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第25/29页)

罹患不治之症,被医师宣告将死之人,由于心里恨极了某人,想着反正离死期已经不远了,复仇时不我待,这样的背景预设就是该类诡计生根发芽的最佳土壤。他制造出各种假线索,使得被怨恨的人蒙上嫌疑,然后伪装成他杀进行自杀。国内外的侦探小说时不时就出现这种诡计。

杀人者与被杀者是同一人的诡计,在英国有一个极为出色的例子。英国天主教中,有位学识渊博的神父,总主教罗纳德·诺克斯。他热爱侦探小说,也写过许多作品。他的长篇代表作《陆桥谋杀案》于战前翻译成日文引进,在侦探小说爱好者中名气极大。他的短篇作品中就有一个非常拐弯抹角的不可思议的侦探故事。

男主人公罹患绝症,被医师宣告死期不远,他绞尽脑汁想逃避等待死亡的痛苦,但他是个胆小鬼,实在不敢自杀。他认为如果不能自我了断,就只能让别人杀了他,但不可能有好心人愿意为他人犯下谋杀罪。他必须自己安排别人杀害他才行。

因此他想出了一个非常迂回曲折的点子:最好的方法就是自己杀了别人,因杀人罪而被判死刑(必须注意的是,虽然这是一篇讽刺小说,但绝不滑稽。听我如此描述,总会觉得故事滑稽万分,但原作并非按时间顺序,而是以第三人称巧妙迂回地描写,如此就十分合理了)。于是他想到了一个颇有意思的诡计,以间接方式杀害陌生人,这次的谋杀并没有成功,警方也一点儿都没有怀疑到他头上。他觉得杀人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然后他想出了更复杂的点子。虽然他试图杀害别人失败了,但如果自己一人扮演两角,一个自己杀害另一个自己的计划成功的话,就能如愿成为罪犯了。他想这次的计划是杀害另一个自己,应该不难的。

他化身成完全虚构的人物,与真正的自己进入没有第三名乘客的一等车厢。虚构人物先进去,在没有目击者的情况下悄悄从另一个出口离开,换回自己的装束进入车厢。两次进入车厢他都有意让乘务员和服务生看见,向他们打招呼,让对方以为有两位乘客进入同一节车厢。

火车抵达下一站,从车厢出来的只有真正的他,虚构人物消失无踪。他伪装成真正的他在火车行驶中杀害了虚构的自己,列车驶过长铁桥时把尸体扔进河中。乘务员和服务生都知道车厢里有两位乘客。当火车抵达两人下车的车站后,虚构人物消失,只剩下真正的他鬼鬼祟祟地下了车,这不可能不惹来怀疑。

他实施了这个奇妙的诡计。结果这次如愿以偿遭到逮捕,差点儿被判有罪。结果事到临头,他开始害怕起原本渴望无比的死刑。他想无罪脱身,于是恳求律师,坦承真相,靠着律师的力量无罪开释,然而却在从法院回家的路上,没能躲过从后面开过来的卡车,一下子就被撞死了。这算是一种反讽小说,是杀人者与被杀者是同一人的诡计中,极为特殊的一例。

以上是利用“一人两角”诡计制造意外的罪犯的例子,我的诡计分类中,还有“一人两角以外的意外的罪犯”项目,细分为下列十种。

侦探即罪犯;案件的法官、警官、狱长是罪犯;案件发现者是罪犯;案件记述者是罪犯;无力犯罪的幼儿或老人是罪犯;残疾人、重病患者是罪犯;尸体是罪犯;人偶是罪犯;意外的复数罪犯;动物是罪犯。

挑出其中我最初便觉有趣的项目,侦探即罪犯诡计,其构想显然最为出类拔萃。读到负责办案的名侦探其实就是真凶,我真是大受震撼,大呼过瘾之余体验到了无与伦比的快感。少年时代读到三津木春影改写的勒布朗的《813》时,首次认识了这个诡计,真是觉得有趣至极。

勒鲁的《黄屋奇案》一样利用了该诡计,不过我是在后来才读到的。虽然是第二次,但这个诡计仍然对我产生莫大吸引力。若有人用过侦探就是罪犯这种诡计,以后再出现的作品就成了模仿,会让人觉得重复而厌烦。即使如此,还是有相当多知名的作品用了该诡计。

最早的是爱伦·坡的《你就是凶手》,这虽然不是纯粹侦探小说,不过故事一开始就指挥办案的人物,最后被发现就是罪犯,不愧是爱伦·坡,在这个诡计上也领先群雄。

接着是英国的伊斯瑞尔·冉威尔的长篇《弓区之谜》(一八九一年),这比一九○一年的《黄屋奇案》、一九一○年的《813》要早上许多。冉威尔是纯文学作家,因此在文章结构与行文方面都十分出色,我认为作为一部将“侦探即罪犯”及“密室杀人”这两大诡计发挥得淋漓尽致的古典作品,它应该受到更多的肯定。因为我的宣传,这部作品在战后也出版了日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