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四 · 滦 阳 消 夏 录 四(第17/28页)
译文
申苍岭先生,名丹,是谦居先生的弟弟。谦居先生性情温和,苍岭先生个性豪爽,然而为人处事表里如一,两人都是一样。乡里有个媳妇受婆婆虐待上吊了,苍岭认为两家都是官宦人家,就劝媳妇的父兄不要告官。这天夜里,他听见有哭声,哭声自远而近,渐渐进了门,到了窗外,并且边哭边说,语词极为凄楚,大概是埋怨苍岭先生劝说媳妇的父兄不告官一事。先生怒斥说:“婆婆虐待媳妇致死,法律中没有规定抵命的条文,即使诉讼也不能叫你满意。况且,诉讼必定要检验,检验必定使你身体裸露,这不是更辱没了两家门户的名声么?”鬼仍然啼哭诉说不已。先生说:“君臣之间没有讼案,父子之间没有讼案。人们同情你死得冤枉,责备你婆婆凶残,这就可以了。你作为媳妇却要告婆婆,这就大逆不道了。不论你告到哪个神那里,也都不会告赢的。”鬼竟然无声地离去了。谦居先生说:“苍岭这些话,说给天下当媳妇的听未尝不可,说给天下的婆婆听则不可以。”先父姚安公说:“苍岭的话,是教儿子们尽孝;谦居的话,是教父辈慈爱。”
董曲江游京师时,与一友同寓,非其侣也,姑省宿食之赀云尔。友征逐富贵,多外宿。曲江独睡斋中。夜或闻翻动书册,摩弄器玩声,知京师多狐,弗怪也。一夜,以未成诗稿置几上,乃似闻吟哦声,问之弗答。比晓视之,稿上已圈点数句矣。然屡呼之,终不应。至友归寓,则竟夕寂然。友颇自诧有禄相,故邪不敢干。偶日照李庆子借宿,酒阑之后,曲江与友皆就寝。李乘月散步空圃,见一翁携童子立树下。心知是狐,翳身窃睨其所为。童子曰:“寒甚,且归房。”翁摇首曰:“董公同室固不碍,此君俗气逼人,那可共处?宁且坐凄风冷月间耳。”李后泄其语于他友,遂渐为其人所闻,衔李次骨。竟为所排挤,狼狈负笈返。
注释
屡:接连,不止一次。
睨(nì):斜着眼睛看。
负笈(jí):背着书箱。
译文
董曲江游历京城时,和一个友人同住一个寓所,并不是志同道合的伙伴,而是为了节省一点儿住宿饮食的费用。友人追逐富贵,多半在外面住宿。董曲江独自睡在房舍里。夜里有时听到翻动书册、摩弄器玩的声音,知道京城里狐精多,也不奇怪。有一夜,他把未完成的诗稿放在小桌上,又好像听到吟诵的声音,董曲江问是何人,却听不到回答。等到天亮一看,稿子上已经被圈点过几句了。但是多次呼喊发问,始终不应声。到了友人回到寓所,就一夜寂静无声。友人颇感惊奇,以为自己有福禄的命相,所以妖邪不敢来侵犯。一次,日照的李庆子偶然来借宿,饮酒尽兴以后,董曲江同友人都已经睡觉。李庆子趁月色在空园子里散步,看见一个老翁带着一个童子站立在树下。李庆子心里知道是狐,于是躲藏起来,偷看他们做些什么。童子说:“冷得厉害,还是回房去。”老翁摇头说:“与董公同一个房间固然没有妨碍,但是这个先生俗气逼人,怎么可以共同相处?宁可坐在凄风冷月之中。”李庆子后来把这话泄露给别的朋友,结果渐渐被这个人听说了,这个人因此对李庆子恨之入骨。李庆子最终被这个人排挤,狼狈地背着书箱回去了。
余长女适德州卢氏,所居曰纪家庄,尝见一人卧溪畔,衣败絮呻吟。视之,则一毛孔中有一虱,喙皆向内,后足皆钩于败絮,不可解,解之则痛彻心髓。无可如何,竟坐视其死。此殆夙孽所报欤!
注释
适:嫁。
喙(huì):嘴。