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7号 一块丽兹饭店那么大的沉香(第7/10页)

说这话时我们正贴完了邮票一起坐在电脑前看蒙德里安的代表作,我佯装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来有意引导这番对话产生。因为我需要这个情节出现在小说里,并且我需要它原原本本就是这么发生的,所以我必须在生活中真实地创造这个对话。这个情节出现的意义是,它表示我们的男女主人公是有一定品位的,他们的生活不是无聊庸俗的,而且他们会相互学习。仍然无法避免这是一个伍迪·艾伦的故事。

我还在努力。

为了让故事朝着大部分普通读者爱看的方向发展,我不得不试着让我和W之间的关系,我们约会的内容,日常的对话,看起来更加符合经典爱情电影桥段。

我们再也没有打过万智牌——读者对这种复杂游戏以及有关它的冗余说明文字不会有一毛钱兴趣。

我们没有再在夜里像以前那样散步聊天至天亮——我们聊天的内容太容易让人睡着,读者期待的永远是床戏。

我们也没有再去景山——没有再去北京的任何一个景点——没有去过北京的读者不会对这些地标有联想,我需要引发全国读者的共鸣。

但我的努力也并没有把事情推到正确的轨道上。

我提议去溜冰——健康的那种,但刚提出就被W否决了。因为他无法忍受别人穿过的冰鞋。

我也试图让我们吃饭之余做点儿别的事,但W认为对待一顿美餐最正确的方式就是吃饱了就回家躺着,仔细体悟食物在胃里的滋味。

我建议去露营,在星空下让这个故事朝着读者喜欢的方向发展——这回是北京的天气拒绝了我。

那些小说,和不断新增加的篇章,看起来不仅没有脱离伍迪·艾伦的趣味,还更加的菲利普·罗斯了,我怀疑继续下去我的女主人公就会变成一个女版的赫索格。

好吧,就算是这样,最不济我也希望它是一个阿摩司·奥兹啊。

5

事情真正的转折点是那一晚我们在他家看电影,《戏梦巴黎》。实际上我们是在干别的事——我们又在贴邮票了,所以需要一部电影当背景。

我一度非常喜欢这部电影,而且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将之作为一个小说主角的趣味,都能成立。它是那种如果女性喜欢,就显得冒险气十足,男性喜欢,就显得天真理想的标签。

这时再看,我却突然发现这电影远远没有我以为的那么迷人了。准确地说,是我已经经历过了电影里的那种生活(也可能是正在经历),我发现生活中这样的人,其实并不可爱。这种生活,也没什么可骄傲的。

“你说,他们不就是一群Z吗?”

我们心照不宣地笑起来。

Z是我们都认识的一个人,具体是谁不重要,他代表了那一类用电影、文学和艺术填充自己的生活,并不从事任何一项(因为从事它们都是艰难的),在面对真正的困境时和一般人没什么区别,却因为有这些趣味而认为自己和别人不一样的人。

如果不犬儒地说,我承认,Z和一般人确实有一些不一样。

可他们的生活和精神状态也实在没什么好观赏的。

就是在这时,W头一次提到了那块沉香。我还沉浸在对Z的批判中,W盯着桌上点燃的线香,观察着烟的形状。有很多时候我们都是这样各自发呆。

“我这辈子买过最贵的东西,是一块将近一亿元的沉香木。送给我父亲的。”

我想了半天没想出怎么接这话。

如果是平时,他抱怨自己随手乱放东西,导致很多东西总是找不到,我就可以说,“这主要是因为你家太大,你看我家,我想忘了东西在哪儿都不行,一目了然”。

我是不是应该放弃写小说这个想法,转而以这些材料去写一部情景喜剧?美国左派风格,《飞出个未来》《南方公园》《辛普森一家》。除了政治,他们什么都没有。除了政治,我们什么都可以谈。

总之这句话很快就被我当作天方夜谭——就像接受他说的其他事一样接受了,你也可以认为,是从脑中直接穿过去了。如果我必须应付他每一条有关自己富裕程度的信息,相信我,我坚持不到现在就会找A一起把他谋杀了。

电影演到了那个美国小伙子头一次和法国兄妹俩,以及他们的父母一起吃饭的情节,当他开始摆弄那枚打火机,并指出它和生活中如此多线条地吻合是多么惊人时,我突然意识到了两个问题。

一是,我还是像以前那样喜欢这个情节。

二是,我突然注意到W的桌面上,出现了一套新的万智牌卡片。

我没记错的话,我在贴在那个隐秘blog的某一篇小说里——或者说长篇小说连载的某一部分里,写到了这套牌。这套牌很普通,没什么收藏价值。正因为如此,W的牌库里本没有这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