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大桥(第3/4页)

在10分钟之后,我到达了最后一级,那里紧挨着塔尖,离沙地455英尺。在失去那石灰护鞘之前,大金字塔的尖端本就是个小金字塔,据传是纯金打造。但现在其顶端是个大约边长15英尺的方形平台。在其顶部的中心还有一个毫无必要的丑陋装置:那是一个大的金属三脚架,由螺栓固定在石头里并瞄准天空,旨在提醒下面那些观看金字塔的人们,它曾经的确是尖尖的。我爬上塔顶,伏低身子以免灯光秀的观众看见我。然后我躺在石头上,抬头望着那悸动着的天空。

那时我在埃及已经一年多,那天晚上是一种自我意识的庆典,是一个用来追忆自己归属何方,以及思索自己身向何处的时刻。那时我24岁,个人履历简直是个笑料。我大学毕业时拿的是美国历史学位,主要是由于我认为其他学位诸如英语、经济学、社会学等,似乎太形而上了,我的大脑在这方面蠢得离谱。上大学以后,我尝试了不同的工作。我曾在马萨诸塞的沃特敦(Watertown)为商场打折日搬过家具;也在缅因州(Maine)东北部的码头餐厅(Docksider)为沃尔特·克朗凯特(Walter Cronkite)当过侍应生;而在我攀登金字塔之前的六个月,我在一家起着美国名字,实际上由科威特控股的企业工作,那个公司名叫圣达菲国际公司(Santa Fe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我在其驻开罗的办事处教埃及石油工人学英语。我搬到埃及纯属心血来潮,是受到劳伦斯·德雷尔(Lawrence Durrell)《亚历山大四重奏》(Alexan Dr.ia Quartet)的启发,那是套错综复杂的系列小说,从四种不同角度述说了同一个故事。四重奏的主角之一就是个英语老师,他在埃及经历了一系列浪漫的冒险,而我也设想着同样的事。除此之外,我对自己的生活一片茫然。在我动身之前,若有人问起,我的惯常回答是去给一个家具工匠当学徒,尽管我对木工活儿既无兴趣、也没天赋。

但在攀登金字塔的前几个月,我开始做一些和之前工作感觉完全不同的事。我开始写作。那些上我的课的埃及工人,在他们的假期发动了一场消极抵抗运动,拒绝去上课。而就是这件事,让我可以待在一间能够俯瞰尼罗河的空空会议室里,白白领着工资。如此我便有了许多闲暇时间,可以用来写长长的家书。最终,我决定将一封本要写给祖母的信投给了一家名叫《中东时报》(Middle East Times)的三周刊,这篇稿件是有关于某天我在尼罗河上发现了一具尸体的事。我决定将下一个目标定为《纽约客》(New Yorker)的开罗专刊,那是一本名为《今日埃及》(Egypt Today)的光面纸质月刊。我走进该杂志的办公室,要求找个编辑谈谈,然后在离开时得到了个活计:关于开罗公共广场的雕塑特写。

回想起来,那可真是个听上去无聊透顶的想法,后来编辑告诉我,她将相同的任务派给了好几十人。这就是一种敷衍的套路,而我为之竭尽所能。我带着笔记本漫步在整个城市,以搜集到尽可能多的信息,在此之前,我对这个主题一无所知。最终我的小文件袋里塞满了特写:为雕塑做清洁的人;睡在埃及著名诗人纪念碑旁的人;在视察其使馆旁边那座何塞·马蒂(José Martí)胸像的安装情况的西班牙外交家……而出乎我意料的是,这家杂志采用了我的故事。不仅如此,他们正值人员短缺,因此任我为全职作者。当时我与石油公司的合同马上到期,我原计划回到美国。我一直想着回到搬家公司,要让自己从搬运工升职成为司机。而《今日埃及》的录用令这些计划都悬置了。

我决定留在埃及,接受这份工作。在我的生命中,我第一次对未来充满信心。这信心,是一种朝正确方向前进的感觉,迸发出某种戏剧性的仪式感。因此我爬上金字塔,在光束交映的天空之下,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快乐将我淹没。终于,光束熄灭,黑暗降临。游客起身散去,我站在原地,俯瞰着开罗上空那烟雾袅绕的灯光。微风扬起些许细沙,夹杂着模糊的汽车喇叭声。455英尺下面坑坑洼洼的狮身人面像,看上去就像一只小猫,上面的斑驳都看不见了。胡夫金字塔已有4600年历史了,而在那晚的几小时里,它就在我脚下,为我所独享。

我外祖父哆嗦着坐在乔治·华盛顿大桥之巅。之后,他逢人便要说起那次攀登。他会谈起其寒冷,其高度,其可怕,以及那个藏身于箱子里,等待着黎明的漫漫之夜。但我发现,他从未提起过他最初决定攀爬上去的缘由。

不过,我想我是知道的。

那时他24岁,处于需要掩埋从前自我的阶段,他何其害怕自己永远失败下去。他正在攻读医学,也在发掘着自己潜在的天赋。他正学着如何治病救人,并且,他不仅要从事所学的专业,而且要专精于此。他重新坚信自己走在正确的道路上,这种感觉,这种启示,一齐迸发出来,仿若一场庆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