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色白额马(第6/11页)

“有他们的消息吗?你抓到他们了吗?”她喘着粗气问道。

“很遗憾,我们现在还没什么进展,斯特雷克太太。不过,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先生已经从伦敦赶过来了,他会帮助我们的。”

这时,福尔摩斯说道:“斯特雷克太太,我想就在不久前,我们应该在普利茅斯的一座公园见过面。”

“您一定弄错了。”

“我敢发誓。你当时穿的是一件淡灰色镶鸵鸟毛的外套。”

“我根本没有那样的衣服!”女人强调着。

“原来是这样啊!”福尔摩斯连忙道歉,然后就跟着警长走出去了。没多远,他们就穿过荒原到了发现死尸的地点,坑边是金雀花丛,大衣就是在那儿发现的。

“听说,那晚似乎没有风。”福尔摩斯说。

“没有,只是雨很大。”

“既然如此,大衣应该不是被风吹到金雀花丛上的,应该是有人放到那里的。”

“对,一定是人为的。”

“我发现这里有许多足迹。也就是说,从星期一夜晚起,应该有很多人到过这里。”

“我们曾经在尸体旁放了一张草席,然后,大家都站在席子上。”

“太好了!”

“我这儿有个袋子,里面是菲茨罗伊·辛普森的一只皮鞋、斯特雷克的一只长筒靴、银色白额马的一块蹄铁。”

“亲爱的警长,您真厉害!”福尔摩斯拿过布袋,走到低洼的地方,他把草席拉到中间,然后伸着脖子伏身在草席上。福尔摩斯双手托着下巴,认真检查面前被践踏过的泥土。“这是什么?”福尔摩斯忽然大喊。原来是一根烧了一半的蜡火柴,上面还裹着泥,要是不仔细看,还以为是一根小木棍。

“难以想象,我竟然忽略了这点。”警长看起来很懊恼。

“它埋在泥土里当然不容易被发现,我就是刻意在找它,所以能看到。”

“怎么?难道您已经有了想法?”

“我想这种可能性也是有的。”

福尔摩斯从袋子里拿出长筒靴和地上的脚印对照,又爬到坑边,慢慢向羊齿草和金雀花丛间前进。

“恐怕这里没有更多的痕迹了,”警长说,“周围一百码以内我都认真检查过。”

“确实如此。”福尔摩斯站起身说,“既然这样,我想我也没必要再检查了。不过,在天黑之前,我很想在荒原上再看一看,也许明天我对这里的地形就会熟悉很多了。为讨个吉利,这块马蹄铁就暂时放在我的衣袋里吧。”

罗斯上校看了看表,也许他对福尔摩斯这种慢条斯理的做法并不认同,脸上出现了不耐烦的表情。接着,他说道:“我希望你能陪我一起回去,警长先生。有几件事,我很想征求一下你的意见。尤其是,我们是否应该公开这件事,银色白额马的参赛资格是否需要取消。”

“当然不需要,”福尔摩斯果断地高声回答,“我保证它能正常参赛。”

“听你这么说,我真的很高兴!”罗斯上校说,“您完全可以在荒原上查看一下,之后您就到斯特雷克家找我们吧,我们一起坐车到塔维斯托克镇。”

罗斯上校和警长先回去了,福尔摩斯和我仍然在荒原上散步。这里的景色很美,夕阳渐渐隐没,一望无际的平原上闪动着金光,晚霞的光辉落在羊齿草和黑莓上。不过,福尔摩斯根本无意欣赏美景,他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侦破案件上了。

“这样吧,华生,我们先暂时放弃寻找凶手,先把注意力放在找马上。我们假设在悲剧发生的时候或是在悲剧发生以后,这匹马脱缰逃跑了,你想它能跑到哪里去呢?马可是群居动物,以这种本性,它要不就回到金斯皮兰马厩,要不就是跑到梅普里通马厩,根本不可能在荒原上乱跑。如果那样,会有人看到的。吉卜赛人有什么理由要拐走它呢?那些人听到出了事情总会躲得远远的,最怕惹麻烦上身了。他们几乎不可能去贩卖那匹马,因为要带上那样一匹马,很可能要冒很大的风险而得不到一点好处。”

“那么,马能在哪儿呢?”

“我都说了呀,它不是在金斯皮兰就是在梅普里通。现在它不在金斯皮兰,那就一定在梅普里通了。我们就按照这个假想行动吧,看看结果如何。警长先生曾提起,这片荒原的土质很坚硬,又干燥,可是,越向梅普里通方向地势就越低,我们能看到那边是一个很长的低洼地带,在星期一的夜晚,那里一定很潮湿。如果我没猜错,那匹马一定会经过那里,而我们也能在那里找到它的蹄印。”

我们一边谈话一边走,感觉思路渐渐清晰,几分钟后,就来到了洼地。按照福尔摩斯的要求,我向右边走,福尔摩斯则往左走。走了还不到五十步,就听到他叫我,回头一看,他正向我挥手。原来在他面前松软的土地上出现了一些清晰的马蹄印,福尔摩斯从口袋里拿出马蹄铁与地上的蹄印对照,竟然完全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