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名义卷(第7/29页)
(七)诗馀
一种文学形式,从萌芽到定型,需要一个或长或短的过程。这种已定型的文学形式,还需要另一个过程,才能确定其名称。词是从诗分化出来,逐渐发展而成为脱离了诗的领域的一种独立的文学形式,其过程是从盛唐到北宋,几乎有二三百年的时间;而最后把这种文学形式定名为“词” ,还得迟到南宋中期。
近来有人解释词的名义,常常说:“词又名长短句,又名诗馀。” 这里所谓“又名” ,时间概念和主从概念,都很不明确。好像这种文学形式先名为词,后来又名为长短句,后来又名为诗馀。但是,考之于文学发展史的实际情况,却并不如此。事实恰恰是:先有长短句这个名词,然后又名为词,而诗馀这个名词初出现的时候,还不是长短句的“又名” ,更不是词的“又名” 。
胡元任《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序于绍兴四年甲寅(1134),后集序于乾道三年丁亥(1167),全书中不见有“诗馀” 这个名词,也没有提到《草堂诗馀》这部书。王楙的《野客丛书》成于庆元年间(1195—1200),书中已引用了《草堂诗馀》,可见这部书出现于乾道末年至淳熙年间。毛平仲《樵隐词》有乾道三年王木叔序,称其集为《樵隐诗馀》。以上二事,是宋人用“诗馀” 这个名词的年代最早者。稍后则王十朋词集曰《梅溪诗馀》,其人卒于乾道七年,寿六十。廖行之词集曰《省斋诗馀》,见于《直斋书录》,其人乃淳熙十一年进士,词集乃其子谦所编刊,当然在其卒后。林淳词集曰《定斋诗馀》,亦见《直斋书录》,其人于乾道八年为泾县令,刻集亦必在其后。此外凡见于《直斋书录》或宋人笔记的词集,以“诗馀” 标名者,皆在乾道、淳熙年间,可知“诗馀” 是当时流行的一个新名词。黄叔旸称周邦彦有《清真诗馀》,景定刊本《严州续志》亦著录周邦彦《清真诗馀》,这是严州刻本《清真集》的附卷,并非词集原名。现在所知周邦彦词集,以淳熙年间晋阳强焕刻于溧水郡斋的一本为最早,其书名还是《清真集》,不作《清真诗馀》。
我怀疑南宋时人并不以“诗馀” 为文学形式的名词,它的作用仅在于编诗集时的分类。考北宋人集之附有词作者,大多称之为“乐府” ,或称“长短句” ,都编次在诗的后面。既没有标名为“词” ,更没有标名为“诗馀” 。南宋人集始于诗后附录“诗馀” 。陈与义卒于绍兴八年,其《简斋集》十八卷附诗馀十八首。但今所见者乃胡竹坡笺注本,恐刊行甚迟。高登的《东溪集》,附诗馀十二首。登卒于绍兴十八年,三十年后,延平田澹始刻其遗文,那么亦当在淳熙年间了。况且今天我们所见的《东溪集》,已是明人重编本,不能确知此“诗馀” 二字是否见于宋时初刻本。宋本《后村居士集》,其第十九、二十两卷为诗馀,此本有淳熙九年林希逸序,其时后村尚在世。然《后村大全集》一百九十六卷,其卷一百八十七至一百九十一,共五卷,则题作“长短句” 。可见南宋人编诗集,如果把词作也编进去,则附于诗后,标题曰“诗馀” ,以代替北宋人集中的“乐府” 或“长短句” 。
“诗馀” 成为一个流行的新名词以后,书坊商人把文集中的诗馀附卷裁篇别出,单独刊行,就题作《履斋诗馀》、《竹斋诗馀》、《泠然斋诗馀》,甚至把北宋人周邦彦的长短句也题名为《清真诗馀》了。这样,“诗馀” 好像已成为这一种文学形式的名称,但是,我们如果再检阅当时人所作提到词的杂著,如词话、词序、词集题跋之类,还是没有见到把作词说成作诗馀,由此可知“诗馀” 这个名词虽出现于乾道末年,其意义与作用还不等于一个文学形式的名称。个人的词集虽题曰“诗馀” ,其前面必有一个代表作者的别号或斋名。词选集有《草堂诗馀》、《群公诗馀》,“草堂” 指李白,“群公” 则指许多作者,也都是有主名的。一直到明人张作词谱,把书名题作《诗馀图谱》,从此“诗馀” 才成为词的“又名” 。这是张造成的一个大错。
《草堂诗馀》的宋人序文已佚不可见,不知当时有无解释“诗馀” 名义的话。其他宋人著作中,亦不见有所说明。直到明代杨用修作《词品》,才在其自序中说:
诗馀者,《忆秦娥》、《菩萨蛮》为诗之馀,而百代词曲之祖也。今士林多传其书而昧其名,故余所著《词品》首著之云。
以李白的《忆秦娥》、《菩萨蛮》二词为“百代词曲之祖” ,这是南宋时人黄叔旸的话,见于《唐宋名贤词选》,其上句中“为诗之馀” ,则是杨用修自己的话。但这句话等于没有解释,他不过加了一个不起作用的“之” 字。到底李白这两首词何以为诗之馀,这个“馀” 字的正确意义是什么?仍不可解。从下一句揣摩起来,他似乎说:这两首词对于诗的关系,则为支流别派;对于后世的词曲,则为祖祢。词出于诗,所以称为诗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