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第18/28页)

“是,也不是,”路易回答,“这些家伙还是很冷静,他们只是用他们自己的方式。”

“真是硕果累累的一天啊……”

“可不是嘛。”

即便是对这样训练有素、准备充分又有着雄心壮志的队伍来说,六小时内四场抢劫,也是难得的好收成。但没过多久,可想而知,疲惫就会席卷而来。抢劫这种事,就像滑雪,意外总是在最后发生。带来最大损失的是最后一案。

“赛弗尔街,”路易又说,“珠宝店店主想抵抗。就在劫匪们要离开的时候,店主以为自己能拖住他们,他抓住那个卷走珠宝的劫匪的袖子,试图让他跌倒。当那个掩护的劫匪用莫斯伯格枪指着他的时候,另一个进行了反抗,最后那个店主吃了两颗九毫米的子弹,正中胸膛。”

没有人知道那天他们的计划是真的完成了,还是由于珠宝商的死亡,他们不得不逃逸。

如果不说被劫店铺的数量,他们的作案方式还是相当成熟的。新晋专业人士,年轻人,叫嚣着,做着手势,对空开枪,跳过柜台。他们选的武器也像是角色扮演游戏里所用的,大得夸张,让人感觉他们其实怕得要死。这帮劫匪都太果决,太有组织了,而且毫不动摇。要不是对于英雄主义的渴望,他们最多在离开时留下一点附带性的损失,不至于杀人。

“一月的战利品呢?”卡米尔问。

“六十八万欧元。”路易清晰明了地宣布。

卡米尔抬起一条眉毛。倒不是因为他惊讶,珠宝商从来不会悉数全报他们的损失数目,他们总是会瞒下一大笔账,不,卡米尔要的只是一个简简单单的真相:

“显然是超过一百万欧元。转手倒卖,六十万。或者六十五万。收益颇丰。”

“倒卖给谁呢?”

像这样一笔赃物,价值高昂,货源分散,转卖会损失不少,而且在小巴黎地区没有太有实力的窝藏主。

“我们猜测货物是从诺伊地区被运走的……但好吧……”

显然,这是最好的选择。他窃窃私语说这个窝藏主是个还俗的神甫。卡米尔从来没有证实过,但他也没有感到惊讶,这两种职位看起来也颇为相似。

“你派人去那儿转转。”

路易记下这个指令。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由他分配任务。

说着佩莱拉法官就到了。蓝眼睛,长鼻子,耳朵像狗。他忧心忡忡,步履匆忙,一边走一边抓住卡米尔的手。“您好,警官。”在他身后,他的书记员,一个三十岁的尤物,脖子以下全是胸脯,她的高跟鞋踏在水泥地上当当作响,应该有人去告诉她这有点过了。法官也知道她发出的噪声有点过头。尽管她跟在他身后三步远处,但毫不夸张地说,掌握着步伐的依然是她。如果她乐意,她甚至可以一边悠闲地逛逛长廊,一边用她的口香糖吹吹泡泡。卡米尔发现洛丽塔到了三十岁,就真的是个惹人厌烦的女人。

大家都聚集了起来,卡米尔、路易,还有队伍里另外两名刚刚赶到现场的同事。会议由路易主持。言简意赅,条理清晰,消息灵通。(最近他通过了国立行政学院的考试,虽然他更喜欢巴黎政治学院。)法官全神贯注地听着。“他们说话带着东部口音。他们让人想到塞尔维亚人或者波斯尼亚人,那些粗暴的人,他们开枪从来没有人能躲过。至于老大文森特·阿福奈尔,他的战绩可谓硕果累累。”法官点点头。“阿福奈尔和波斯尼亚人,可怕的组合,居然没有更大的损失,简直令人震惊。这群家伙生来就是坏坯。”法官说道。他说得没错。

接下来他关心起目击者们。通常情况下,珠宝店开门时,主管、实习生和另一名员工一般都会在店里,但那天早晨她迟到了。她差不多在这场斗争结束时才到,只听到最后一声枪声。只要有员工奇迹般逃过了发生在他工作店铺或者银行的抢劫案,警察们总是第一时间产生怀疑。

“我们已经把她找来了,”一名警察说(他似乎不太有说服力),“我们会继续盘问她,但她似乎和这事没什么关系。”

那位女书记员已经厌倦透了。她转动着她的高跟鞋,扭来扭去,肆无忌惮地看着出口处。她涂了一层暗红色的指甲油,胸脯被一件开了最上头两颗纽扣的长袖衬衫紧裹着,像是要被撑破了一般,展露出一条深得难以置信的白色沟壑,让人忍不住紧张地盯着剩下的纽扣看,纽扣周围的衣料紧绷着,像是露出了猥琐的笑容。卡米尔看着她,在心里画着她的速写,她的确可以吸引人的眼球,但也只是总体印象。从细节上来说,又是另一回事:大脚丫子,短鼻梁,五官并不算精致,臀部虽然很有弹性,但位置有点太高——一个登山运动员的屁股。她喷了香水,有点……呛人。让人感觉像是站在一堆牡蛎边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