别,无法从句法相同的两首词中区别其腔调之不同。周之琦的《心日斋词选》、江顺诒的《词学集成》,都极力排诋万树不懂宫调。万树在《词律》卷端《发凡》中已明白说了:“宫调失传,作者依腔填句,不必另收《湘月》。” 万氏正因为无法从字句中区别宫调,故只能就词论词。如周之琦、江顺诒之自以为能知二词有宫调不同的区别,但他们也不可能作字句相同的《湘月》及《念奴娇》各一阕,而使读者知其有宫调之不同。不过,以文词句法而论,则《湘月》即《念奴娇》,《消息》即《永遇乐》;从音律而论,则《湘月》非《念奴娇》,《消息》亦非《永遇乐》。万氏在《念奴娇》下注《百字令》、《酹江月》、《大江东去》等异名,而《湘月》亦在其中,似乎《湘月》亦是《念奴娇》的一个别名,又在《永遇乐》下注云:“一名《消息》。” 这样注法,确是失于考虑的。自过腔既然不是创调,它就和自度曲不同。但姜白石以《湘月》编入词集第六卷自制曲中,可见宋朝人还是把自过腔作为自度曲的。
(二三)领字(虚字、衬字)
张炎《词源》卷下有《虚字》一条,他说:“词与诗不同。词之句语,有二字、三字、四字至六字、七八字者,若堆叠实字,读且不通,况付之雪儿乎?合用虚字呼唤[1]。单字如‘正’、‘但’、‘任’、‘甚’之类。两字如‘莫是’、‘还又’、‘那堪’之类。三字如‘更能消’、‘最无端’、‘又却是’之类。此等虚字却要用之得其所。若使尽用虚字,句语又俗,必不质实,恐不无掩卷之诮。”
沈义父《乐府指迷》也有一条讲词中用虚字的。他说:“腔子多有句上合用虚字,如嗟字、奈字、况字、更字、又字、料字、想字、正字、甚字,用之不妨。如一词中两三次用之,便不好,谓之空头字。”
以上从一字到三字的虚字,多用于词意转折处,使上下句语结合,起过渡或联系的作用。明人沈雄的《古今词话》把这一类虚字称为“衬字” 。万树在《词律》中就加以辩驳。他以为词与曲不同,曲有衬字,词无衬字。按:沈雄以词中虚字为衬字,实有未妥。在南北曲中,衬字不一定是虚字,有时实字也可以是衬字。故词中虚字,不宜称为衬字。
在清代人的论词著作中,这一类的虚字都称为“领字” ,因为它们是用来领起下文。如“正” 、“甚” 之类,《宋四家词选》中就称为“领句单字” ,这便说明了“领字” 的意义。
领字的作用,在单字用法上最为明确。因为单字不成一个概念,它的作用只是领起下文。二字、三字,本身就具有一个概念,使用这一类语词,有时可以认为句中的一部分。它们非但不是领字,甚至也还不能说是虚字。
宋人所谓虚字,都用在句首。近代却有人说:“虚字用法,可分三种。或用于句首,或用于句中,或用于句尾。用于句尾者,多在协韵处,所谓虚字协韵是。此在词中,可有可无。用于句首或句中者,其始起于衬字,在首句用以领句,在句中用以呼应,于词之章法,关系至巨,无之则不能成文者也。” (见蔡嵩云:《乐府指迷笺释》)按:句尾用虚字,是少数词人偶然的现象,辛稼轩就喜欢用虚字协韵,例如《六州歌头》歇拍云:“庶有瘳乎。” 《贺新郎》下片云:“毕竟尘污人了。” 《卜算子》六首歇拍都用也字,如“乌有先生也” ,“舍我其谁也” 。这一类虚字,已成为词句的一部分,作实字用,并不是宋人所说的虚字。沈祥龙《约斋词话》把姜白石词“庾郎先自吟愁赋,凄凄更闻私语” 二句中的“先自” 和“更闻” 认为是句中虚字,这显然是错误的。总之,宋人所谓虚字,都是起领句作用的,所以,它们必然用在句首。清人称为“领字” ,其意义更为明确。
领字惟用于慢词,引、近中极少见。单字领句,亦比二三字领句用得更多。故学习作词,或研究词学,尤其应当注意单字领字。单字领字有领一句的,有领二句的,有领三句的,至多可领四句。今分别举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