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 兵(第9/27页)
斯莱德点点头。他将会到场,但不会说什么。没必要说。
“而且明天上午我要在圣安妮路安排两队人员供辨认。如果我得到两个结果,我将正式提出指控,然后是拘押等待预审。”他补充了一句。斯莱德点头后离去了。
在驾车返回自己办公室的路上,斯莱德律师认为,事情并没有照着他当事人的意愿发展。伯恩斯干得很好:仔细、彻底,不会犯下辩方所指望的愚蠢错误。私下里,他也认为他的当事人绝对有罪。他已经看过他们的案底;地方法官在那天下午也会看到这些材料。不管神秘的目击者是谁,如果他是一个受尊敬的人,而且坚持他的证词,那么普赖斯和科尼什将会在铁窗后面度过一段很长的时间。
多年前,警方曾在警署里安排列队辨认。新办法是在市里的不同地点进行辨认。与“多佛尔监狱”最近的地点是在圣安妮路上,离梅尔罗斯医生工作和普赖斯曾去治疗过鼻子的那家医院不远。这是一种更为有效的方法。每一个地点都配有最新的列队平台、灯光和单面透视镜用于辨认,证人不会被疑犯看见,不会发生疑犯用目光威胁证人保持沉默的事情。这些场所还有一系列随时听候召唤,外貌、肤色和身材、体型各不相同的男人和女人,可在短时间内组成一支供辨认的队伍。这些志愿者每出场一次可得到十五英镑的报酬,在队列中站立一会儿,然后就可以离开。伯恩斯要求安排两排人,并仔细说明了疑犯的身材、外貌,时间定在第二天上午十一点钟。
卢克・斯金纳留下来对付新闻媒体,因为伯恩斯对媒体颇为反感。反正,斯金纳能应付得更好。他是那种相当稀有的人,是接受过公学教育的警察,在食堂里饱经冷嘲热讽,但在有些场合很有用。
所有的媒体询问都要通过苏格兰场——伦敦警察厅。苏格兰场有一个新闻处,专门处理公众事务;现在他们要求一份简短的声明。这仍然是一个没怎么引起公众兴趣的案件,但重伤的被害人仍身份不明,可以从这个角度来陈述。斯金纳的问题在于,他没有关于受害人的完整描述,而且肯定没有图片,因为伤者头部肿大且裹着绷带,无法为之画像。
于是斯金纳只能求助于公众,自星期二以来,在托特纳姆或者埃德蒙顿地区,有没有离家或离开工作单位后就此失踪的人。一个走路时明显跛脚的男人,年龄在五十到五十五岁之间,一头短短的灰发,中等身高,中等身材。八月是一个没什么新闻的月份;媒体也许会发表这篇报道,但不会作为重点新闻。
但有一份报纸也许会对此大肆宣染,因为他有一位熟人在那家报社。他与《埃德蒙顿和托特纳姆快报》的一位记者一起吃了顿午饭。这是覆盖着与“多佛尔监狱”管辖范围相同的本地报纸。那位记者做了笔记并答应尽力去办。
民事法庭也许会在夏天休庭度长假,但刑事法庭从来不会停止工作。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违法事件是由地方法院审理的,执法工作差不多一星期七天,全年每星期都在进行。日常的许多工作是由非职业治安法官承担的,他们不拿报酬,而是作为履行公民义务来工作的。他们处理大量的轻量级违法事件——交通违章、签发拘留令或搜查令、饮酒执照延长、小偷小摸和公共场所的打架斗殴。还有批准警方提出的延长拘留,以及还押监狱等待开庭的要求。如果地方法庭遇到严重违法案件,现代的惯例是由一位领薪的地方法官——即一位合格的律师,来进行审理。
那天下午,海伯利科尔内法院的三号法庭是由三位非职业治安法官负责的,庭长亨利・斯佩勒是一位退休的校长。案件非常简单,只花了一点点时间。
审理结束后,普赖斯和科尼什被带走,用车送回了多佛尔街。杰克・伯恩斯向帕菲特警司进行汇报。
“这件事你办得怎么样了,杰克?”多佛尔街警署刑事调查局警司问道。
“遇到了挫折,先生。开始时发展得很快、很好,有一位目击者声称从头到尾看见了事件的全过程。是马路对面的一位受人尊敬的店主,一位好公民,对指认身份毫不犹豫,并准备作证。我还缺少从受害人那里偷走的钱包,以及普赖斯和科尼什当时在现场的证据。我已经知道了普赖斯鼻子受了伤,以及三个小时后在圣安妮路治疗鼻子的情况。这与证人的陈述完全相符。”
“那么,你遇到了什么挫折呢?”
“我需要得到能与恶棍联系起来的钱包,需要取证工作加快速度,还需要了解受害人的身份。他现在依然是一个UAM。”
“你准备指控他们吗?”
“如果帕特尔先生明天能在队列中指认他们,我是想指控的,先生。他们休想逃脱这个案子。他们两人都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