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 兵(第7/27页)

他的下一个电话是贝特曼大夫打来的。消息也有点让人失望,但还不是灾难性的。他接到的最后一个电话则令人鼓舞。那是库尔特警长打来的,他对该地区比其他人都熟悉。库尔特在电话里告诉他,科尼什和普赖斯正在达尔斯顿打桌球。

伯恩斯下楼梯时,卢克・斯金纳刚好步入前厅。他从圣安妮路医院的梅尔罗斯医生那里获得了一份完整的证词,还有身份证明和医疗记录的复印件,普赖斯是用真名挂号就医的。伯恩斯让斯金纳锁上这些物证,然后与他一起坐车出发。

当警察抵达时,那两个歹徒仍在玩桌球。伯恩斯尽量长话短说,公事公办。他有一辆警用面包车和六名穿着制服的警察作为后援,现在他们把守着所有的门窗。打桌球的其他人只是用幸灾乐祸的神色注视着。

普赖斯用他那双猪眼睛狠狠盯着伯恩斯,他的鼻梁上裹着一大块石膏。

“马克・普赖斯,昨天下午两点二十分左右,你涉嫌参与了在埃德蒙顿对一名不明身份的成年男子的恶性人身伤害。我现在逮捕你。你可以保持沉默,但如果你拒不回答以后你要在法庭上据以陈述的问题,那么对你的辩护是非常不利的。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将作为呈堂证供。”

普赖斯慌乱地看了被视为主脑的科尼什一眼。科尼什轻轻地摇了摇头。

“滚开,该死的。”普赖斯说。他被转过身来,扣上手铐后押解出去。过了一会儿,科尼什也跟着出来了。两个人都被带上了警方的面包车,与六名警官坐在一起,随这支小小的车队回到了“多佛尔监狱”。

手续,总是需要办理手续。在返程的车上,伯恩斯请部队医疗警官立即赶到警署。他不想在以后受到投诉,指责警方粗暴地对待疑犯的鼻子。而且他还需要一份血液样本,以便与T恤衫上的血迹进行比对。如果T恤衫上沾有受害人的血迹,那将是有力的证据。

在他等待昏迷病人的血样送来的时候,他就右手拳头询问了贝特曼大夫,得到了令他失望的答复,陷入了沉思。

这将是一个漫长的夜晚。逮捕是在下午七点十五分,这给了他二十四个小时的时间。此后,要么他的上司能再给他十二个小时,要么地方法官让他延长二十四个小时。

作为一名实施拘捕的警官,他必须再写一份报告,签好名,附上连署人的姓名。他需要医疗警官的证词,以证明那两个人的身体状况都适合接受审问。他还需要他们所有衣物和口袋里的物品,以及他们的血样。

卢克・斯金纳一直像老鹰一般盯着那两个人的举动,确保自他们从桌球房被带出后押上警车起,没从口袋里往外扔过东西。但没人能阻止科尼什向警方提出现在就想要一位律师的请求。在此之前,他一句话也没说过。其实,这个要求他不是说给警察,而是说给他的同谋听的。普赖斯清楚地听明白了这话的意思。

办理手续花了一个小时。黄昏开始降临。医疗警官离开了,他留下了证词,即这两个人都适合受审,还有关于拘留时普赖斯鼻子的状况。

两个歹徒被分开囚禁起来,都穿上了纸质的连体囚服。两人都喝了茶,之后还会有食堂做的英式早餐。照规定来,一切都照着规定来。

伯恩斯把目光转向了普赖斯。

“我想简单了解一下案情。”普赖斯说,“我什么也不会说的。”

科尼什也同样。他只是微笑着坚持要律师来。

当班的律师是卢・斯莱德先生。他的晚饭被耽搁了,但他坚持说要在上床就寝前会见他的当事人。临近九点时,他抵达了多佛尔街,见到了两个当事人,并在会见室里与他们二人待了半个小时。

当他出来时,他对伯恩斯说:“如果你愿意,那么你可以在有我在场的情况下审问他们了,侦缉督察。但我不得不说,我的当事人不会招供。他们否认这项指控。他们说,事件发生时他们不在那里。”

他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处理过类似的案子。他已经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并且一个字也不相信,但这是他的工作。

“如果你愿意这么想的话,”伯恩斯说,“但这个案子很清楚,而且证据确凿。如果他们承认,我也许会相信受害人是在倒向人行道时把脑袋跌伤了。根据他们的前科记录……也许要在‘维尔’待上两年吧。”彭顿维尔监狱在当地被称为“维尔”。

私下里,伯恩斯知道那位伤者的身上多处被踢伤,而且斯莱德也意识到他知道了。

“该死的家伙,伯恩斯先生。我也不相信他们的鬼话。他们想否认。根据规定,我需要你所得到的一切证据。”

“会及时给你的,斯莱德先生。我也需要及时得到不在场证明。你跟我一样清楚那些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