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 兵(第23/27页)
“那么,你在穿越那块荒地时,米奇在自由地奔跑?”
“是的。”
“那么,它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回到你身边,嘴里叼着一件东西?”
“是的。”
“你是否确切地看见了它是在什么地方发现那个物品的?”
“没有确切看见,没有。”
“是否有可能,譬如说,在距篱笆十码处?”
“嗯,当时我在那块地的二十码纵深处。米奇从我身后过来。”
“那么,它有可能是在距铁皮篱笆十码处发现了钱包?”
“是的,我认为应该是这样的。”
“谢谢你,惠特克先生。”
这位老年人被搞糊涂了。一名引座员向他招手,让他离开证人席。怎么回事?他被引到法庭后方并找了个座位坐下。
指纹技术也是伦敦警察厅承包给平民专家的一项工作。其中一位专家是克利夫・亚当斯。
他描述了交给他的那只钱包;他发现的三组指纹;他如何消除了发现者——惠特克先生的那一组,和属于已经死去的钱包主人的那组指纹,以及第三套指纹与哈利・科尼什的指纹是如何精确匹配的。范西塔特站起身来。
“有任何污渍吗?”
“有一些。”
“污渍是怎样造成的,亚当斯先生?”
“嗯,一枚指纹覆盖到另一枚指纹上会造成一处污渍,那就不能作为证据。与另一处表面相摩擦也会造成污渍。”
“如同衣袋的内面吗?”
“是的。”
“哪些指纹最清晰?”
“惠特克先生和科尼什先生的。”
“这些指纹是在钱包的外面?”
“是的,但科尼什的两枚指纹在里面,内表面。”
“那么,当惠特克先生拿着钱包的时候,他的指纹留在了钱包的塑料面上,而且没有被塞进过绷紧的口袋里,因此没有被弄脏过?”
“应该是这样。”
“那么,科尼什先生的指纹也是以同样的方式留下的,而且也保留得相当清晰,因为此后钱包没有与衣袋的内袋发生过摩擦?”
“应该是这样。”
“如果一个人在逃离抢劫现场后打开钱包,抽去里面的所有内容,然后塞进他的牛仔裤后袋里,这样会在钱包的塑料外表面上留下他清晰的指纹?”
“是的,会留下。”
“但是那种斜纹布织物、绷紧的牛仔裤口袋和奔跑的运动,会在——譬如说——半英里距离内,使得指纹变模糊吗?”
“也许会有那种作用。”
“那么,这个人在奔跑了半英里后,为了扔掉钱包,用食指和拇指从屁股口袋里把它抽出来,他只会留下被你所发现的食指和拇指的指纹吗?”
“是的。”
“但是,如果冒出来一个发现钱包的人,并在钱包的塑料表面留下他自己的指纹,他不会污损上述食指和拇指的指纹吗?”
“我认为他也许会污损。”
“你看,你的报告中说,指纹有些污渍,被新鲜的指纹所覆盖,那有可能来自于另一只手。”
“它们只不过是污渍。污渍下面的指纹也可能是钱包主人的,或者是科尼什的。”
在法庭的后方,杰克・伯恩斯一阵慌乱。维里蒂・阿米蒂奇小姐,她曾经在花店的地上捡起过这只钱包。
“亚当斯先生,这只钱包是半个月前的星期二下午刚过两点时,从死者的衣袋里被掏走的。星期三相同时刻或此后不久,科尼什先生被警察拘留了。他一定是在那段二十四小时的时间内把指纹留在了钱包上?”
“是的。”
“但钱包在星期天上午才被发现。它肯定在那片草地上躺了四天半到五天半。然而指纹却相当清晰。”
“没有发现水渍,先生。在晴朗干燥的条件下,那是完全可能的。”
“那么,你能否确切说明,科尼什先生的指纹是在星期二下午还是在星期三上午留在钱包的塑料面上的?”
“不能,先生。”
“星期三上午,两个年轻人沿着曼德拉路行走,这时候他们看见一只钱包躺在水沟边。在常人都会有的好奇心的驱动下,其中一人停下脚步,把它捡了起来。他打开钱包看看有什么。但里面一无所有,既没有钱,也没有纸片。那是一只廉价的钱包,一文不值。他举起钱包,高高地扔过了分隔曼德拉路与某片荒地的铁皮隔离栏;它落在了大约十码之外的青草丛中,直至星期天上午被一条狗发现。可能吗?”
“我认为应该有可能。”
“是或不是,亚当斯先生?当时的指纹是否与你所发现的指纹相符?”
“是的。”
又是一条给乔纳森・斯坦法官的信息。哈利・科尼什打算坚持的事情发生了,而且他那套关于把自己的指纹留在钱包上的解释是完整的。乔纳森・斯坦法官若有所思地低头做着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