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真相(第5/8页)
“我听完,不禁痛哭失声,小林也不说话,等我哭得差不多了,问我下一步想怎么办,我说我心乱得不行,不知道该咋办。小林说,我现在有两个选择,第一是他向巩柱要来药瓶,帮我向司法机关提起针对于文洋的刑事诉讼。不过,我国《刑法》第17条明确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也就是说,导致我女儿死亡时未满16岁的于文洋,在没有铁证证明他的行为是‘故意’的前提下,根本不用负刑事责任,就算要负,也会从轻或减轻处罚!
“我听完气得破口大骂!骂完了又是一场痛哭,小林静静地等了一会儿,看我还在流泪,站起身说‘原来你只会哭’,然后向审讯室的外面走去。我一下子火了,抹了一把泪水问,第二个选择是什么?!他回过头,一个字一个字地说,亲手替你的女儿讨回公道!
“复仇的火焰,一下子在我的胸口燃烧起来,我恨不得马上冲出监狱去杀了于文洋!但是小林说,你现在还在服刑,必须忍耐和等待,等你出狱后再说,而且,于家的势力和实力都极大,复仇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说大不了我跟他同归于尽,他摇摇头说,不到万不得已,不应轻言牺牲。接着,他把他的策划给我详细地讲了一遍,我听得目瞪口呆!他说,他的目的是,既惩罚于文洋,又让我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因此不能采用直接的谋杀方式,而要制造‘意外’,但意外就是意外,比不得直接谋杀来得‘高效’,只能通过大量、多次追求‘概率’。他仔细分析了于文洋的心理特点——狡猾、敏感、多疑、自恋,当谋杀的威胁在次数和量级上逐渐增加时,普通人都会感受到巨大压力,而于文洋这种人的应激反应更剧烈。一开始,他会集中全部精力和聪明才智与死神周旋,时间一长,高度紧张的精神必然疲惫,导致他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变得狂躁、神经质,就像罗网里越挣扎捆缚得越紧的野兽,从而犯下大错……所以,要在短时间内多次制造杀机,但是多次行动也会增加我暴露的风险。总之,前几次可以放手进行,一旦发现自己已经暴露,就要抓住机会,利用‘暴露’引诱于文洋踏入最后的陷阱。”
(姚代鹏插话:“这是什么意思?”)
“我当时也不明白。”段新迎说,“我问他什么是‘最后的陷阱’,他讲出了把阳台地面掏空,拿纸糊上,然后利用巩柱手中的药瓶诱惑于文洋走上阳台,掉下去摔在有毒钉板上的计策。我觉得很妙,可是他说,这个计策的难点在于——怎样让于文洋到我家里来。于文洋发现我谋杀他的企图,怎么会登门寻死呢?就算巩柱拿那个药瓶要挟,他一个保安,威慑力度很小,恐怕没什么用,我一听也傻眼了。他沉思了片刻,说只有一个人能做到这件事。
(呼延云问:“谁?”)
“小林昂起头,看着天花板,良久,说出了‘呼延云’三个字。我说那是我的老同学啊,他点点头说,只要按照他的计划执行,就不可能被抓住把柄,警方依法办事,没有证据,他们不会把我怎么样,在这种情况下,于家肯定会雇用私家侦探来监视我,而雇用的对象百分之百是呼延云,因为于家样样都求‘顶级’。我说,难道你的意思是,不把咱们谋划的方案提前告诉呼延云?让他蒙在鼓里?他点点头说,呼延云原则性很强,绝不会眼睁睁看着有人被杀而不管——哪怕这人是个千刀万剐的恶棍,所以还是不把真相对他和盘托出为妙。我说,万一呼延云堪破了你的计策咋办?他笑了笑说,如果是连环杀人案,推理者还能通过行为模式推测出凶手下一次谋杀的时间、地点和方法,但是咱们方案的前面两次,于家顶多是当成‘意外’,第三次如果失败,他们才会意识到这不是‘意外’,延请呼延云,那时估计用溜车夹死于文洋的计划也差不多施行了,接下来的纵火,根本就是一年前布置的,他怎么堪破?又能堪破什么?我说那阳台的诡计呢?他说那时恐怕你早已经暴露了,你一定要想方设法让自己‘被捕’,但又不要做得太刻意,你一旦‘进去了’,呼延云必然会放松警惕,放心地让于文洋去你家——这就是所谓的利用‘暴露’引诱于文洋踏入最后的陷阱。
“我还是犹豫,说我和你有过节,把上学时白皮松林那档子事儿讲了一遍,小林说没关系,‘呼延云这个人虽然高傲、脾气坏,却是我见过的最善良和正直的人。他介入你的案子之后,一定会主动寻找你女儿的死因,而对他来说,搞清真相只是分分钟的事情。之后,以他的性情和古板,也不能把于文洋怎样,顶多还是老一套,叫他登门道歉和赔偿——只要于文洋进了你的家门,就不能再让他活着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